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清晨的宁谧祥和。
街道上空空荡荡,寂静无声。
白色天空、白色大地,将建筑物与树木衬托得格外分明。
我想到七百万居民也许还在床上被窝里,也许站在窗口,从窗帘缝看着风雪过后的景象。想象着这些,有一种无比安全又安心的感觉。
我勉强站起来。
方才一醒来就生出一个疯狂念头。
是昨晚在酒吧,就在另一个贾森出现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激发的灵感。我自己绝不可能想得到,因此我几乎信心十足。
我回头穿过公园,往北走向洛根广场。
走向家的方向。
见到第一家便利商店,我就进去买了一根甜斯维什(Swisher Sweets)雪茄和一个迷你BIC打火机。剩下八点二一美元。
外套被雪浸湿了。
我把它挂在入口旁,走向长吧台。
这个地方逼真得值得称道,好像很早很早就在这里了。五十年代的氛围不是来自雅座与高脚椅的红色塑胶皮面,或是挂在墙上数十年来常客的裱框照片。我想,那氛围是来自始终不变。整间餐厅弥漫着培根的油脂味、现煮咖啡的香味,还有残留自某个时代、难以磨灭的味道,而在那个年代,走到桌位前恐怕得先穿过一群吞云吐雾的客人。
除了吧台前的几个客人之外,我还注意到有个雅座坐了两名警察,另一个坐了三名刚下班的护士,另外有个穿黑色西装的老先生,露出穷极无聊的眼神盯着自己的咖啡。
我坐到吧台只是为了靠近开放式烤盘散发出的热气。
一个年纪颇大的女服务生走过来。
我知道我看起来想必像个疲惫不堪的游民,但她没有表露任何想法、没有批判,只是用一种疲惫的、中西部人特有的礼貌为我点餐。
待在室内感觉真好。窗子都起雾了。
寒意渐渐从我体内退散。
这间通宵营业的快餐店与我家只隔八条街,我却从未光顾过。
咖啡送上来的时候,我用脏兮兮的手指捧着陶瓷马克杯取暖。
我事先算了一下。
结果只能买得起这杯咖啡、两个鸡蛋和一些吐司。
我试着要吃慢一点、久一点,但实在饿到极点。
女服务生看我可怜,多送了我几片吐司。
她人真好。
但也让我对即将发生的事更过意不去。
我看了看预付卡手机上的时间,就是我在另一个芝加哥买来打给丹妮拉那个手机。在这个世界不能用——我猜平行宇宙间的通话分秒是不能转移的。
上午八点十五分。
贾森2号很可能已经在二十分钟前出门搭车,以便赶上九点半的课。
也或许他根本没出门。或许他病了,或是某个我意想不到的原因,让他今天待在家里。那可就糟透了,但若是要到家里附近去确认他不在家,又太冒险。
我从口袋掏出八点二一美元,放到吧台上。
刚好勉强可以付我的早餐钱,外加一点零头当小费。
我喝下最后一口咖啡。
然后将手伸进法兰绒衬衫的贴袋,拿出雪茄与打火机。
四下环顾一周。
此时餐馆里坐满客人。
我刚进来时还在这里的两个警察已经走了,但现在有另外一个坐在最里面角落的雅座。
我撕开包装时,两手微微颤抖,几乎细不可察。
这雪茄倒是名副其实,末端略带甜味。
我按了三下才点起火来。
我点燃雪茄末端的烟草,吸入一大口,然后对着正在烤盘上翻动松饼的快餐厨师的背,吹出长长一缕烟。
十秒钟内,无人察觉。
接着坐在我旁边一位年纪较大、外衣上沾满猫毛的妇人转头对我说:“你不能在店里抽烟。”
我则回了一句我本来十辈子都不可能会说的话:“可是饭后来根雪茄是莫大的享受。”
她透过平板玻璃镜片看着我,好像觉得我疯了。
女服务生提着一壶热腾腾的咖啡走过来,神情显得极度失望。
她摇着头,用母亲责备孩子的口吻说:“你要知道这里不能抽烟。”
“可是很享受啊。”
“需要我叫经理来吗?”
我再抽一口。吐出来。
那位厨师——身材壮硕、肌肉发达,手臂上布满刺青——转过身来,怒视着我。
我对女侍说:“那好极了。你最好马上去叫经理来,因为我不会把烟熄掉。”
女侍离开后,在我旁边、被我搞坏了用餐心情的老妇人嘟哝道:“这年轻人真没教养。”她说完丢下叉子,爬下高脚椅,便往门口走去。
在我附近的其他一些顾客也开始注意到了。
但我还是继续抽,直到一个长相有点像公鸡的男人从餐厅后面出来,女侍尾随在后。那个男人穿黑色牛仔裤和侧边留有汗渍的白色牛津衬衫,搭了一条素色领带,领结已经松开。
从他整体的邋遢外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