可是, 李大钊对于这位青年志士的认识和感情如此之深,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在志趣 品格上的一致性。蒋卫平的品格精神,实质上也就是李大钊的品格精神。祖 国的盛衰安危,正是他们所最关心的。蒋卫平是为保卫祖国和反抗侵略而死 的,所以,李大钊在另一首七律中写道: “千载胥灵应有恨,不教胡马渡江 来。”——这应是生者与死者的共同心愿。中华男儿,决不许侵略者的铁蹄 踏上中国的领土! 李大钊一生都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凡是历史的现实的英雄人物,无论 古今中外,他都从中汲取精神营养。他也善于学习书本以外有价值的东西, 从多方面丰富锤炼自己。他与蒋卫平的友情与精神联繫,就是一个突出的例 证。 按照清政府钦定的癸卯学制规定,中学堂的修业为5年,学生的年龄为 16—21岁。但是,由于形势的变化,改革潮流的衝击,特别是李大钊政治意 识的觉醒,使他不愿意再按部就班地去读完5年的中学。二年级刚读完,即 1907年的暑假,他便和几个同学一起去天津投考新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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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少年立志及与客观现实的矛盾 李大钊离开永平府中学堂去天津投考新的学校,是他少年立志的主要标 志。 关于李大钊当时的这一抉择,他自己在殉难前的 《狱中自述》中曾有所 说明。他说: 钊感于国势之危迫,急思深研政理、求得挽救民族,振奋国群之良策, 乃赴天津投考北洋法政专门学校。 李大钊这段话非常重要。它说明:第一,他这时已下决心以爱国和救国 为己任;第二,他已认识到,爱国救国在当时已不能人云亦云,随波逐流, 而应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和探索。因为,如若不是这样,当时人们提出的爱国 救国方案,可谓多矣,他随便跟着拥护赞成也就够了,何需自己再下决心去 探寻;第三,他已认识到,要想挽救民族危机,关键必须 “振奋国群”。自 鸦片战争以来,不甘心于中国落后、灭亡的人们,为挽救民族危机,早已在 提出种种改革方案和进行实践的努力,但是,都还远不能解决如何从根本上 “振奋国群”的问题。李大钊将挽救民族危机与“振奋国群”紧密联繫起来, 从根本上寻求解决问题之良策,这正是他其后成为伟大思想家、革命家的重 要起点。 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侵入所起的中国社会的急剧变化,在知识青年面前 摆着种种可供选择之路。但大体上说,主要有两条路:一是追求真理,寻求 民族解放与振兴之路;另一种,就是只为寻求个人升官发财之路。这也正是 每个青年在立志问题上崇高与卑俗的分水岭。 李大钊离开永平府中学后,对于个人今后的人生道路确实面临着一种抉 择。当时,除北洋法政专门学校招生外,另有北洋军医学校和长芦银行专修 所也都在招生。李大钊说: “军医非我所喜,故未投考。银行专修所我亦被 考取,但理财致个人之富,亦殊违我意。故皆决然弃之,乃入政法。”对于 军医,李大钊说: “非我所喜”;对于能“致个人之富”的银行,“亦殊违 我意”——李大钊当时的志趣,在这里应该说表现得是很明显的。其实,这 两者都是当时某些青年的嚮往追求之所。 但是,在封建主义统治下的中国,有志青年所走的道路从来不可能是顺 利的、平坦的。李大钊为寻求挽救民族危机、振奋国群之良策而进入北洋法 政专门学校,可是,这个学校的根本性质、任务以及当时整个的教育宗旨与 李大钊的抱负追求,却又是恰恰相违背的。 北洋法政专门学校,是清王朝培养 “佐理新政”官吏的一所学校,是直 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凯所创办的,清政府明确规定,学生“不准妄干国政”, 只应该 “恪守学规,专精学业”,这就是学生的“本分”。否则,就是“妄 行干预国政”,就是 “躁妄之徒”,清政府表示“决不姑容”。李大钊的上 述追求抱负,很显然恰恰超出了清王朝规定的学生的 “本分”。 清政府还规定 “经学为必修课”,以圣贤“经义”为指导思想,为“圭 臬”,声称这是 “立国之本”。同时又规定,学生不准妄谈“进化”与“民 权自由”等西方社会政治学说。否则,清王朝称这是 “摇惑人心”的“狂谬 之徒”,是 “乱党险人”的行为,将决不给他们 “本于法律”的自由。李大 钊急思 “深研政理”所要研究的,很显然决不是清王朝规定的圣贤经义,而 恰恰正是他们所最害怕并严加禁止的 “摇惑人心”的西方社会政治学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