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将军帐下历练,谈何辛苦!」陈家三弟一脸坚毅地回道。
臧霸和小号臧霸飞快地互相看了一眼。
「若在阳都城有什么住不惯的地方,你也一定要告诉我,」她丝毫没有察觉,还在继续往下说,「元龙兄将你託付给我,我一定要照顾好你的!」
帐中好像传出了一声轻轻的「哼」。
……也可能是她听错了?
「将军督两郡军事,事务繁重,岂能为琐事而累呢?」臧霸笑眯眯地说道,「我那开阳城修缮得不敢称壮丽,却也还能住人,叔友贤弟也可去我那里暂居。」
「阳都历经战乱,确实稍逊开阳,将军若当真有此心,何不请陆将军同去呢?」陈家三弟一脸纯良地问道。
臧霸的笑容滞了一下。
……这个气氛,好像有点不对劲?
「将军!」有小兵跑了进来,「郯城有信使至——!」
……这个气氛,确实不对劲。
当她来到阳都之后,远至广陵,近至开阳,徐州的各路世家豪强都纷纷送信过来,表示仰慕她的威名,想要送家中子侄来帐下投效。
这些子侄有文的有武的,统一特点是……
他们全都没结婚。
……这可太奇怪了。
一整天的时间里,她收了四五个送来的人,以及五六封准备送人的信。
这个不对劲的剧情直到一位新客人的到来,到达了顶点。
那位客人是将至夜里时入城的。
因他要入城,城门不得不延缓关闭,从天色昏黄直到月亮爬上夜空,他带来的仆从还没有走完。
先是手持火把的仆役,而后是骑马佩刀的健仆,再然后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婢女百人,队伍里又有工匠数十人,厨子数十人,马车数十辆,外加数不清的牛羊骡马,这长长的队伍因为火把而在夜里成为了一条蜿蜒数里的长龙。
这样夸张的队伍,非是哪一路诸侯的兵马,而只是为送一个人过来——她就这么站在城门口,呆滞地看着这一幕。
这个少年穿着锦袍,脸上扑着厚厚的粉,腰带上叮叮当当挂了十余串的金玉饰物,在火光下璀璨生辉,看得她移不开眼睛。
「将军,」这个把脸涂得一片惨白的少年从那辆铺了极厚垫子的马车上下来,也带着浓厚的香气飘了过来,「阿兄要我来将军帐下效力……将军?将军?」
东海糜芳小心翼翼地伸出一隻手,在她面前晃了晃。
第170章
下邳的糜氏宅邸里,一位年轻女子正缓缓从廊下而过,她大约二十岁出头,容貌秀丽,青色曲裾外,套了件灰色罩袍。那罩袍颜色朴素,上面也没有什么纹理,只是十分轻薄,远望如烟雾一般,缭绕在女子周身,偶尔一阵风起,飘飘洒洒,仿佛高山上拂过的一朵云,轻妙无比。
这是十分难得的绢绡,轻华之处可比蝉翼,因此价值也十分不菲。时逢乱世,这样的布料更加难得,莫说寻常士族难得一见,便是那些阀阅世家的女眷也不舍得这样日常穿着,它更适合在夏日里穿了出去,
但糜氏女却拿它当做日常的穿搭,这样随意地穿过一条长廊,走到了兄长那间客室的门口。
糜竺自帐册上抬起头来,略有些讶异。
「阿沛何来?」
「为小弟而来。」阿沛语气平和,步伐不疾不徐,话语里却带了一点责备意味,「阿兄如何能将小弟送去阳都?」
糜竺将笔搁置一旁,示意妹妹坐下。
「他在家里也不做正事,正可送去陆廉军中历练,」糜竺笑眯眯地说道,「阿沛是心疼子方,还是心疼银钱?」
「我是心疼阿兄的筹谋。」她缓缓坐下,一旁立刻有婢女为她端来了蜜水。
糜竺摸了摸鬍鬚,「什么筹谋?」
「阿兄送小弟去阳都,历练是假,想与陆氏联姻是真。」
这位雍容敦雅的富豪被戳穿了心思,一点也没恼,而是笑道,「阿沛觉得哪里不妥?」
「陆廉年少成名,天下皆知。」
「嗯,」糜竺一本正经地说道,「但我家有钱,也不算配不上她。」
「就算我家有钱,可是小弟整日嬉游,不乐读书。一副文不成武不就的模样,哪个女郎会喜欢他?何况是陆廉!」
糜竺拿了竹简捂在脸上,笑得鬍子抖了又抖,抖得糜沛都有些坐不住了。
「阿兄笑什么?」
「小弟虽说学问上确实略差了些,但他妆奁带得多,脸上的粉涂得也多,」麋子仲笑过之后才说,「说不定陆辞玉就喜欢这样的呢。」
况且他家小弟就算自己拿不出手,还有身边那一大群僮仆帮衬呢!这个气势怎么也不能差了去!
阳都城这个晚宴,原本是准备简简单单一点。
陆悬鱼自己的辎重车队里带了粮食和肉干,到阳都城再采买些简单的蔬菜,臧霸又送来了牛羊和美酒,这就算是很丰盛的一餐了。
奈何这位糜家的小少爷下了车之后,矜持地表示:
初来乍到,也没什么能帮到将军的地方,今晚的酒宴,我们糜家包了。
……然后就给全场表演了一个什么叫做「富可敌国」。
……一车车的珍禽走兽,一车车的蔬菜水果,还有一车接一车用大罐装满水,运来的河鲜海鲜。
……就很是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