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校的石正飞给我写信,说收到我的围巾了,他会好好珍藏。但他说:“不喜欢实验,那就别争取了,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无谓的事情上。你的文字不错,还不如多阅读,多写作呢。”
他站在海浪里,脸上挂着风轻云淡的笑容。
石正飞对我,是友情,却是没有爱情的。
阿飞与我,年少相识。彼此互相知晓,但终归是缘分浅薄。
很多梦想被我自己亲手埋葬了,就像埋葬我对某个人的喜欢。“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却还得故意装做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上。”所有的情节都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去看望外婆的小红帽能勇敢地走进森林是因为森林里也有猎人,走在迷雾森林里她有满满的安全感。我以为自己是勇敢的小红帽,可是我忘了我以为是守护我的猎人其实没把我当回事。那些梦想被我小心地珍藏在手心里,那些干净而细致的梦想再无多少人知晓。
他的阳光形象是一入学就风靡全校的。一大群男孩女孩在军训的摸爬滚打中晒得跟煤炭似的,偏偏他,白的不像话,怎么也晒不黑。
穿着橙色短袖衫的男孩,每天在校园的小路上走得意气风发,在小树林里大声读着叶芝的《苇间风》:Cast a cold eye on life, on death. Horseman, pass by!(对生,对死,投以冷眼。骑士,向前!)
他入校的成绩和我一样,他是年级第九十,我是年级第九十五。但后来他一直是前二十名,我则游荡在一百名左右。在六百多人的年级里,我就是普普通通却自诩不平凡的存在。
他人长得极其清爽骄傲,小白杨似的挺拔的身姿。这样的男孩子。怎不让人心生好感?
每次放学路过隔壁班的窗口,我还是忍不住朝里看看,他慵懒地用手支着下巴,看着拖堂的老师;又或者有一张小纸条落在他的桌上,他气定神闲地拆开;有时候他的视线冲着窗外,我会突然感受到周围温度升高,喧嚣声也会突然增大。
是怎么和他有交流的呢,我想,应该是那一件糗事吧。那天,在食堂吃完饭后,我看了一会儿诗集,决定不回宿舍直接去教室。教学区现在很安静,我饶有兴致地看着蝴蝶飞来飞去,冷不丁撞着一人,那人怀里的书散了一地。
我慌忙地说“对不起”赶紧蹲下去捡书,在还书的时候抬起头,看见是他,心莫名一慌,竟忘了看他的手有没有伸过来,就缩回了手,刚捡起的书又散了一地,我更慌了。
刚想蹲下捡起,男孩微笑地按了按我的胳臂“不用,我自己来就好。”虽然隔着衣服,我还是感觉到男孩掌心的温度,脸“腾”地红了,一直红到了耳朵根。
“你是丁梓年?”男孩忽然开口。
“啊?”吃惊的我,害羞而茫然,“你,你怎么知道?”
“校报上经常有你的文章哦,上次那边长廊里还展示了你的参赛作品哦,写得挺好。可是只能说是‘作文’,不能算是‘文章’。”
“呃?”
“缺乏生活的深度。”
这个毫不客气的男生!我转身正准备离开,他却忽然说:“你回寝了吗?”
“没有啊?”这个莫名其妙的男生!
“你还是回一下寝室吧!”男生边说边把手上的书往花园的台阶上一放,把挂在胳臂上的校服披在我的身上。
“干嘛?”我奇怪不已。
“你回寝后再说。”
“啊——啊——啊!”现在满寝都是我的噪音了。“他看见了!他看见了!啊!啊!不活了啦——”白裤子上的一片红让我震惊害羞!
寝室的女孩子们八卦地跑来,都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