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
我的第一任丈夫吉米把这个没窗户的大房间叫作娱乐室。他用昂贵的橡树材料做成墙板来隔音,可墙上的装饰物用的却是他那做饮料分销的朋友和开酒馆的朋友送来的废品。靠墙的那排架子上堆满了音响设备、好几抽屉唱片和一个彩电遥控器。我再婚时,路易斯在吉米的乡村音乐、流行歌曲唱片的基础上,增加了古典音乐。有时,路易斯会在地下室没装修的地方做实验,开真菌研究小组会。他添置了短波收音机,把收音机后面的墙叫作铁幕。这儿到处可见路易斯和吉米待过的痕迹,某种程度上是他俩共有的纪念馆,所以不属于他们任何一人。
地下室现在是我的。我把最喜欢的东西都搬到这儿来了。于是,以前放录音带的盒子成了我的珠宝首饰收纳盒,墨西哥茶几上摆放着爸爸的照片,放着三件叠好的最高档的山羊绒毛衣和一双意大利露跟皮鞋。我甚至打扫了与地下室一墙之隔的卫生间,先用荷兰牌去垢粉,又用莱索尔牌消毒液刷了三遍。卫生间的柜子里本来放着路易斯用来暗室洗相的化学试剂,还有吉米表兄弟们喝完的空酒瓶,我把那些都扔了出去,摆上化妆品。但我没把剩下的药片藏在那儿,那些处方药可是路易斯留给我的,我自然已给它们找了个更保险、更妥当的地方。
之前有一段时间,我四处藏药,结果后来总忘记藏在了哪儿。我想要药时找不到,不需要时它又突然出现,这可不靠谱。路易斯去世后,它们更加珍贵,就算只丢了一片,我也无法忍受。因为镇上的医生不愿意再为我开这种药。“你会上瘾的。”他们警告我。他们想让我停药,还以为我真的停了。他们不知道路易斯留下了这些药片。
地下室任何时候都是昏暗的。我不再喜欢每天早上被阳光照醒。今早,虽然知道马上就得起床见塞莱斯汀和玛丽,我还是裹在被子里,静静地躺了一会儿,闻着被子染上的地下室的土腥味。
我躺着,想象着自己可以遥控的一切。
路易斯在粗毛地毯下铺上了遥控线路,他喜欢坐在扶手椅上,按着按钮来远程操控。吉米要是能看见路易斯的杰作,一定会懒散地靠着硕大松软的地中海式沙发,震惊得赞不绝口。只要我想,我躺着就可以打开电视。要是早间新闻女主播的脸蛋模模糊糊地晃动不清,我手一动就可以让她不晃。头戴耳机就在手肘边,我可以随时打开音响和收音机,听听八声道磁带,或默默看着气压计指针不停摇摆。我可以打开头顶的蒂芙尼牌大吊灯,调节亮度,还可以打开所有啤酒灯,欣赏灯光交错的景象。有一盏啤酒灯上画着长满仙人掌的群山,一驾马车围着山头一圈圈无声地疾驰;还有一盏啤酒灯上画的是蓝色湖面上不停打转的独木舟。这些啤酒瓶有哈姆牌的,有施密特牌的,也有一些仅仅是菱形的谷物带牌 [6] 的。在地下室的另一头,吉米摆了一张U形调酒桌,桌上铺着厚厚的黑塑料垫。
自从玛丽想用砖头把我的脑浆砸出来的那晚起,我的头就没那么疼了,感觉像神经短路了,加上我不想让警察发现那些药片,所以没报警。我怕警察搜查我家,如果他们搜查卫生间水箱,还有路易斯外出搜集植物样本时装火柴用的防水罐子,那就会找到药片。药片所剩无几,我舍不得再吃。一个月或一个半月后,我该怎么办呢?还好那块砖头让我的末梢神经有些紊乱,我感觉这一切更容易忍受了,更舒服了。不过,我的左胳膊不好使了,我只能弯着,用右手托着肋部,就像鸡翅膀一样。
我该起床了,待会儿她们给客户送完货就要开着那辆满是血腥味和烧焦的皮毛味的卡车来接我。过一会儿,我记不清是今天还是明天了,她们要带我去观看阿格斯的甜菜游行和游行之后的加冕礼,观众要坐在硬硬的没有靠背的看台上。我起先拒绝了,但她们坚持要我去。
“你能看到多特加冕,一定会高兴。”塞莱斯汀哄着我说。
“你大概不相信,”我答道,“我一个人躺着更高兴。”
玛丽依旧面色阴沉,毕竟她之前差点杀了我。不过她决定把这一段轻描淡写地带过,拒不承担责任。她说我们被上了发条,不到发条变松就不要停下。
“你不如出去一天散散心。”玛丽的语气一点也不热情,可能正因如此我才答应。
不过对我来说,起床不是项轻松的任务。起床得用到好些肌肉,得用腿使劲,我真的宁愿躺在枕头上,把手脚裹在温暖的被窝里。娱乐室很阴凉,炎炎夏日里我倒不太介意这点。但每次挣扎着穿过偌大的房间,或双脚踏在卫生间冰冷的瓷砖上时,我还是觉得太冷了。
我翻身趴着,把腿从台球桌上放下来。我从台球桌左边的球袋里拿出一杯水,一饮而尽。我没清空台球桌里的各色台球,现在它们在暗道里滚动着。我喜欢这声音,既能分散我的注意力,又能让我平静下来。台球桌很结实,只有当我上下桌时才会晃动,发出声响。我开始从地下室这头走向那头,但今天早上还没走到沙发那儿,我就支撑不住了。我感到一丝异样,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这是被那块砖头砸中以来还未曾有过的感觉。我突然希望自己在她俩出门前就向她们要了些吃的,或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