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但是邪眼用了一段时间后邪气聚集到一定量就必须要把它送走,但送走是要用转让赠与的方式,是不可以直接把他丢掉的。关于宗教方面我觉得这个邪眼和土耳其邪眼极为相似。”白义昭说道。
“照你这么说,虽然和土耳其邪眼比较吻合,但是土耳其邪眼可不是用来杀人的,他们是用它来带来好运的,这只邪眼可不是这样。”秦凯听完白义昭的介绍,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没错,土耳其邪眼,又叫Blue Eye,虽然它是土耳其最邪的东西,但是它的颜色都是蓝色的,他是用来吸收邪气的,不像这只邪眼,这只邪眼却是红色的!这里出现的红色邪眼,应该就是充满攻击性的邪眼,这里的红色,应该是代表着释放、攻击、狂暴、鲜血。”白义昭说道。
“从你这样的分析来看,邪眼和案子是独立的,那么他们之间就没有联系?”秦凯问道。
“不!它们是有关联的,至少邪眼在两起案件中都出现了,如果真的要给它做定义的话,应该叫系列谋杀②!”白义昭说道。
“系列谋杀?”秦凯问道。
“从碎尸案和两起密室杀人案来看,两起案件之间都没有任何关联,但是都出现了邪眼,说明两起案件中杀人行为本身不一定是邪眼的目的,杀人行为应该是邪眼表达需要的一种表现!所以这是一种动机相同的,不同类型的杀人犯罪行为!这和福克斯和莱文(Fox and Levin,1998)提出他们对一般系列杀人的观点相印证。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大卫?卡彭特案件(Los Angeles,California——David Carpenter)就是一起系列谋杀案。”白义昭说道。
“那么邪眼的动机是什么?如果是系列谋杀,那么这两起案件中一定有邪眼相同的作案动机!”秦凯问道。
“现在暂时还不清楚,不过我会找出来的!”白义昭说道。
“既然是系列犯罪,那么它就是‘红色标志案’,头号大案!我会召开一次会议,不管警局每天会面对多少案件,这个案子的资源分配一定要充足!确保案件出现的突发情况!”秦凯严肃的声音非常有力的说道。
“局长现在您给我们分配的资源已经差不多够了。”白义昭说道。
“那我也得重新召开一次会议!”秦局长说完就走了,从他的语气中可以知道,他对这起案件非常的重视。
①,犯罪惯技(MO),源于拉丁语,指可操作性方法,在此是指犯罪的某种方式。许多犯罪人都具有显示他们犯罪特征的惯技,包括他们特征性的犯罪手段,如:进入现场的方式、使用的工具、侵害物的类型等等。
②,系列谋杀是指两起以上涉及杀人行为的相关联的案件。(有些人喜欢用“系列他杀”来相互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