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一点。
“小村啤酒馆”前窗的蓝色霓虹招牌在风雪中闪闪烁烁,仿佛灯塔的信号,告诉我家就在不远处。
在这个世界里没有皇家饭店,因此我住进了经常光顾的酒吧对面那家惨淡的戴斯旅馆。
我只付得起两晚的房钱,付完钱后手头现金只剩一百二十美元外加零钱。
旅馆内的商务中心在一楼走廊尽头一个很小的房间,里面有一台几乎已经过时的台式电脑、传真机加扫描仪。
连上线后,我证实了三项信息。
贾森·德森是雷克蒙的物理系教授。
瑞安·霍尔德刚刚以他在神经科学领域的研究贡献,获得帕维亚奖。
丹妮拉·瓦尔加斯·德森不是芝加哥知名艺术家,也没有经营平面设计事业。她的网站设计虽然业余却十分吸引人,网站上展示了她几件最好的作品,并宣传她在教绘画。
当我拖着沉重脚步爬楼梯上三楼房间,才终于开始愿意相信。
这是我的世界。
我坐在旅馆房间的窗边,俯视着“小村啤酒馆”一闪一闪的霓虹招牌。
我不是个粗暴的人。
我从来没有打过人。
甚至试都没试过。
但如果想要夺回我的家人,实在别无他法。
我必须做一件可怕的事。
必须对贾森2号以牙还牙,只不过我不会为了问心无愧,就只是把他放回箱体内。尽管还剩下一瓶安瓿,我也不会重蹈他的覆辙。
他当初有机会就应该杀了我。
我感觉到我大脑中物理学家那一面正悄悄溜出来,试图夺取掌控权。
我毕竟是个科学家,是个过程取向的思考者。
因此我把这件事想成实验室的实验。
我想达成一个结果。要达到那个结果需要采取哪些步骤呢?
首先,定义我期望的结果。
杀死现在住在我家的贾森·德森,把他放到一个再也不会有人发现的地方。
要完成这件事需要哪些工具?
车。
枪。
用来绑他的东西。
铁锹。
安全的弃尸地点。
我厌恨这些念头。
没错,他抢走我的妻子、我的儿子、我的生活,但是想到这些准备工作与暴力行为,总觉得丑陋不堪。
芝加哥往南一小时的车程,有一座森林保护区。坎卡基河州立公园。我和査理、丹妮拉去过几次,通常是在秋天,当树叶开始变色,我们也觉得心情浮躁,需要到城外享受一天大自然与幽静的时候。
我可以趁夜里把贾森2号载到那里去,或者是让他开车,就像他当初对我那样。
我知道河北岸的一条步道,就带他走那条路。
我会在一两天前先过去准备,预先在某个安静偏僻的地方挖好他的坟。我也会事先研究该挖多深,以免被野兽闻到腐臭味。先让他以为他要自己挖坟,那么他就会以为有较多时间可以设法逃跑或是说服我打消杀他的念头。然后,当我们来到离坟穴不到六米处,我会把铁锹往地上一扔,说可以开始挖了。
等他弯腰去捡,我会做出我自己也想象不到的事。
我会朝他的后脑勺开一枪。
然后把他拖到洞口边,再把他推进洞内,然后填土。
好消息是谁也不会找他。
我会悄悄地重新进入他的生活,正如他悄悄地进入我的生活那般。
也许过个几年,我会将实情告诉丹妮拉。
也许我永远不会告诉她。
兼卖枪支的体育用品店在三条街外,还有一个小时打烊。査理念中学时很迷足球,那段时间我每年都会上这家店买一次鞋底防滑片和球。
即便当时,枪支柜台在我眼里就一直有种莫名的魅力。
有种神秘气息。
以前的我怎么也无法想象,会是什么样的动机驱使一个人想拥有一把枪。
我这辈子只开过两三次枪,是在艾奥瓦念高中的时候。即使那个时候,在最要好的朋友的农场上开枪射击生锈的油桶,我也不像其他孩子那么亢奋。我太害怕了。当我站着面对标的物,举起沉重的手枪瞄准时,总挥不去“死亡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想法。
这家店叫“球场和手套”,由于时间晚了,店里连我在内只有三个客人。
我晃过一排排吊着运动夹克的衣架和一整面墙的运动鞋,往后方的柜台走去。
霰弹枪与来复枪挂在墙上,底下放着一箱箱子弹。手枪在柜台的玻璃底下闪着光。
黑色的。镀铬的。
有的有旋转弹膛。有的没有。
有些看起来应该只有七十年代动作片中那种警察佩戴过。
一个穿着黑色T恤和半旧蓝色牛仔裤的女人走过来。她一头红色卷发,布满雀斑的右臂上环绕一圈刺青写着:人民有权拥有及携带枪械以免受害。整个人颇有十九世纪女神枪手安妮·欧克丽的韵味。
“需要帮忙吗?”她问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