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拢来,那么,又何须把炮安进船楼里呢?所以,16世纪时海上作战同陆上作战—样,火力开始替代打击武器。17世纪,海上同陆上一样,火力成为主要武器。只要在平甲板上架起炮,即使是商船也能对付只能在船头与船尾架炮的军舰。因此,一个时期,战船同商船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到了18世纪,炮火成为最重要的因素,一艘战舰如要取得优势,必须在甲板上架起儘可能多的火炮;但同时要考虑,除非既能载货又能战斗,否则搞一条战船是不合算的。这个时期,战争、探险、贸易,几乎是可以互换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