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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楞伽大义今释 作者:南怀瑾

食无节量故,不应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厌离故,不应食肉。我常说言,凡所饮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药想故,不应食肉。听食肉者,无有是处。复次大慧,过去有王,名师子苏陀娑,食种种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谋反,断其奉禄。以食肉者,有如是过故,不应食肉。复次大慧,凡诸杀者,为财利故,杀生屠贩。彼诸愚痴食肉众生,以钱为网,而捕诸肉。彼杀生者,若以财物,若以钩网,取彼空行水陆众生,种种杀害,屠贩求利。大慧,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以是义故,不应食肉。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经,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尚无所食,况食鱼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视一切众生犹如一子。是故不听令食子肉。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曾悉为亲属 鄙秽不净杂 不净所生长 闻气悉恐怖

一切肉与葱 及诸韭蒜等 种种放逸酒 修行常远离

亦常离麻油 及诸穿孔床 以彼诸细虫 于中极恐怖

饮食生放逸 放逸生诸觉 从觉生贪慾 是故不应食

由食生贪慾 贪令心迷醉 迷醉长爱欲 生死不解脱

为利杀众生 以财网诸肉 二俱是恶业 死堕叫呼狱

若无教想求 则无三净肉 彼非无因有 是故不应食

彼诸修行者 由是悉远离 十方佛世尊 一切咸呵责

展转更相食 死堕虎狼类 臭秽可厌恶 所生常愚痴

多生旃陀罗 猎师谭婆种 或生陀夷尼 及诸食肉性

罗剎猫狸等 遍于是中生 缚象与大云 央掘利魔罗

及此楞伽经 我悉制断肉 诸佛及菩萨 声闻所呵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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