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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卧底记者 作者:王维忠

都不是行政行为,首先曾传耀和妻子的户口并不属于东城区派出所管辖,他们是明显的侵权行为。3该案子不能单用经济慰问去包涵,政府部门慰问平民百姓困难户是顺理的,但用经济包涵这种案件是对社会风气不利的。然而有关部门仍然保持沉默。

此案经我独家在《南方都市报》、《工人日报》、《深圳法制报》等百多家新闻媒体曝光后,不但引起了阳江市人大对此案的关注,更引起了省政府及省人大等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但是时间至今已过去了四年,此宗在社会各界激起了强烈反响的案件还是没有一个结果。但在这些年间,我与曾传耀老人一直保持着通信和电话联繫,他更是把我当成了亲人,时常写信给我。从1999年至今,老人已经先后给我写了50多封信,现将其中的几封与本案有关的摘录如下,读者也可从中看到有关此案的一些情况:

第八章 一对七旬老夫妇的离奇遭遇第63节 “死人还魂”讨公道(3)

石野记者:

您好!久未见面了,常在挂念中。我寄给你的材料不知收到没有?本月13日,我又一次到阳江市委,找市委书记林华景同志,他亲自接见我。谈话约15分钟,我将我的不幸遭遇简明扼要地向他反映了,在场的一位黄科长把近日《南方日报》的报导给他看,他说都看过了,知道了。林书记说,他要找法院及有关部门去了解情况,然后做出处理!

本月20日,我又去了阳江市人大,市委督察室的苏玉均主任曾打电话告诉:林书记已经对我的事做出了批示,要求江城区公安分局彻底查清所有情况,向他报告,再作出处理。我把这些话都如实的通报给你。关于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问题,我正在找当地的律师,写好后我再寄给你看,请您帮我参考。余事后叙,祝您万事如意,身体健康!

曾传耀上

2000年11月24日

又及:近日,市政府的黄科长在市党校听法制课时,前中院老院长指出,阳江市中院这样处理案子是错误的。石野记者:

您好!

今天接到您的来信十分欢喜!在接到您的来信之前,我曾给你去过几封信,同时还有一份《阳江日报》报导了我的案子,不知您收到没有?我常想念您,今天收阅您从北京寄来的信(真是)欢喜之极了。

我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春节后约2月20日,阳江市委派来朱秘书长和市委督察室的苏玉均主任亲临我的住处,向我和老伴表示慰问,同时送了500元的慰问金。几天后,江城区政府和江城区法院派人也来了,把上次多收我的诉讼费5400元送还我,称这是退还不应该收的诉讼费,另外也是表示关怀,祝我们要保重身体。对地方政府的关心,我和老伴一一表示感谢,

上星期二,即4月10日,阳江市督察室的苏玉均主任来电通知我到他的办公室。我按时到达。苏主任和朱秘书对我说:林书记很重视您的申诉,说对方被告都承认了错误,他们的经济都很困难,现由他们筹到人民币2万元,作为慰问金,给您补偿损失。并让我不要再上诉。还说像我这样的年纪,再拖下个3年5年不划算。我认为这区区2万元无法接受。提出最好用法律途径来解决。

石野记者,您给我无私无畏的援助,在此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请您还是要给我出点子。我曾给以前那位李律师去过信,但没有回音,很是失望,曾几夜难眠。今天接到您的来信,心头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深深的感谢您。我只是个退休老工人,处于弱势,无职无权,更无钱,诉讼虽难,但我不怕,我要坚持到底!希望您在百忙中帮我出个点子,最好也能帮助我写一份上诉书,更希望您能帮助我到底。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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