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要出去的,我对本市的教育制度没信心。」
「才十二岁哪。」
「男儿志在四方。」
「我同外国人商量一下。」
「现在咱们家逢有事便找外国人做顾问,她自己万一有事,找谁商议?」
「她?」一我发一阵子呆,「她那么强,她自己会想得通的。」
「这太不公平了。」
「是,我也知不公平,但是谁敢替她出主意呢。」
「给你作外国人,你做不做?」
我拼老命摇头,「不做不做,但我喜欢有她这么一个亲人,强壮而理智。」
丈夫笑。
是的,我们来不及的把私事向他倾诉,求她解决,却从不问及他的需要。外国人嘛,同我们的需要自然有些不同,这个绰号不是白白得来的。
唯一可做的,便是做吃的让她享受。
我遗在编织件兔毛毛衣,准备在稍后送给她。
我还能做什么呢?我是个没有身分的女人,一个平凡的小家庭主妇。
我是中国人。
她是外国人。
分别就在这儿了。
我不肯做她,她不肯做我,然而外国人与我,是永远的好朋友。作家大成是作家。
他在写作的时候,用一个很漂亮的笔名,大成不过是他在家唤的小名。
我自小认识他,所以知道他叫大成。
他的新朋友,都叫他峻峰──他的假名、篆名、写作人所用的艺名。
大成有一年没有新作面世了,说来话长,都是因为被书评家害惨了的缘故。
他们称讚地,捧他,但往往在评论后加一句:「峻峰原来可以成为严肃作家……他可以变得更好,他应该选择比较严肃的题材。」
峻峰说,作者都希望变得更好,所以当他赚了一点钱,为求进步,便把工作停下来,思考严肃的题材,冥想,旅行,以求进步。
评论家把他的行踪报导出来,猛赞他清高飘逸,是文坛将来未可限量的栋樑。
真坑了他。
大成是个天真热诚的人,人家批评他,他全相信,人家称讚他,他也全接受,情绪很易被不相干的人左右,这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我是一个顽强的人,人家说什么,我就算在乎也断然不会给人知道我在乎,何况我是真的不在乎。
但又出乎意料,我与大成是好朋友。
我做电脑,他干艺术,但我们是好朋友。我们的感情,好比兄妹。
这一年来,他不住的流浪,找寻独步单方,参加很多活动,但是没有写作。
他也与我谈过很多次,有关他写作的前途。
我觉得他在廿七便名成利就,实在是值得骄傲的事,他应当写下去。
写作人最要紧的事,便是坐下来写。
他会说这是外行人所说的话。
我与他争论过多次,但我无法说服他。
我说:「你有你的读者,我见你在路上都有读者抓住你要你签名。他们喜欢你目前的作品,何必改变方针?」
他说:「求进步。」
「写穷人的生活便是进步?真荒谬。社会一般人都安居乐业,为什么不能写小资产阶级?」
「我没有说要写穷人,何况贫苦的阶层也有资格入小说。」
「然,很多社会小说也很好看,」我同意,「但是我更喜欢你的作品,反正爱穷的人可以一直耗下去,爱繁华的人可以照旧。但,请记住,这不过是生活方式,穷与气节高尚并无直接关係,手边有节储也与虚荣无关。」
「对于科学家来说,当然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但文学作风不是这样的。」
「一定要穷是不是?住到山边垦荒去才有诚意。」我笑。
大成一辈子活在大城市中,家里做小生意,只有他这个儿子,念中学时就爱写作投稿,进大学已经出书成名,他始终有种不满足,十甘心做一个流行作家。
他大概想留芳百世。
有些人在无意中就做到了,我相信曹雪芹这类作家在写作时并没有抱住要扬名后世的意念,相信杨振宁在做研究时也没有握拳疾呼我要成名。
一切是果不是因,却是无意中得来,似大成这般到刻意要突破,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而且不一定会成功。
这些论点我也同他说过了。这也许是我们两个人讨论过的唯一严肃的题目,枯燥得要命。
我最讨厌严肃,不是说平日做事吊儿郎当,但下了班谁不要轻鬆一下,还牵涉到社会大问题干什么,没的头痛。
好几次都是我自己举起双手投降,「不说了不说了。」
但是他不肯再与我出去吃饭跳舞,他努力钻研学问,买了一大堆硬皮英文书来细读。
我又弄不明白了,读南美洲作家的作品,对他的事业有什么帮助?我们住在亚洲,黄皮肤黑眼睛,天南地北,去读那种枯燥的作品干什么?
「你懂什么?」他摆摆手生气「对你来说,阅读不过是消閒。」
「嘿!」我冷笑,「阅读还能帮我什么?你能从诗集里找到什么?不过有些人搓麻将,有些人阅读而己,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呢,做大事的全是科学家,科学家奠定社会文明,艺术家才得有机会做些锦上添花的琐事。」
「你与你电脑去跳楼吧。」
「没有电脑,你在银行排队要站大半天。」
「我不喜欢你了。」
我与他作一个鬼脸。
后来他出发去旅行,选的地方是巴黎。
「那不行」我加插意见,「巴黎是文明社会,有自来水供应,不够严肃,不作数,人家照样看不起你,住上十年也是个流行小说作家,你得选一些不毛之地,越苦越好,连厕所都没有的地方最妥当。」
大成追着我来打。
其实我说的都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