兮兮地把杜晓瑜叫出去,往她手里塞了个荷包,红着脸道:「晓瑜姐,麻烦你帮我把这个送给丁二哥好不好?」
杜晓瑜记起来了,这姑娘以前跟香桃很是要好,名叫李惠。
今日之前,杜晓瑜只是觉得这姑娘大概是因为跟香桃玩得来,所以每次都陪着香桃来丁家帮忙。
如今看来,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呢,难怪有好几次杜晓瑜都见她站在天井里东张西望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却原来不是丢了什么,而是在看丁文志回来没有。
不过这荷包嘛,杜晓瑜再傻也知道是什么意思。
她摇摇头,将荷包送回李惠手里,说道:「不是我不帮你,而是这种代表心意的东西,让人转送就没什么意思了,我二哥过段日子就要上京读书了,你若是真对他有意,要么,自己去找他,当面把话说清楚,求个结果,要么就别说,默默藏在心里,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否则你这样让我帮忙,我也很为难的。」
李惠咬咬唇,接过了荷包,脸色更红了,小声说道:「还是谢谢晓瑜姐的提醒,那……那我再想想吧!」
杜晓瑜望着李惠走远的背影,无奈摇摇头。
私心里,她并不希望二哥跟李惠在一起。
不是说这姑娘不好,而是她觉得二哥值得更好的。
但如果二哥也对她有意,那人家就是两情相悦,杜晓瑜即便作为妹妹,也不便多说什么,自然要笑着祝福。
只不过,杜晓瑜觉得「门当户对」更重要。
倘若二哥在考上秀才之前就已经成了婚或者是有了意中人,等他一考上秀才就嫌弃糟糠之妻,或者为了攀附权贵靠着贵女上位而辜负了自己曾许诺过的姑娘,那么这样的陈世美,自然不值得她操心。
可如果二哥在考上秀才之前既没有成婚,也没有意中人,那么二哥就有权利挑选更好的姑娘,因为二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他将来还会遇到很多人很多事,娶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姑娘,等有一天二哥做了官,他这位嫡妻既不能给他撑场面,又不能帮他打理好后宅。
二哥总不能在外面劳累了一天回家以后还得亲自来操心后宅的那些琐事吧?
要真那样,只怕再深厚的感情也会被一点一点消磨殆尽,到最后只剩互相怨怼。
不过杜晓瑜虽然心里这么想,嘴上却并没有劝说过丁文志什么。
丁家散席过后,李惠壮着胆子把丁文志约到了河边。
丁文志到的时候,李惠已经等候好久了。
「李姑娘,你找我有什么要紧事吗?」不管何时何地,不管有没有外人看着,丁文志对于姑娘家总会保持着一定的礼貌距离,问句话也充满了温文尔雅的气息,不急不缓。
李惠小脸微红,紧张地将自己精心绣制的荷包拿出来,「丁二哥,这是我亲手做的荷包,送……送给你。」
丁文志低眸看了一眼,那荷包上绣着一株兰花,针脚很细密,看得出来是用心做的。
「李姑娘的心意,我心领了。」
这就是委婉地拒绝了。
李惠一下子煞白了脸,眼眶有些湿润,「你不喜欢吗?」
丁文志道:「我从来不佩戴荷包,以前我娘给我做过几个,我都没用,到现在还原封不动地放在柜子里呢,姑娘这么精緻的荷包,应该送给懂得佩戴的人,要是送给了我,一准又被我扔在柜子里,几年都不会翻出来看一眼。」
李惠脸色更苍白了,甚至浮现了几分绝望之色。
「若是再没别的事,那我就先告辞了。」丁文志说完,直接转身走人。
以前他一直沉迷读书,又是在县城,基本很少回来,竟然不知道李惠会对自己有意。
刚才那番话,如果还有别的能替代,他一定不会说,毕竟太伤人,可是那小小的荷包关乎着一生的幸福,他不得不重视。
他对李惠无意,李惠也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既然不可能,那还是不要给她任何希望的好,提早把话说绝了让她死心另寻良人才是为她好,否则话说得太过模棱两可,会让她觉得自己还有机会,没准往后还是会将心思花在他身上,这么做的结果,只能是伤了她自己。
丁文志回来的时候,杜晓瑜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地问:「二哥刚刚去哪了,我到处找你都找不着。」
丁文志避重就轻:「小妹有什么事吗?」
杜晓瑜道,「昨天晚上我把那些医书带回去让静娘念给我听,发现里面的东西对我真的太有帮助了,想再次对二哥说声谢谢。」
丁文志宠溺一笑,「你能喜欢就好,回来的路上我还担心你会觉得我是欺负你认不得字呢!」
「哪能呢?我知道二哥是为了我好,二哥放心,今后我会更加努力跟着静娘认字的,绝对不让你失望。」
丁文志道:「其实小妹不必这么勉强自己,你要实在学不了,让静娘念给你听就是了,我只希望你能开开心心地过日子。」
「又能读书识字,又能学到医书里面的东西,我当然开心啦。」
望着杜晓瑜那副喜笑颜开的模样,丁文志涌到嘴边的那些话又咽了回去。
虽然他深知小妹打小就在白头村长大,是个命苦的,可自从她来到他们家,他就觉得她与别的姑娘不一样。
就拿认字学医术这件事来说,在村里别的姑娘看来,她们早晚有一天是要嫁人的,这些东西学了没用,可是小妹不同,她从来不会觉得姑娘家学认字念书是在做无用功。
况且,小妹学这些东西并不是为了显摆,而是为了更好的发挥作用,地里的那些草药就能说明一切了。
没从丁文志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