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的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后,路茗茗不服,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慎重审理,法院认为,对于不可分割的着作权如何行使由当事人约定,任何一个共有人不能阻止其他共有人正当行使着作权。一个共有人行使着作权,视同所有共有人行使着作权。2006年9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路茗茗的诉讼请求。至此,这场备受关注的着作权官司落下帷幕。
后记:为了那点人的尊严
每次出书的时候,最挠头的就是写后记,曾经想过干脆不写了,但是每本书都不同,都有一些需要说清楚的事情,所以,还是要狗尾续“狗”一次。
说说写这本书的初衷吧。
因为爱好文学,我很注意收集每年度的诗歌散文的精选集,后来从事法制纪实文学创作,却发现没有年度大案纪实精选。大概在两年前,我亦师亦友的街坊王运声先生调任人民法院出版社总编辑,我就萌生过一个念头,每年编辑一部反映全国大案的纪实文学作品集,既满足了读者的阅读需求,又给研究者提供一个研究的文本,应该是一件好事。这个想法得到了王运声先生的支持,但初期却没有运作成功,一是由我编辑不够权威,二是很多大案没有人去写或者写得不够到位,三是编辑过程中还有很多细节不好操作,所以这个想法在两年前我组织了很多稿子之后就搁浅了。 但每个年度出一本全国大案纪实的想法却一直没有放弃。因为得地利之便,全国的大要案不少发生在北京,而我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有采访的便利,所以从2006年年初开始,我就开始注意撰写一些人们普遍关注的大要案,累积下来,到了年底竟然有几十篇,再从这些案件纪实中选出20篇来,就编成了这本书。当然,正如倪寿明先生在序言中批评的,这本《解密中国大案》主要还是写了北京法院审理的大要案,对全国各地法院审理的其他大要案涉猎极少,不能不说是本书的一个缺憾,需要我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