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成员国之间的矛盾,联邦共和国并没有统一的法律,各个成员国都有自己完全独立的政治、经济、军事体制,而任何一部联邦法律的制定都需要成员国的认定才具有效益,任何一个成员国对联邦政府提出“不信任案”,那么这一届联邦政府就要提出总辞职,总之:联邦政府在这里是一个完完全全为成员国谋求利益的服务性组织,而没有任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