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意料之外

拔出藏在剩下的匕首,奈何身体已经一点力气都用不出来了。他听到玛尔斯远去的脚步声,想开口说些什么,意识却跌入了无穷的黑暗之中:

    “我都死了,你还补刀?”

    第二天夜晚,雨已经停了,在月亮于云朵后的目光中,老板娘带着马童和儿子从旁边的林间小路偷偷的摸了回来了。

    “就算是复仇,现在也应该结束了,而且这条小路他们也发觉不了”,马童走在最前面,老板娘带着儿子走在后面,心中依旧忐忑。

    最终她们看到了院子里尸体和七匹在马厩中安静吃草的马。

    这些都是那些强盗的马,其实本来应该有八匹,不过玛尔斯觉得让一匹马载着自己去北境实在是太辛苦它,就又带走了一匹。

    这匹多出来的马,有东西的时候可以用来驼东西,没东西的时候可以换乘,原本的那匹一下子就...

下子就轻松了很多,也能赶更远的路了。

    老板娘趁着夜色偷偷从酒馆的窗户往里看,只看到还冒着黯淡的红光的火炉,这微光稍稍驱散黑暗,在一张桌子上,好像有什么在发着光。

    “吱”

    在这空荡荡的酒馆里,。

    老板娘最终推门进去,她拿着点燃的火把,环视其中的一切,发现这儿和她离开时一样,唯独在那张那个叫玛尔斯.佛瑞曼的人做过的酒桌上,多了三枚金灿灿的硬币。

    金龙!

    老板娘连忙过去拿起金龙,收好之后她才借着火把的光亮,发现放着金龙的桌面上,有刻着的字:

    “抱歉,给你的生活造成了不便——玛尔斯.佛瑞曼。”

    “有人么,有一个黑色头发,黑色眼睛,留着黑色胡子的男人经过么,他带着一柄长剑,身上还缠着绷带”,一个清脆急促的声音和马蹄一起在酒馆的院子外响起。

    月亮尚在天空,却拂晓了。

    玛尔斯在玫瑰大道上纵马狂奔。

    两匹马在空旷的大路上,喘着粗气,四蹄如飞,他则眯着眼睛,迎着晨雾,享受着干净的水汽,欣赏那天边清冷的破晓之光。

    在黑暗中,东方的天际,第一缕光芒升起,先是浓烈的白,让后是橙红,橘黄,坚定的向附近的天空和云朵蔓延开来,什么都无法阻挡。

    这就是他知道,自己要赶紧离开河湾地,否则他一定会忍不住回去杀人。

    或许是为了报复,或许是为了别的什么。

    晃了晃脑袋,玛尔斯强迫自己重新沉醉到纵马的畅快之中去。

    河湾地中两条最出名的道路,一条是沿着海岸线,去往凯岩,接黄金大道通向君临的滨海大道,一条是经过苦桥,直通君临的玫瑰大道。到君临之后,再沿国王大道一路北上,便可直达临冬城。

    其中苦桥是玫瑰大道穿越曼德河处,驻守于此的贵族是卡斯威家族,家徽是黄色的人马射手。

    河湾地十分富庶,玛尔斯可以放开手脚赶路而不用担心补给,路上随时都可以找到能吃上饭的小村落。

    太阳渐渐升高,马儿跑累了,玛尔斯的屁股也有些作痛,他慢慢的放下了速度,找了一条小溪,让马儿喝点水,吃点草,休息休息。

    这是马,不是汽车,汽车有油就行,马要是一直跑下去,是能活活跑死的,骑马的人也受不了。

    揉了揉自己的屁股,玛尔斯安排了两匹马去休息,自己拿了块肉干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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