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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卧底记者 作者:王维忠

在2000年的全国人大九届三次代表会上,山东、河南两省43名全国人大代表又一次联名提交了有关建议。2002年3月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代人第四次会议上,50名全国人大代表再次联名提请《公正调查靳伟光命案的建议》,要求最高检察院直接调查处理此案,儘快直接验尸鑑定。建议中谈到:

1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权利,强烈要求重新验尸鑑定、查明死者的真实死因及伤痕形成的要求合法合理,但为何重验要求一再被有关人员藉故压下置之不理?

2尸体是最根本的重验检查依据,但是,济南市检察院为何抛开现成尸体不验,而另外去寻找玻璃检片代替尸体检验呢?

3为了客观公正地重新鑑定,避免人为因素影响重验结果,鑑于省、市公检机关参与了原鑑定,重验应予迴避。去年11月最高检察院批示重新验尸鑑定后,为什么仍由济南市检察院及原鑑定的法医参与?这岂不是显而易见违背了迴避的法律规定吗?当家属和随同监督联繫法医的人大代表及群众一再要求多家法医和最高检察院法医共同鑑定,为何市检察院却坚持由其指定某一家法医鑑定呢?

4对于惟一落入法网的凶手姜某,为何违背审判程序,将其转到根本没有审判人命管辖权的商河县法院审理呢?而且,法院在没有任何凶器、物证、人证的情况下,只判决残害人命的姜某14年有期徒刑,这难道不是重罪轻判吗?

就在我采访此案的过程中,有关部门还多次打来电话,一个口称可接受我采访的有关人员见到我后,硬塞给我一个大信封,但被我谢绝了。为防止出意外,我只好几次搬动地方。

只用了三天时间,我对此案的采访已经是面面俱到了,于是我向远在北京的吴琰汇报有关采访情况后,决定马上回北京。

我写稿时,山东省有关部门又有人打来电话,要求不要发这篇稿子。我没有理睬。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篇我独家采访的新闻稿直到2001年7月21日才艰难地在《工人日报》的“特别报导”栏中以《俺不认命:儿咋就死得不明不白?——五十名人大代表两次提案的前前后后》发表出来。同时还配发了死者靳伟光生前的一张照片、悲痛欲绝的靳士让在家中怀抱儿子遗像老泪纵横的情景和他在济南市殡仪馆查看儿子遗体等三张照片。在同一天的同一个版面,也刊发了一篇有关河南焦作全国人大代表姚秀云和当地几位人大代表对有关政法部门实施监督并最终使一起重大冤案得到昭雪的文章。

后来我获悉,此稿发表后,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自然也引起了当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事后,满怀感激的靳士让给我和《工人日报》送来了一个锦旗。

第十四章 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第104节 讨债民工命丧恶老闆尖刀下(1)

我曾在前面说过,我这个出身贫苦、从贫困乡村走出并在多处建筑工地做过民工的流浪记者,在十年记者之旅中,一直把平民百姓,把弱势群体视为重要的采访对象。由于这些弱势群体社会地位低下,他们往往成为一些部门和不法分子鱼肉和欺凌的对象,一旦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时,我们的法律有时总是难以为他们讨回应得的公道。在走投无路之余,他们总会把全部的希望寄託于新闻媒体,渴望媒体能介入调查,以舆论监督的方式监督有关事情的合法解决。在这些案件中,媒体介入后,有的儘管费尽周折,但毕竟最终能促使问题的解决;与此同时,有不少却是令我们这些新闻记者除了愤怒,就是徒唤奈何。比如我在前面曾提及过的《深夜查访吓死打工妹》中的姚莉、《“死人还魂”状告公安局》中的七旬老人曾传耀夫妇等,然而,我下面所要提及的一宗有关民工因讨公钱而惨遭恶老闆杀害的血淋淋的案子,令我更多地感到莫名的悲哀。

“民工”这两个字,是80年代以后社会上对从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人的一种统称。

毋庸置疑,民工一直是中国最大的弱势群体。有关社会学家指出,社会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在不利地位的人群,我国目前约有8000万到1亿人。民工这个至今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特殊群体一直以来没有得到社会的足够重视。儘管有关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关注民工,但有关新闻媒体及社会大众一直对他们采取一种抵触的态度,甚至无视于他们的存在。中国民工群体似乎成为了被人遗忘的角落。但这是一个占据了全中国一亿多人口的群体,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比比皆是,已上升至不容忽视的政治问题的高度。

直到2003年底,重庆农民熊德明“斗胆”向前来基层看望群众的温家宝总理诉说其丈夫几个月的血汗钱一直被人拖欠不还时,最终得到总理的高度重视,并连夜帮她讨回了工钱。此事一经新华记者报导后,立即在全国激起了强烈反响,农民工的问题一下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起来。

熊德明是是幸运的,因为她遇到了关心群众、亲民爱民的好总理。她不但及时讨回了钱,还出了名,更引发了全社会对农民工被拖欠工血汗钱问题的关注;2004年1月,一位在京城因讨债而坠楼身亡的湖北民工胡卫国也算是幸运的,因为在他死后,毕竟此事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他生前没有讨回来的工钱,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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