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琉球、安南入贡。
五十八年己亥春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诏曰:“日食三始,垂象维昭。宜修人事,以儆天戒。臣工其举政事阙失以闻。”乙未,上幸汤泉。庚子,上还驻申昜春园。辛丑,诏立功之臣退閒,世职准子弟承袭。若无应袭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