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一团,丢在桌边的字纸篓中。
(一)
沈浪带来的果然不是一个普通的伤者。
不仅是个侏儒,还是个驼子,身上的伤口多不胜数,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团形状诡异的模糊血肉。
王怜花细细检视了他的伤口,又捏开他下颚看了看舌头,还搭了很久的脉,最后写了个方子,让家中的仆役姜保去抓药。
做完这些事后,他朝着沈浪笑了一笑。
“沈大侠有眼光。”
沈浪道:“哦?”
王怜花道:“他身上有四种不同的伤口,分别为‘玄风罗剎掌’、‘金刚霹雳腿’、‘落叶刀’、‘黑虎百节鞭’所伤,另外还中了‘玉海棠’、‘小夜枭’两种奇毒,能活到现在,简直就是奇蹟。”
沈浪道:“我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雪地里昏迷了一会儿了。回来挂在马背颠簸,又是一路风雪,活人也去了半条命,他偏偏一口气撑着到现在。”
王怜花道:“正是这风雪救了他。他若非被冻得半僵,体内血液流速减缓,恐怕毒物早就走遍四肢血脉,便也支持不到这里。”
沈浪笑道:“风雪如何能救人?救人的自然是王公子才是。”
王怜花毫不谦虚地点头道:“这话说得倒是,若不是遇上我,他也是必死无疑。只是这人若是个坏人、恶棍,沈大侠也要救么?”
沈浪道:“从这伤势看,他对手的功力十分了得,而这人以寡敌众,自是江湖中数得着的高手。观他右手指节极粗,指甲极为厚重硬实,形状尖锐,应是练过鹰爪功。江湖中以鹰爪功成名,既是侏儒又是驼子的人没有第二个,定然是‘驼鹰’孙二。”
“驼鹰”孙二性烈如火,嫉恶如仇,平生又好打抱不平。若是他被仇家围攻至此,倒真是一点都不稀奇。王怜花闻言,刻意促狭道:“这是什么人?我怎么一点都没有听说过。沈大侠命我出世,自己倒是入世得很。”
沈浪无奈,道:“道听途说罢了。”
王怜花傲然道:“不过这江湖既然没有你我在,也是平庸无趣之极,知与不知,又有什么分别。”
天底下,除了沈浪和王怜花,还有谁有资格说出这样的话。
又有谁能否认这句话?
沈浪。
沈浪道:“其实近年来,江湖中出了个极有趣的人。你可听说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王怜花不说知道,也不说不知道,只淡淡一声道:“哦?”
沈浪道:“此人名叫李寻欢,人称‘小李探花’,是位世家公子,家中三代中就有七位进士,他与父兄三人都中过探花。他父亲老李探花与江湖中人素有来往,与我是道义之交。老李探花仗义疏财,唯看不破功名二字,以致郁郁而终。这位小李探花却视富贵如浮云,弃功名如粪土,游侠江湖意气风发,是极潇洒落拓的人物。最有趣的是,他赖以成名的兵器竟然是飞刀,且只用飞刀。”
王怜花原本听得认真,此时便忍不住问道:“只用飞刀又如何?”
沈浪道:“两三百年之间,武林中的高手,无一人仅赖飞刀成名。全因飞刀之技,有攻无守,有去无回,愈战愈衰,绝无后路。若非胸怀宽广、纵情傲物的君子,如何敢用此等兵器。”
王怜花不以为然,道:“这也不然。飞刀比之普通刀剑棍棒,攻击距离更长,能得先手。若是在刀上施以毒物,更能事半功倍,又有什么了不起。”
沈浪道:“这便又是这位小李探花非同寻常之处。飞刀本是暗器,他却将它用成了‘明器’,全因所有人都知他只用飞刀,且其刀从不带毒。”
王怜花摇头道:“此人年少成名,又是这种锋芒毕露的性子,恐怕是易得罪人得很。这倒也罢了,用飞刀这样兵器又不餵毒——实在是傻得可以。除非他已将飞刀练至例不虚发的境地,否则一定死得很快。”
沈浪闻言,有些默然,半晌才道:“以他现在在江湖的声名战绩来看,似乎还未到此境界。但若有天资,假以时日,也许能够。”
王怜花十分得意地总结道:“所以说,你之君子,我之傻子。”
沈浪素知他脾性,也不再争辩,只轻轻笑了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