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有爱过我该爱的人,安吉拉。
为我做的安排,没有一件是按照计划进行的。我父母为我指了一个具体的方向——朝着体面的寄宿学校和精英大学发展——这样我就能与注定会归属其中的那个群体相遇了。但很明显,我并不属于那里,因为直到今天,我都没有一个来自那些世界的朋友。我也没有在那么多场校园舞会上给自己寻得个丈夫。
我也从未真正感觉我属于我的父母,或注定要在我长大的那个小城镇里生活。现在我还是没有跟克林顿的任何人保持联络。直到母亲逝世,我和她的关系都只是走个过场而已。而我父亲,当然了,不过就是餐桌那头一个怨声载道的时事评论员罢了。
可随后我搬到了纽约,认识了我的姑姑佩格。她是个特立独行、不负责任的同性恋,酗酒无度,花钱无度,只想嘻嘻哈哈 、蹦蹦跳跳地过一辈子——而我爱她。 她给我的不亚于我的全世界。
我还遇到了奥利芙,她看上去并不惹人爱——尽管如此,我还是逐渐对她有了爱意。比我对亲生父母的爱意多得多。奥利芙并不暖,也不深情款款的,但她忠诚,是个好人。她有点像是我的保镖。她是我们的女隐士。我仅有的道德感都是她教给我的。
然后我遇到了玛乔丽·劳特斯基——一个很古怪的地狱厨房少女,她的父母是做旧衣服买卖的移民。她压根不是我该结识的那类人,但她不仅成了我的生意伙伴,还成了我的妹妹。我爱她,安吉拉,我全心全意地爱她。我什么都愿意为她做,她也什么都愿意为我做。
然后,玛乔丽的儿子内森出现了——这个对人生过敏的羸弱小男孩。他是玛乔丽的孩子,但他也是我的孩子。如果父母对我的人生愿景我按部就班地实现了的话,我肯定会有自己的小孩的——一个在马背上长大的健壮大块头,将来会成为行业的领袖——可相反,我却得到了内森,这样更好。我选择了内森,他选择了我。我也爱他。
这些看似随机的人是我的家人,安吉拉。这些人是我的正牌 家人。我把这些都告诉了你,是因为我想让你明白——在接下来的几年内——我对你父亲的爱,跟我对这些人中任何一个的爱一样深。
我的心无法给他比这更高的赞美了。他和我变得非常亲近,像我那些美丽、随机的正牌 家人一样。
这样的爱是一口很深的井,有着陡峭的井壁。
一旦你坠入进去,你就完了——你会永远爱那个人的。
一连好几年,每周都有那么几个晚上,你父亲会在奇奇怪怪的时间点打电话给我,说:“你想出来吗?我睡不着。”
我会说:“你总是睡不着,弗兰克。”
他会说:“没错,但今晚我比以前更睡不着。”
季节无所谓,当时是晚上几点也无所谓。我永远会说好的。我一直很喜欢探索这座城市,也一直很喜欢深夜时光。更重要的是,我向来不是个需要睡太多觉的人。但最重要的是,我喜欢跟弗兰克在一起。所以他会给我打电话,我会同意跟他见面,他会从布鲁克林开车过来接我,然后我们会一起到某个地方去散步。
没过多久,我们就走遍了曼哈顿的每个街区。很快,我们就开始探索外围的街区了。我从没见过比他更了解这座城市的人。他会带我去一些我连听都没听说过的街区,然后我们会在三更半夜步行着探索它们,聊一路的天。我们走遍了所有墓地和所有工业园区。我们走遍了码头。我们从联排房前走过,穿过廉租房区。最终,我们踏遍了纽约都会区的每一座桥——而且那里的桥可多了。
从来没有人打扰我们。这是最奇怪的地方。过去那会儿,这座城市并不安全,但我们好像天下无敌一样从城市中穿梭而过。我们常常聊天聊得太入神,甚至都没有留意周围的环境。街道护我们平安,人们没有给我们平添困扰,这就像奇迹一样。有时我会好奇,大家到底能不能看见我们。有时警察会拦下我们,问我们在干什么,而弗兰克则会亮出自己的警徽。他会说:“我在送这位女士回家”——尽管我们正身处皇冠高地的一片牙买加社区。他永远都在送我回家。永远是这套说辞。
有时到了深夜,他会开车带我去长岛,到他知道的一个地方买炸蛤蜊吃——那是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饭馆,你可以直接把车开到窗前,从车里面点餐。或者我们会到羊头湾码头去吃小帘蛤。我们会把车停在码头上,边吃边看渔船出海。春天的时候,他会开车带我去新泽西的乡间,在月光下摘蒲公英的叶子做苦菜沙拉。他告诉我,西西里人爱吃这种东西。
开车和散步——这些事情他可以做,而且不至把自己搞得太过躁动。
他永远会听我倾诉,他成了我生命中最值得信任的知己。弗兰克人很透亮——他有一种深深的、不可动摇的正直感。跟一个从不自吹自擂(在那个年代的男人身上,这一点很罕见!),而且不会以任何方式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世界的男人在一起,让人感觉很宽慰。就算他有什么缺陷,或犯了什么错,他也会在你发现之前就告诉你。而且不论我告诉了他关于我的什么事,他都不会评头论足或把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