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

小说:解密中国大案2006 作者:丁一鹤

1994年农发行成立之时,国务院高层领导就对农发行提了“两不”要求:不购置豪华汽车,不购置高檔写字楼,要完全从服务农业、农村经济为出发点。除此之外,另有人士提出农发行“不要设分支机构,以避免风险”。但农发行成立不久,便背离原来的初衷,一举购买约3万平方米的写字楼,也就是月坛北街甲2号的月坛大厦南楼。月坛大厦1998年竣工,农发行总行第一时间即已入住。月坛大厦已经成为农发行的代名词。

对“两不”约束的突破并未就此中止,农发行分支机构的建设也紧锣密鼓。到1997年3月末,农发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分行、支行制,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总行设在北京,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有35个分行,地市二级分行295个,县(县级市、区)支行1613个。全行员工接近6万人。

银行业内很多人士认为,农发行完全没必要建立这些分支机构。但实际情况却是,全国1000多家农发行县级支行,均斥巨资建办公楼。如辽宁某市农发行分行办公楼,耗资近1.2亿元。

除办公大楼外,存储并处理银行日常交易信息的大型主机,以及独有的电子安保监控设备,为另一项最重要的投入。一份资料显示,截至1999年,农发行总行、省分行、地(市)分行及县级支行的电子化网点数量约占总数的85%,共约1647个。

为此,农发行共租赁了8000多套PC台式机、PC伺服器、笔记本电脑,还为各机构租赁雷射印表机、路由器、UPS等设备。其中仅农发行总行配备的PC机就超过300台,已基本做到了人手一台。显然,为农发行提供租赁业务的公司,是这笔大买卖的受益者。

农发行高官落马的导火索,就是这些租赁业务。

在这起窝案中第一个落马的是农发行原副行长胡楚寿,他的落马缘于2002年的审计风暴。

2003年6月,审计署2002年审计报告提到:1996年至1999年,农发行总行以租赁的名义,委託某公司购买电子设备和汽车等固定资产,总金额9.2亿元,其中8.1亿元曾被挪用投入股市,进行股票买卖,所获收益去向不明,涉嫌重大经济犯罪。当时负责该租赁工作的就是胡楚寿。在侦查中,反贪部门发现该租赁案牵涉到一家大型公司,而且确认胡楚寿之子在该公司拥有股份,由此查出胡楚寿涉嫌受贿。

胡楚寿,1945年7月生,湖南汉寿县人,曾任农发行农业信贷部主任,农发行第一副行长,并分管资金计划工作。2001年,时年56岁的胡楚寿调入中央金融工委,先后出任中央金融工委驻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信达、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随即,检察机关介入此案。

根据北京检察机关的调查,1996年初,胡楚寿与北京美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蔡国安相识后,将儿子胡刚引荐到了美禾公司。1997年12月,蔡国安通过胡刚,得知农发行有一笔2亿元的租赁业务。在胡刚的斡旋下,胡楚寿将这笔业务交给了美禾公司,因此获得了500万元“好处费”。儘管胡楚寿认为这500万元是“烫手山芋”,他还是收下了,并让儿子胡刚用此款註册成立了北京日通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即将退休的胡楚寿就这么落马了。

很快,第一个捲入农发行腐败窝案的胡楚寿,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60岁的胡楚寿涉嫌受贿600多万元。胡楚寿承认了检方指控的事实。

检方指控胡楚寿涉嫌收受共600多万元贿赂:

胡楚寿通过儿子胡刚收受美禾公司总经理蔡国安500万元贿赂。

胡楚寿收受当时尚未升任副行长职务的于大路30万元贿赂。

胡楚寿收受两家深圳企业共90万元港币的贿赂。

胡楚寿收受农发行大连分行程某贿赂10万元。

检方同时表示,胡楚寿认罪态度好,向检方坦白交代了他的犯罪行为。

2006年1月1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胡楚寿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判决后,胡楚寿没有提出上诉。

根据法院的判决,1996年至2003年间,胡楚寿利用其担任中国农发行副行长、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等职务便利,为请託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胡刚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635万余元。

因为农发行窝案已经牵涉到胡楚寿儿子胡刚。胡刚因该案已被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

胡刚,1973年1月生,1994年7月大学毕业后进入深圳京仪投资发展公司工作,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在北京某公司任职。随后进入日通成科技公司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据工商资料显示,日通成科技公司註册资本500万元,胡刚、韩效国各持50%的股份,知情者透露,胡刚入股的250万元股金,实为蔡国安代付,而韩效国也是蔡国安的亲戚。

1998年10月,胡刚通过日通成公司介入美禾公司,持该公司10%的股份。1999年12月,日通成公司所持美禾公司10%的股权全归胡刚名下。此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本站所有小说为转载作品,如有侵权,联系xs8666©proton.me
Copyright © 2026 海猫吧小说网 Baidu | Sm |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