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她们凭这一道手势俘虏多少博士。"
我却一直煮给利璧迦吃,我更厉害。
利璧迦被我几道大菜征服。
我做的叉烧与利璧迦的水准不相上下。还有,时常到肉食店门口笑嘻喀同店主说;"有没有猪前蹄?我家有小狗。"好心而爱动物的店主通常免费送我一大包,费用来做猪脚姜。利璧迦就是那隻小狗。
当然她从来不知底蕴。
我又深呼吸一下。
邓博士盛出饭来。
我说;"在家吃腻了,可以到饭堂去。"
她说:"我对饭堂,一向有恐惧感。"
这也是寄宿生的通病。
"很闷是不是?"我说:"吃完饭也该休息,为第二天工作作好准备。"
"我的生活一向这样,"邓博士说:"我对夜夜笙歌没有兴趣。"
"可是,"我微笑,"我见过你在酒吧喝酒。"
她也微笑,"自从那次遇到醉汉以后,也不再去那种地方了。"
我红了双颊,讪讪地笑。隔很久我说:"对不起。"
"独坐而有异性来搭腔,也可以算是荣耀。"
她很会说话,是个很成熟体贴的女子。
"在这里,我们一星期做七天。"
"我知道,不过可以放例假。"
我原想建议散步,但在这种天气之下,说也多余。
我坐到书桌前去做功课。
没到一会儿,听到录音机播出邓丽君的情歌。
我很喜欢邓的歌曲,她有一把异常清丽的嗓子,脆而嘹冤,动人心弦。在静寂的时间听来,更加丝丝入扣,二十余岁的时候,我最喜欢她,巴不得能够见到她,向她一吐倾慕之情。
后来也淡了下来。过了那种岁数,什么都会淡下来,什么都可有可无,什么都看将开,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一笑置之,或者只除出健康是最重要的。
邓丽君的歌唤起回亿,想到才不久之前,无知青年人一边听她的录音带,一边面红耳办地握着拳头宣布宏愿。
屁,哪有这么容易。
一部博士论文都被无良的导师占了一半去。
他硬说与我共着这本报告,而且排名在我之前,因他姓亚当斯,我姓周,字母排列前后有别。
这老头涎着脸同我说,他许久许久没有作品发表,恐怕地位不保,不过,如果我不与他合作,他还足有足够的能力整死我,使我不能毕业。
年轻的我气得发抖,抖了二十多小时,拿茶杯手抖,吸香烟嘴唇抖,站着大腿也抖。
等不再发抖的时候,我心胸明澄一片,自动把亚当斯的那一份加上名字好让他去交差。啊,排名在周至美之前,当然,无论他姓什么,总不能屈居一个黄种人学生之后。
这就是纯洁的大学生涯的片断回忆。第四章他有没有看做我的论文,我不知道,也不关心。
我已获得了新的人生观。
我从没与利璧迦提及这件事,但十年后在信中,我与邓博士反而详细讨论过。
她(当时我以为是他)说:牛鬼蛇神诸般阻挠,也挡不住真正的才华。
我衝动的搁下笔,想与她再次谈论这个话题。
"邓博士。"我叫她。
她说:"如果我是男人,你会怎么叫我?"
我答:"叫你的名字。"
"那么叫我的名字。"她问:"有什么事?"
"没事了。"
"说呀。"
"你记得我们写信说及真正的才华如火焰般难以收藏,总会燎原?"
"是的,我记得。"她说:"你为当年所受挫折,念念不忘。"
"我是否一个小器的人?"
"不,但你太过敏感,外头世界不可能人人爱你,也不可能人人陷害你。"
我取笑她,"你这种自幼念剑桥的人知道什么叫外边世界。"
"我的经历也不见得是逛玫瑰园。"她微笑。
"没有人比我更苦的了。"我愤慨地说。
邓永超笑出来,"是,也没有人比你更值得同情。"
"啐!"我闷闷不乐,"你与信中的你简直是两个人。"
她说,"笔友见面,总是失望的多。"
这人。
我回到书桌前去用电脑写日记。
她真很有理性。
幸亏如此,否则像张晴或卫理仁,孤男寡女,不知会引出什么閒话来。三日后,邓永超跑到那条钢架楼梯,已比我更快速。
这次出差,她固然是协助我,但是她自己也另有任务,她会比我留得更久。
我有点疑心。
一个男人这样努力工作,人家会说他有上进心,尤其是科学家,大多疯狂,在情在理,不以为奇。
但一个女人过分发奋,立刻有好事之徒会问:到底为什么?
是不是在某方面得不到满足,所以用工作境充空虚?
邓永超又是为什么。
她比我更狠更拼更劲。
而且沉着。
工作期间的她令我想起二次大战时节节获胜的德军。每一分钟她都悉心安排,天天写记录到深夜。
邀请技术人员到宿舍,义务指导他们,甚至应他们要求,用英语对白。
比起邓永超,我相信我看上去像个惨澹的业余汉.我仿拂是来学滑雪的旅客。
因为住在一起,朝夕相对,见面的机会多,无论怎样观察,她都是一个标緻的女子。
她有一把颇长的头髮,平时紧紧梳成辨子盘在脑后,没有式样可言,只觉整洁。在重工业工厂中出入,安全第一。
一日下午她比我早返,我推开宿舍门时她刚洗完头髮,我猛地只看到如云的乌丝衬着一张雪白的面孔,一时间没想
到是她,及至看到是她,心突突的跳,慌张得像是偷窥到什么隐私似的。
她也呆住。两人尴尬好一会儿,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