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儿理所当然道:「对呀,你不走,我们还怎么谈恋爱?」
宋星时:「……」懂了,这是嫌他这个灯泡瓦数太大。他一手指向连桑,愤愤地看向自家大哥:「哥,你看他!」
「咳……」宋星程假咳一声,轻声道:「没什么事就走吧,啊。」
宋星时:「……我……日!」凸(艹皿艹 )
被亲哥和前发小现哥夫共同嫌弃的宋星时,最终骂骂咧咧走了,背影充满可怜以及辛酸。
连桑拿着一张餐巾纸,兴奋地衝着他的背影挥啊挥,直到再也看不到人影。他这才转头看向宋星程,笑眯眯道:「大宋哥,我们现在去哪约会啊?」
宋星程好笑地轻轻捏了下他脸颊,道:「其实星时跟着,我们也能约会,没必要太急着送走他。」好歹是他亲弟弟,宋星程有些心虚地想,可不能让人觉得他有了媳妇不要弟。
小孩儿往位置上一坐,翘起二郎腿哼哼道:「可是我们才刚谈恋爱,正是进一步升华感情的时候。这种时候,我希望你围着我转,我也只围着你转。」
谈恋爱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开心。短时间内,他希望就自己跟大宋哥两个人一块儿,不大希望别的人介入。事实上,要不是节目组的工作人员这两天都很自觉离他们远远的,他说不定还会生起中途赔钱退出录製的念头——钱是大,可目前谈恋爱比钱大。
「……有道理。」宋星程完全无法反驳,并且心里还美滋滋。瞧他那不住上扬的嘴角,便知他有多开心。
不远处的工作人员,默默在心里为可怜的宋星时点了只蜡烛。那倒霉孩子,亲哥是完全倒戈亲哥夫那里去了。
此时,走远了的宋星时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头,他回头望一眼已经看不到影的餐厅。
哥夫什么的……
他忘了问件大事:所以他哥跟他哥们,到底谁上谁下?
另一边,连桑仍在跟宋星程聊着接下来去哪玩。这方面宋星程是看过不少恋爱宝典的,张口便道:「鬼屋。」
他就等着自家小孩儿往他怀里钻了。
小孩儿完全没意见:「好呀。」
说话间,觉得脚有点麻,他又换了另一隻脚翘起来。
宋星程这才发现他这种不合时宜的坐姿,这可是在录节目!他看一眼摄像师,这一幕要是被播出来,小孩儿不定会被怎么黑呢。公众人物在外边的一举一动就没有小事,任何方面都得注意。
他看向小孩儿,严肃道:「在外面别这么坐,脚放下。」
连桑一拍脑袋:「我忘了。」都怪跟大宋哥呆在一块太自在,刚刚又还见了宋星时。以至于他一不小心就下意识认为他们是在谁的家里,而非外面。
小孩儿立马放下脚,两腿併拢,腰板挺直坐好。两隻漂亮纤长的手不自觉握拳搭在膝盖上,仰着一张精緻的脸儿看向宋星程,一双桃花眼泛着无辜的光芒,眨呀眨。
宋星程愣愣看着他,好半响,才道:「你读幼儿园的时候,一定很乖吧?」
小孩儿怔了一下,才道:「大宋哥,你怎么知道的?我小时候可厉害了,幼儿园里的小朋友都叫我小师兄,老师也喜欢我,总给我小红花……」
宋星程暗道,怎么知道的?就你这坐姿,一看就是幼儿园里最乖的那个小朋友。
可爱到犯规!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师兄先出来,还是师父先出来的好?于哥现在肯定不能放出来,放出来就完了
第100章
有了钱就有了谈恋爱的底气, 这一点连桑跟宋星程不约而同打内心感激着千里送钱钱的宋星时。
然而事实证明,宋星程期待的\"恋人因恐惧直往他怀里钻\"的美好画面, 根本不可能出现。
鬼屋内, 被棺材里的鬼物吓得浑身冒冷汗、死死抓着连桑手臂的宋星程终于对曾经细细研究过的恋爱宝典绝望了。那些所谓百战百胜的恋爱方式, 根本不适用于他。天晓得他是花了多大的力气,才控制住自己想往连桑怀里扑的衝动。
反观他身边的连桑, 小孩儿满脸的兴奋,双眼直泛狼光地盯着棺材里那位妆容逼真举止迟缓恐怖的「殭尸」。要不是宋星程拉着他的手, 恐怕小孩儿已经衝上去拉着那位「殭尸」研究起来了。
直到棺材里的「殭尸」被他热情的目光吓得缩回棺材里,还手动盖上棺,小孩儿这才不无失望地继续往前走。事实上,以前他上某檔综艺节目的时候, 也是见过工作人员扮演的棺材里的鬼怪, 不比这个差。但当时他和一群前辈急着完成任何,未能在那多做停留。
这回可好,他是以游客的身份进来的, 轻鬆自在得很。正当他想上前研究一下那殭尸的妆容时,宋星程却一把拉住他。
「我们快点出去吧,刚想起来外面有一家炸鸡店, 好像在网上挺出名。不过他们营业时间比较短,再过半小时就要打烊了。」宋星程儘可能平静地撒着小小谎言, 整句话里大概只有「炸鸡店」是真的了。
偏偏连桑不疑有它,小孩儿跟他师兄一个样,天大地大吃的最大。于是便放弃与那位殭尸先生的「友好互动」, 跟着宋星程快步逛完鬼屋,走出去。
直到来到炸鸡店,他才发现自己被他大宋哥骗了。小孩儿也不生气,眼珠子一转便猜到他大宋哥着急出来的原因。小孩儿顿时乐了,点完餐拉着宋星程,小声说:「大宋哥,原来你怕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