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秦家来了客人,时瑾不在小楼,她摔碎了碗,偷偷藏起来了一块碎片,等到姜女士去给她倒水的时候,她割破了手。
不过她很久没吃东西,没有力气,割得不够深。
时瑾几乎疯掉,将小楼里所有的东西全部搬走了,除了一张连边角都被磨平的床,后来,她就再也没有下过床,一直躺着,精神一天比一天差。
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小小的一团缩着。
「时瑾。」
「嗯。」
她恍恍惚惚的,眼睛却睁得很大,声音很轻,像梦呓:「我想回家。」
「时瑾,你带我回家吧。」
「我想我妈妈了。」
时瑾握着她的手,跪着在她唇边亲吻,低声地求她:「笙笙,哪儿都不要去,你就在这陪我好不好?」
她恍然惊醒似的,瞳孔放大:「哦,我想起来了。」望着楼顶,她自言自语着,「我妈妈已经不在了,我回不了家了。」
「笙笙,你不要我了吗?」他的声音,微颤。
她转头看他,眼神空洞,瞳孔像蒙了厚厚尘土的琉璃,没有一点光亮,木然又怔忡地看了他许久,才张了张嘴。
「时瑾。」
声音沙哑,奄奄无力。
她说:「以后不要使用暴力好不好?我怕有人向你寻仇。」
没有等他回答,她自顾在说,像是嘱託,一条一条,说得很慢,声音细若蚊蚋。
「你也不要总发脾气,你笑起来好看一点。」
「你别抽烟,也不要生病。」
「你那么聪明,长大以后可以当医生,我喜欢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若是你做了医生,我就不怕你总是受伤了。」
她似乎累了,呼吸却很浅,停顿了很久,用指腹轻轻拂他的脸:「我希望你像个普通人那样活着,不用在枕头底下放枪。」
她啊,竟在交代后事。
时瑾用力抱住她,恨不得揉进骨头里。
他伏在她肩上,眼角滚烫的泪落在她脖颈:「求你,」他哽咽,「别扔下我。」
他又哭了。
时瑾曾经跟她说过,母亲去世之后,便再也没有掉过一滴泪,八年时间,流过血,只是没有眼泪。
她却见了两次了,都是因为她。
那次以后,他便寸步不离。
她没有再自杀,因为不需要了,她已经吃不进东西,连喝水都会吐,知道来了好多医护人员,但她看不太清楚,也听不大清楚,不知道他们和时瑾说了什么,然后他似乎很生气,把他们都赶走了。
恍恍惚惚的,她像听见了时瑾在喊她,歇斯底里似的。
「姜九笙!」
他紧紧勒着她的腰,声音响在她耳边,几乎嘶吼:「你给我听好了,」像声嘶力竭后,突然无力了,「你要是死了,你要是死了,」
话音沉甸甸的,越到后面越没了声,像被掐住了咽喉,他重重喘息着。
过了很久,她耳边才传来时瑾的声音:「你要是死了,我就多活一天,料理好你的后事,我就跟你埋在一起。」
那时候,时瑾才十八岁,最好的年华。
姜九笙低头,把眼泪蹭在时瑾衣服上,沙哑的烟酒嗓带了浓浓的鼻音。
她闷着声问:「后来呢?」
回忆到此,时瑾说完了,却许久回不了神,他稍稍用力,把她抱紧一些,仍是心绪难宁,时隔八年,依旧心有余悸。
因为差点失去,想起来,心都会疼,会怕。
他沉默了顷刻,瞳孔里还有尚未褪去的苍凉:「你好转之后,我就着手准备,想将你送出国,离秦家人远远的。」他低头,亲了亲她通红的眼睛,「在去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
她抬头:「是意外?」
「不是。」时瑾顿了顿,说,「是秦行。」
因为秦家的继承人不能有弱点,秦行一直容不得她。
「不过,我提前知道了他的计划,就将计就计了,想藉此机会让你在车祸中脱身,只是没料到秦行会做那么绝,製造了连环车祸,那场意外伤了很多人,其中有一对母女当场死亡。」
姜九笙很快就想到了:「死的那个女孩和我换了身份?」
真聪明。
时瑾点头:「你若是还活着,秦家不会善罢甘休。」
他伪造了尸体,让她金蝉脱壳,然后,她便养在了姜女士家里。
他断了秦明立一根尾指,毅然离开了秦家,去了耶鲁学医,养一条博美犬,变成了与人为善的绅士。
他花了八年时间,重新站在了她面前,以她喜欢的样子。
他说了许多许多,她消化了很久,眉头却越皱越紧,脑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翻天覆地,像捲土重来的风暴,衝撞翻涌没个消停,可偏偏,毫无思绪与规律,什么都理不清,缠缠绕绕拧成了一团乱麻。
许久,她问时瑾:「我身上这个疤是怎么来的?我问过医生,说不是车祸。」
「是良性肿瘤,在去秦家之前开了刀,因为留了疤,你说不好看,非要让我带你去纹身。」时瑾带着她的手,覆在自己右腹上,「我也是那时候纹的,和你的一模一样。」
「时瑾。」
「嗯。」
她狐疑不决了许久,仰头看时瑾的眼睛:「我失去记忆不是因为车祸事故对吗?」
上次常茗给她做催眠时说过,她的意识里,有过催眠暗示。
或许,和她的病有关。
时瑾沉吟,说:「是催眠。」他伏在她肩上,低哑的声音轻轻绕进她耳里,带着他微重的呼吸声,「我怕你自杀,若是再来一次,我可能真要疯了。」
果然。
与她的猜想一样,重度抑郁症的治癒机率很小,除非破釜沉舟,记忆催眠虽然冒险,却是短期内最有效的方法,那时,她已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