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我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一听到这句熟悉的开场白,刁氏眼皮子跳了跳。

「别问,问就是不当讲!」

沈春行砸吧砸吧嘴,随手一指,也不知往哪儿指。

「不是孙女我想唱衰啊,万一伯爵府真犯了什么事儿,把咱牵连上,到时候再想藏起什么可来不及。」

刁氏看看满地的家当,鬆了手,有些头疼地按了按额角。

「我都说了不当讲……」

可这话说到了点子上。

按照夏渊国律法,若主家犯事,其府中仆役皆要受到牵连。沈家虽只是庄户,当年闹旱时,也是签过身契才换得延续至今。

隔壁庄子乃是归属于定北将军府,如那般的勋贵之家,都能落得被灭门的下场,何况是伯爵府。

联想到这几日外面的风声,以及主家的行事,刁氏心头惴惴不安起来。

「便是真如你所猜测,咱又能做些什么?」

逃是不可能逃的,没有路引将寸步难行,稍有不慎被当成流民抓住,便是一个逃奴的重罪。

沈春行咧了咧嘴,「奶你想哪去了,我不过是想着,将这些卖了换钱粮,万一出了事也好带着上路。」

「两年前,京中贵人入住隔壁不久,便被歹徒夜袭灭门,后官府派人重兵把守,接着没多久便传出将军府叛国的消息,倒是省了朝廷许多事儿。」

「之后见庄子里只剩下些无关紧要的仆役,官府又将人手撤走,如今两年过去,好生生的怎又会派人来?」

「来就来呗,还把咱庄子里的大管事喊去……」

沈春行每说一句,刁氏的脸色便难看上一分。

「定然是要生变故的。」

见刁氏陷入沉思中,沈春行在心里嘆口气。

她本做好清贫一世安稳度日的打算,如今怕是不行了。

沈春行隐晦地瞄了眼刁氏的头顶,见上面微微闪烁着的金光中,不知何时掺和进一丝鲜红,心知这祸是避不掉的。

她身为鬼差,自然有些不同于寻常的能力,如今虽失去大半,一双能识人根本的慧眼,却好似已刻入灵魂,竟随着转世而来。

刁氏看似刻薄偏心不好相处,却是有功德傍身,註定安享晚年。

即便有祸,也不会伤及性命。

在把夏渊国的律法在心里过了一遍后,沈春行心里已然有了结论。

既然无性命之忧,约莫就只剩下流放。

临安城地处江南地界,若要奔袭至北境边疆,至少也得走两月余。

且不说路上遭遇,只言这份辛苦,便不是一般人能承受住的。

更何况家里还有个病秧子。

沈鸣秋端着一簸箕的稻草走出灶房,在沈春行的吩咐下,将其散开晒在院里。

转身之际,却是紧了紧手。

沈家一穷二白,最值钱的也不过是沈春行手里那支野山参。

当初沈春行将杨一从山上捡回来时,恰好挖到了此物,这才堵住了刁氏的嘴,换得将杨一留下。

几次三番提出将其炖了,究竟为的是谁,他心里明白。

刁氏闭了闭眼,像是已然想通其中关节,她将木盒夺过来,打开后看了眼又迅速合上。

「若真要出大事,咱更应该将好东西留着,说不得以后能救命!」

就这么一根,虽年份不高,也能卖出好几两银子!

大丫头磨了她整整一年,说什么与其留着生虫,不如炖给家人补身,简直是胡闹!

沈春行耸耸肩,没有再劝,朝拎着老母鸡走过来的杨一摆摆手。

「行吧,过几天再炖也可,反正迟早都是要炖的。」

杨一木着张脸,丝毫不带犹豫地返身又把老母鸡扔回鸡圈。

男人约莫二三十岁,身量极高,浑身腱子肉将灰色仆役装绷得极紧,只往那儿一站,便给人种极大的威慑感。

幸得五官尚算端正,面相中自带股正气,才不至于显得恶行恶相。

可就是这么个谁都拿他没办法的魁梧汉子,惯来将沈春行的话奉为圣旨般遵从。

刁氏眼皮子又跳了跳,只觉得这话怎么听怎么古怪,像是吃定了她!

第3章 给的太多啊

虽然野山参不能动,对于将家当换作钱粮,刁氏倒是没什么意见。

再过几月便要入冬,粮食总是不嫌多的。

然而沈家哪有什么值钱玩意儿,顶多就两床八成新的褥子能当些钱。

儿子儿媳虽已离世,可孩子总会有长大的时候,因而儘管日子难过,刁氏也没舍得将其衣物拿去典当。

如今突逢难事,想着万一真……这些东西带也带不走,索性换些钱粮,心里还能安省些。

当天下午刁氏便带着东西去了镇子里。

她一走,家里便无人看管。

目送着刁氏离开后,沈春行转身便去了西苑。

那里本是主家女眷来避暑时的住所,然与隔壁挨得近,两年前贼人便是从此处跳进庄里,从而引发一场祸事。

后来便成了禁地。

沈春行年岁不大,个头不高,自从目睹亲爹被杀后,于旁人眼中,便一直有些「疯疯癫癫」。

路上有人见她往西苑走,也不觉得奇怪,等发现她绕着西苑走了好几圈后,方才纳闷攀问:「你做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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