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买下了一辆黑白相间的单车,长腿蹬着脚踏,轻轻一划,便停到了明玥的眼前。
初秋仍有灼灼热烈,周自恆解开了衬衫的两粒扣子,回想青春,对着明玥吹了一声口哨:“明姑娘,走了。”
他装出漫不经心的模样按了按铃铛,催促明玥,直到明玥坐上单车,周自恆才又说:“这是我曾经载你的单车。”
他驶过石桥,石桥宽敞,两侧雕花栏杆秀丽,桥下画舫行船。
周自恆捏了捏她的脸颊:“这是我们曾经走过六年的路。”
他驶过小巷,小巷七拐八绕,老旧建筑与新式高楼参差掩映,吆喝与叫卖声此起彼伏。
周自恆又转过来偷亲了她的嘴唇:“这是下雨天我曾经背你走过的街道。”
这段熟悉的路的尽头,是熟悉的南城一中,校园宁静宽广,绿树成荫,翠意盎然,周自恆把她带到了教室。
“这是我们曾经待过的教室。”不用周自恆开口,明玥就同他说起了话,“我坐在第三排,你坐最后一排,你上课老是偷看我,让我不能专心听课。”
假期教室空旷无人,门锁紧扣,一排排空空的座椅却也能唤起回忆。
蝉鸣好似一段协奏曲,与风声交织,场景似乎半分未曾改变。
明亮的额窗户上映出来的人影却没有穿着校服,面孔也已经有了悄然的改变。
周自恆欣然笑,并不反驳明玥的话,但他同时也转换话题,谈起一件小事:“我当时就是坐在这里,写了一篇作文,那是我第一次拿到了除了及格以外的作文高分。”
他语文不好已经成为全年级的笑话,作文常常马屁不通,而在年逾花甲、教学态度严谨的武老师手里,他的分数更加惨不忍睹。
高中生的命题作文翻来覆去不过几个大块,武老师也老生常谈,出了一道《XXX,我想对你说》。
他不指望周自恆能拿出什么好文章,只求语句通顺,但周自恆却让他刮目相看。
“你写了什么?”明玥顺着他的话题询问。
“《明玥,我想对你说》。”周自恆摸着口袋里的结婚证,忆起流年,居然对这篇作文,尚能算得上是记忆犹新。
“卿卿吾妻亲启:
今天,是我七十岁的生辰。回首往昔,我们远远走出不止半生,也许时光即将在未来的某一天终结,所以,明玥,我想对你说——”
周自恆开始口头叙述这篇文章,而明玥一瞬间也回想起,武老师在毕业晚会上也曾经说过,这篇作文让他印象深刻,其中很有老夫老妻的感觉。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大概是周自恆以七十岁的口吻记事,好似在他的作文里,他们就已经走过了漫长的岁月。
“我已经七十岁了,白髮苍苍,皱纹满脸,我不再年轻,弯腰驼背,言语喋喋不清。”
“我已经七十岁了,常常会做梦,梦见我们少年的时代,醒来你在身旁,却也像梦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