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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得北方的花,好完成南方的花束,在这迟暮的岁月里赶上早年的爱情。”
空荡的阶梯教室里有少女轻灵的声线朗诵着勃朗宁夫人的十四行诗,远处的操场上却传来小孩子欢快的笑声。
长长的走廊上,程恪行顺着音源向窗外望过去,隔着一片小树林,他只能在高处瞧见红胶操场的一角。
身旁年轻的男老师抬手挠了挠额发,不好意思道:“主任说您下午会来,让我们好好准备,但我觉得让您看见日常的校园更好,所以就没有和孩子们说。”
这间希望小学的同学都知道,他们上课用的书本、身上穿的校服,都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慈善家无偿捐赠的,他们都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好好回报对方—尽管他们并不知道那位慈善家是男是女,姓甚名谁,长什么样子。甚至连这位被临时抓来应酬的实习老师,也是第一次见到传闻中的大恩人。
对方只说他姓程。
“程先生,”年轻人抿了抿唇,细白的面孔忽然漫上一丝红云,“恕我冒昧,但请问,您是雁清山上的那位程先生吗?”
操场上有小孩子摔倒了,程恪行看得专注,眉头轻轻蹙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漫不经心地回头,看向一旁有点尴尬的男生。
“我是谁,会影响你的工作吗?”他问。
“不会!”年轻人泛红的脸色一下正常起来,他正经八百地摇了摇头,说话也不支吾了,一个字一个字跟跳跳豆一样蹦出来:“您捐赠修建的操场与图书馆师生们都非常喜欢,也很感恩,孩子们平时都说,
以后要好好学习,长大去您的公司上班呢!”
童言稚语总会让听见的大人会心一笑,但程恪行勾了下唇角,却说:“怎么,长大继续赚我的钱?”-
旁边的人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程恪行也不理会,只是继续心不在焉地望向那个刚刚摔了跤、自己抱着膝盖呼呼吹了一会儿,又乖乖坐到操场边上看同学们玩的小孩子。
阿回小的时候也是这样。
在学校里摔了跟头,手心都磕破了,但回到家也不说,照常跑跑跳跳写作业,直到吃饭前被牵他去洗手的阿姨发现还没结痂,小孩子也只是眨巴着大眼睛乖巧地对皱着眉头打量他伤口的程恪行笑,小哑巴一
样,踮起脚尖用另一只小手摸摸先生的眉心,嘟着嘴巴做鬼脸逗他开心。
“怎么还欺负人呢”
身旁的家伙嘟嘟囔囔,蚊子哼哼一样,细听还有点委屈。
程恪行侧过头,心情毫无起伏地看清了这青年人秀丽的面庞。
看起来比阿回年纪还小一点,大学都没毕业的样子,杏眼黑白分明,一颦一笑灵动非凡。校长方才还和他介绍过,这是学校里最受欢迎的程老师。
程。
程恪行的目光渐渐冷了下来。
但程程却一点也没有注意到,不仅如此,他还像经历了一番心理斗争后终于鼓足了勇气一样,抬头对上程恪行明显开始出现不耐的眼神。
男生的心跳惴惴,脸上却不由自主地浮出了属于年轻人的动人倾慕:“先生,不知您还记不记得,二十年前您救了一个””
程恪行打断他:“我每年会资助很多人,包括这间学校里的所有小孩。”
程程摇了摇头,焦急地倾诉:“不是呀,那年我家出了车祸,是您路过,让人把我和爸爸妈妈送去医院,后来后来我成了孤儿,又有人带我去了福利院,资助我长大,念到大学。”
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位程先生,小时候的事也是别人告诉自己的,但那个一直以来都想要好好学习、长大后站在程先生身边的小孩子,就是他自己。
程恪行错开眼神,语气淡淡:“我不记得我有强迫过被我资助的小孩改姓。”
上一个莫名其妙出现在阿回身边的程皎,他还能说服自己人家本就姓程,但这又是哪来的。程程不敢相信地盯着程恪行冷漠的侧脸,失言道:“可是、可是你身边明明就有一个””“你是不是弄错了什么。”
他从来不是任何人的长腿叔叔。
程恪行落在窗上的目光轻飘飘的,却似一记冰封的利箭穿透了程程无措的小心思,他一字一顿道:“况且,我有说过,程昼回和你们一样吗?”
那个被他亲手抱起来、在雁清寺里点过灯、又为他在山上种了连绵花田的人,自始至终,只有阿回一个而已。
“你是老师,”程恪行散漫地垂下眼皮,语气却足够强硬地瞬间打碎了站在自己面前的年轻人坚持了二十年的梦想,“为人师表,不该想的东西,不要想。”
他那可怜的、藏在层层盔屿中的滚烫炙热的一小点真心,只会给程昼回一个人。
若程昼回不要,他便原样封存起来,任何时候都永远不会教任何旁的人窥去任何一角。
这么多年,程恪行总是在悲伤,但从不曾绝望,因为归根结底他是自得恶果,且从未对未来试图抱有过希望。程恪行并不会问程昼回是否爱他,毕竟从很久以前开始,他就将自己视为了对方生命中的一处站台。
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