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为奇。
对了!那个男人眼睛下方有一颗泪痣!
今天因为过于惊恐,在第一眼认定王林华就是当年那个男人后,她就没敢仔细看王林华的脸,根本没注意他脸上有没有那个特征。
“小姐……”
惊见王林华从店里跑出来,穆语骤然收起神思,强使自己保持冷静,紧张地看向他。
“老板说您这款机型的屏幕五百块钱能换新的。”王林华说到这,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不过我身边没带现金,明天我取好钱去擎天集团找您行吗?请问您在哪个部门工作?”
他以为穆语是擎天集团的员工。
他脸上没有泪痣!
没有!
果然只是长得相像的人!
暗喜的穆语,此时大松了一口气。
“小姐?行吗?”王林华带着皱纹的脸上写着忐忑与难为情。
“呃,那个,不用赔,真的不用赔。”转了心情的穆语连连摆手。
“那可不行!这样我会过意不去的!如果您不告诉我您在哪个部门,明天我也会去您公司打听。”王林华目光坚定,一副非赔不可的神色。
看着穿着还打着补丁的旧衣服的王林华,穆语心里十分感动,没再拒绝,随即寻借口道:“我表哥是开手机店的,他说我这手机换屏幕只要两百块钱,我正打算去找他呢。”
“两百块?”王林华眼睛一亮,赶忙将手伸进口袋,但随即又僵住,一脸不放心地问道,“两百块钱够吗?”
“够啊!我表哥说这行利润很大。”穆语其实并不懂这行情,不过她猜王林华也不懂行情,所以尽量做出非常肯定的语气。
“那敢情好。”王林华这才从口袋掏出个钱包。
钱包很破旧,钱夹子中间没有一张红票,全是零票,外层竟然还夹了张全家福照片。照片也不知是因为才拍洗的,还是因为过了塑,颜色看着挺鲜亮。
见穆语在打量自己的钱包,他似乎有些腼腆,马上侧了侧身,避开她的视线,从中数了两百块零钱掏出来,将钱包合上后才转过来,用食指和小拇指夹住钱包,重数了遍手中的钱,确定是两百后,这才面带歉意地递给她。
“不好意思,都是零钱。”
“没事儿。”
见穆语接过就往口袋塞,他又不放心地补充:“您数数吧。”
“不用,相信你。”
王林华怔了怔,半晌才憨厚一笑:“谢谢。”
“应该说谢谢的人是我,马上就可以换新手机屏幕了。”此时穆语的心境已平复,笑着指了指自己装钱的口袋。
王林华已将旧钱包放好,再次冲她笑了笑,然后走至路边,骑上他的送水三轮车离开。
穆语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心里颇有感慨。
被擎天集团高薪聘用的赵永利,为了一己私利,不惜各种算计别人,而拿着微薄薪水的王林华,纵使口袋没钱,却能这般坚持赔她的手机屏幕,着实不容易。
眼前晃过那旧钱包中的尚未来得及看清的全家福,她默默地为这个物质贫乏、精神却极为富有的男人祝福。
这时,她脑子里突然有了个想法,马上掏出手机给闻泽煜打电话。挂断闻泽煜电话后,她本想再给容剑打个电话,不想肚子又一阵咕叫,她只得再次跑进公厕。
再出来时外面竟刮起了风,天色也陡然暗了下来,还伴着电闪雷鸣,这反常的天气让她心绪不宁,立刻作罢了给容剑打电话的想法,赶忙去拦出租车。
才坐上出租车,她手机就响了,见是辛亦涵的电话,她很意外,也有些紧张,赶忙接通。
要知道自辛亦涵结婚后,除非有事,一般难得给她打电话。
“亦涵哥?”
“小语?你在哪儿?”
“我在回家的路上。亦涵哥,有事儿吗?”她小心翼翼地问着,一边在心里祈祷他的安然无恙。
“秦总送你回去?”
“不是,他……呃,他在上班呢。亦涵哥,有事儿吗?”
“没事儿,看到外面打雷,所以给你打个电话。”
一句话让穆语动容不已——只有她的亦涵哥才记得她害怕打雷。
忍住伤神,她强笑着轻应:“亦涵哥,我没事儿,马上就到家了呢。”
“到家好好休息,有事儿给我打电话。”
“嗯,我知道呢。”
“行,那,我忙去了。”
“好的,亦涵哥。”挂断电话,穆语尽量不去看窗外的闪电,软软地靠至椅背上闭目。
然而还没闭目两分钟,她就被一记雷声惊得猛坐起来,也将她刻意封存的记忆惊醒。
那是她极不愿想起的十年前的一个傍晚。
那时她和父母住在与安城相隔千里的平城(她之所以一直对外宣称自己自两岁和父母离开老家后,一直住在安城,其实是不想让人问离开平城的原因,因为她害怕那段记忆)。那天下着雨,她像平常一样吃过晚饭,提起垃圾袋、打着伞去离家不远的垃圾中转站扔垃圾。远远看见垃圾站前有一对夫妻在吵架,尚才十一岁的她也没多想,仍自顾自地走过去扔垃圾。谁知在她走近垃圾中转站时,男人突然扬起刀,一刀将女人的头颅砍下,那还睁着眼睛带着血迹的头颅径直滚到她脚下,瞬间骇得她魂飞魄散,惊恐的她本能地抬眼往前看,正好一道闪电亮起,陡然照亮男人的脸,将男人的脸如同石像一般,硬生生地刻进了她的脑海中。随着一声雷响,她晕倒在地。等她再醒来时,人已经躺在了医院。
从那时起她将自己封闭了起来,不敢再出门半步,不敢接触陌生人,每逢打雷下雨天,更是恐惧得无处遁形。父母既心疼又自责,为了缓解她的症状,他们听从医生建议,带她搬至安城落户。
换了个环境,又经过心理医生辅导后,她的状态略微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