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大头却说:「巴黎时装周严格上来说是一个周,不是一个位!那是一个时间的概念,不是一个人空间的概念!」
瑞克皱眉:「你的意思是……?」
「谁规定我们不能在那一周去巴黎办展呢?」曹大头回答,「只要我们在那个时间点去巴黎开了个时装秀,再发发稿子宣传宣传,那一样等于参加了时装周啊。」
瑞克眉头大皱:「那不等于是蹭热度的『野鸡展』?这样真是会自降身价的!」
曹大头不以为然说:「没得去就降身价!」
见二人相持不下,金兰殊便发言:「我同意曹大头的观点。既然无法加入官方日程,我们就去『非官方』日程。只要把时装秀办得漂漂亮亮,也没什么可耻的。」
程锦却想起了什么,说:「关于丝绸的问题……」
金兰殊点头,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答和吴郡政府是签了约的,好处也拿了,不能不支持本地产业。」
程锦却说:「可是印染的技术上,他们确实跟不上国际领先水平。」
金兰殊回答:「这方面,我已经安排好了。我们从吴郡那儿购入半成品,送到欧洲加工,再转回来。你看怎么样?」
曹大头惊讶地抬起眉毛:「这样的话,成本就大为增加了?」
金兰殊淡笑:「我们做奢侈品的,就别计较成本了。最紧要做好产品,是吧,程锦?」
程锦感激地点头:「是的,金总。」
「你儘管去做,我们一定会支持你的,成本不是问题。」金兰殊说话带着那种「花着傅丞的钱不心疼」的从容。
既然要办展,整个公司也要跟着这个计划高速地运转起来。
宋风时自然也是忙里忙外的,但当他沉静下来时,却总有空虚涌上心头。
他也不知道自己希冀的到底是什么?
工作上,他已经算是成功了,现在这个职位,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而情感上,他还把金兰殊这个「男神」弄成同居男友了,固然也没什么好不痛快的。
可他还是觉得不满足。
宋风时半夜睡不着,便悄悄离开了卧室,走到了厨房。没想到,大晚上的,郑秋淑也在厨房里坐着,正在热牛奶。
「阿姨?」宋风时有些惊讶,「那么晚了,您还没睡呢?」
郑秋淑回过头来,说:「你也起来啦?」
宋风时笑笑:「有点口渴。」
说着,宋风时从冰柜里拿出了冰块,加到饮用水里,弄了一杯冰水,慢慢地喝了一口。
「大晚上的喝那么多冰!对身体不好啊!」郑秋淑说,「还是要多喝热水。」
说着,郑秋淑捧起了她的热牛奶,又打量着宋风时,说:「小年轻,是不是有什么烦恼啊?」
宋风时摇摇头:「没有。」
「是不是和我儿子吵架了?」郑秋淑又猜测道。
宋风时连忙摇头:「不,没有,我怎么可能和金总吵架?」
郑秋淑听出了宋风时的言下之意,便道:「你和他不吵架?是因为你们相处得很好?还是因为你不敢和他吵?」
宋风时竟被问得说不出话来。
郑秋淑笑笑,说:「之前我也不懂你们怎么回事,也不好多说。但现在我算是看清楚了,你这样肯定要受他欺负的。他这个孩子,从小就被宠坏,从来都不懂珍惜眼前拥有的一切的。他会把自己得到的一切都当成理所当然的。你可千万别做他的『理所当然』。」
宋风时一怔,说:「可是……」
郑秋淑说:「而且谈恋爱啊、谈对象啊,总是一方低头忍让是没有结果的。像我,心里有什么不满是一定会说出来的,就算是吵架也没关係!而且,闹彆扭也很有趣啊!」
宋风时有些犹豫:「没事闹什么彆扭?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郑秋淑却道:「没事才要闹呢!不然生活其实不是一潭死水?」
宋风时想了半天,说:「那您的恋爱经验都是成功的吗?」
郑秋淑的脸色顿时变得很尴尬:「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
宋风时也觉得自己有些失言冒犯,便脸带歉意地笑笑:「是的,您的人生经验肯定比我的丰富。只是,我觉得生活最重要就是平淡。」
「平淡的生活是对的,但是你们才恋爱多久啊,就平淡?」郑秋淑又说,「我瞅着,小区里广场舞大妈和门房大爷谈恋爱都比你俩有劲儿。」
宋风时只得苦笑:「那哪儿能比?现在年轻人谈恋爱都不如他们有劲儿的,毕竟他们不用上班,有閒啊。」
郑秋淑却道:「你倒是听我一句啊,这个家庭关係啊,就是『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宋风时只道:「这话听着着怎么有点儿耳熟?」
郑秋淑点头:「是啊,《红楼梦》第八十二回 嘛。」
「哦……」宋风时干咳两声,「可是……」
「你不信我,总能信得过《红楼梦》吧!」郑秋淑说,「金兰殊那臭小子是我儿子,我肯定是宁愿他快快活活的。但我看你要是真的一味忍着,迟早也忍出毛病来,总得要搞些事情,这西风压回去一两回,你来我往的,这日子才可以走下去的。」
宋风时沉吟半晌,说:「阿姨,您是在鼓励我和你儿子闹彆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