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准备好了金兰殊会说「就你这破丝巾还和罗浮宫比呢」的准备了。
没想到,金兰殊微微笑着看他:「有心了。」
宋风时的心就跟着砰通砰通地乱跳了。
金兰殊难得没有刻薄的评价,而且看起来就像是很高兴的样子。
宋风时也跟着愉快起来。
金兰殊又道:「而且那么巧,这花还是开着的,不用我费心培养了。我想起你以前在宿舍养那盆花,伺候了好久,它才开的。我那时就想,花还真的不好伺候。」
——也没你不好伺候啊。
宋风时默默腹诽,但还是笑着说话:「是啊,但是花开的时候就是很好看啊。」
「嗯,我留意到了。」金兰殊想起当时的情景,「那天我早上起来的时候就看到花开了,而且那正正是我准备好了丝巾的时候。我原本打算将丝巾放在礼盒里送你的,但却觉得,花开得那么恰巧,正好就让花和丝巾见个面吧。」
「噗。」宋风时忍不住笑了,「正好就让花和丝巾见个面……真是个浪漫的说法,真不像您。」
「什么?」金兰殊不悦,「我不能浪漫?」
宋风时笑而不语。
金兰殊想了想,说:「那个时候,你还挺年轻的。」
宋风时以为金兰殊在暗讽自己不年轻了,宋风时就不悦回嘴说:「我和你那个时候都挺年轻的。」
就是要把金兰殊拖下水。要老,一起老。
金兰殊却并没有暗示宋风时变老的意思,所以也没有觉得宋风时的话刺耳,还点头,说:「是啊,年轻挺好的。」
宋风时知道自己多心了,胸口的闷气立即就消了,他拍着金兰殊的肩膀,说:「那可不?」
金兰殊侧头看向宋风时:「现在也挺好的。」
宋风时感到气氛变得花一样美好了,只得点头附会,心里却若有所思起来。
他好像想到了广告词写什么了。
在新一次的汇报上,办公室里依旧只坐着金兰殊、欧文、曹大头和贾克琳。
曹大头上次「锐意创新」碰了壁,便变得保守起来,出的广告词是:「新的我,新的宝梵琉。」
金兰殊果然摇头:「这个太普通了,也没有什么画面感可言,重点不突出,你以为是小学生的命题作文吗?」
「对不起,我再改!」曹大头立即道歉。
「再看看吧。」金兰殊看向贾克琳,「你们组呢?」
贾克琳拿出了文案:「在最好的年纪,遇见宝梵琉。」
曹大头看见金兰殊似乎脸色转好,便僵硬一笑,挑剔说:「可是这个好像也没有突出『改变』吧?」
贾克琳便解释:「其实在思路上也说了,我们原定是『最好的年纪,最新的宝梵琉』。用『最新』来凸显宝梵琉现在的变化。但觉得这样太过僵硬,画蛇添足了。总裁不是一直说要『主次分明』『突出主题』吗?我们觉得改动后会比较好,当然,这是两套备选方案,可以让总裁选择的。」
摆在桌面上,便是贾克琳小组提供的两个方案,一个是完全按照「年轻」和「改变」写的「最好的年纪,最新的宝梵琉」,另一个是只突出「年轻」和品牌的广告语「在最好的年纪,遇见宝梵琉」。
「嗯。」金兰殊沉吟了半晌,才合上文稿,说,「这也不是命题作文,太过附会反而不自然。我们就用贾克琳刚刚提交的那个。」
其实无论选哪一个,对贾克琳都是一样的。因此,贾克琳一边朝金兰殊点头答应,一边斜瞥曹大头一眼,露出胜利的笑容。
既然方案定了下来了,品牌部的效率还是很高的。广告很快就落地了。
宋风时怀着要看看自己「亲儿子」的心,专门到了他曾经工作的那个购物广场,看着广场中央竖立的大幅海报。海报里,年轻美丽的女模特逆着光灿烂微笑,穿着宝梵琉新款的黑色纱裙,纱裙上缀着奥地利水晶,在阳光下如暗夜里的星辰般闪闪发亮,细长的腿配了一双新款白鞋。下方一行分明的字「在最好的年纪,遇见宝梵琉」。
「呼……」宋风时仰头看着这个大海报,连日来的烦闷总算是一扫而空,代之以丰富的成就感。
除了成就感之外,还有一种浪漫的感觉……
就像……这是写给金兰殊的情书一样。
其实,没有人能定义什么是「最好的年纪」,也没有人能够预测自己会在什么年纪遇见什么人。
看着那盆开了的兰花,宋风时觉得,在当年二十出头遇见了二十出头的金兰殊、在现在成熟的年纪遇见不太成熟的金兰殊,都是很难得的奢侈品了。
他是这么想的。
「是你吗,小宋?」身后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宋风时惊讶地转过头,看见了许久不见的刘易斯先生。
第三十二章
刘易斯还是那个风度翩翩的样子,含笑看着宋风时。
宋风时有些吃惊,但还是习惯性地对人露出微笑:「嗨,怎么是你呀?」
刘易斯笑着说道:「还真是巧呢。」
刘易斯说着,又抬头看了看那大幅的海报,说:「这是宝梵琉的新广告?」
「嗯,是的。」宋风时顿了顿,又说,「好像上苑春从不打广告?」
「是的。」刘易斯开玩笑地说,「省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