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且你一定经过一段伤心的日子,」小张说「他知道吗?他在乎吗?感情不能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正如你说的,他有过他的机会,他错过了,没得好怨。」
他看我一眼,说下去:「我陪你回去,如果他还站在那里,或是骚扰你,你尽可以报警。」
「是的,」我说「我对他再也没有感情。」
小张送我回去。乃明并没有站在门口。我鬆口气,奇怪,以前那么使我跳跃兴奋快乐的一个人,现在使我这么厌恶,真是奇怪。
我上楼,与小张道别。
以后我都没有见过乃明,他也许回加拿大去了,也许没有。在他离开我之前,他应该考虑到这个后果。
因为我对他好,他就认为我是他家客厅家私的一部分,太可笑。
我所遗憾的是:我曾经尽力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而他还是恨我了。
我跟小张说:「男女之间没有爱,仍可以做朋友吗?我不相信。」
他但笑不语。
我则低下了头,我与康乃明的故事,至此为止。等你我约秉森在克佑公园的玫瑰圃等。
是深秋,飞机到伦敦,我赶到酒店,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给他。
「想我吗?」
「想。」
「下午二时在克佑公园。」
「好。」
情人的对话大同小异,不外如此。我感慨的想:有多少人能堪破情关?
放下电话洗一把脸,叫一客三文治充饥,我看到梳妆檯上放着一盒纸包裹的礼物,上面有他的笔迹:给我所爱的人。
我拆开来,是一隻金手镯,我戴上,躺在床上。
椅背上搭着他换下来的外套。
这是我们一年一度的幽会。
我叫计程车到克佑公园,正下毛毛雨,空气明澄清晰寒冷,玫瑰花尚且盛放,开得碗口大。
第一次遇见秉森就在这里。我独个儿,他陪朋友游览。
我请他替我拍照,他给我卡片。
在欧洲,但凡说英语的,都好算亲人,碰上黄面孔,博士与唐人街餐馆侍役都做朋友。我与他约好在夏蕙吃晚饭。
秉森在英国的生意做得很大。
他对我无微不至,我觉得有安全感,他成为我生活的一部份,一切变成习惯以后,我不想离开他。
我们在一起过了四年。
秉森远远的走来,他撑着黑色的雨伞,我趋向前去与他拥抱。
「你好吗,我的小虾。」他亲吻我。
「你呢?」我问,「家居如何?」
「都很好,我已在夏蕙订好桌子。」
我们散步,雨渐渐密了。
秉森下午告了假,我们回酒店休息。
「怎么样?你愿意到大陆,还是留在英伦?」他笑问。
「什么都好,只要与你在一起。」我说。
「我是一个幸运的人。」他点点头。
「你妻子的健康如何?」我问。
「最近更不堪,」他的声音低下去,「因为电疗的缘故,头髮脱落很多,看样子只是拖时间。如果她没有病,我反而可以名正言顺的向她提出离婚-;——」
「我们出去逛逛马路,」我温和的说:「有人托我买大衣。」
不想他说太多。
我绕着他的手臂,心中很愉快。我并不知道是否真正爱他,爱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来了,当事人迟迟不发觉,去的时候,静悄悄,不易知晓。
我们在夏蕙跳舞,秉森看上去很内疚,我早已习惯他的情绪,自管自享受着音乐。
我不认为我会与他结婚,婚姻关係至少在开头的时候应是纯洁的,不能掺杂,我与秉森比较像老朋友,无话不说,两人大不避忌,我与他的感情有很多砂石。
我问:「要不要回去看看?」
他说:「我把酒店号码留在家中,有什么事,他们会找我。」
那意思是,最好不要离开伦敦。
去年我们在湖区。
我跳跃,为那漫山遍野的黄水仙与云德米尔湖。
秉森问:「怎么了,你不如去年快活。」
「我不知道,秉森,我心中还是很高兴的。」我说。
他握着我的手,「你还是在等我的,是不是?」
嗯。
第二天,家中电话来了,他得赶到医院去。
我在伦敦落了单,也没觉得不值,一万哩路赶来看情人,情人去看他病重的妻。
我利用空閒的时间去探访女友。
「你仍与梁秉森在一起?」她问。
我微笑。
「我不打算劝你,有些女人因嫁得不错,一副成则为王的样子,批评女友的行为举止,其实不过是运气略好,没什么稀奇,不见得嫁得上等男人的女人都有德有能。」她说:「出来玩玩吧,今天晚上家里有派对,有几个不错的单身汉,你不妨挑一挑。」
我点点头。
女友道:「我是梁秉森,我就不敢让你空下来,这些年来他占你便宜占惯占尽,他没想到你一旦离开,他会很空虚痛苦。」
「以他那个身份地位,找情人还不容易?」
女友说:「是,也得看是什么样的情人,没有知识的他肯要?——不说了,准八时我派人来接你。」
「我自己来得了。」
「我不是那种小家子,请单身女人赴宴,叫人家万山千水的自己叫车,还要埋怨别人住得远,」
她干脆说:「那还不如不请,谁没吃过饭?不见得会在我这里认识了威尔斯亲王去。」
「很好。」我说。
我发了疯,跑到时装店去买的士够晚装,低领口的红纱裙,钉满珠子,那种伧俗的美。
派对很热闹,我很挂念秉森,却没有心痛的感觉,我变了。
以前想起他,心中总会牵动。
我自由地跳舞,迹近表演式地在人家客厅中转动。
女友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