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不是个好人
是那种深刻研究透了粉圈玩法
换一个热圈立马挑起十万人纷争的恶毒粉头
邵向晨糊
某种意义来说是件好事呢
说起来
其实不更新的这段时间我一开始也有写别的
手里有本已经写了十几章了
但是感情戏写得一塌糊涂
写作真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啊
但我会坚持的
管理啾咪每一位观众姥爷们
第3章
骆辛窝在角落里,自暴自弃着。
放在以往,看到这么多喜欢过的偶像齐聚一堂,他估计会乐得没边。
但是后来对邵向晨「痴心不改」了以后,骆辛的眼里就再也没有别的小偶像。
现在,连唯一放在心上的正主他都不在乎了,作为迷弟的人生也正剩下百无聊赖。
「反正也进不了下一场比赛,随便吧,等下回去把周边收拾……扔了算了。」骆辛自言自语着,毕竟邵向晨糊了百八十年了,圈里估计也没有别人接手周边,送二手都没人要。
其实本来他还想着见到邵向晨向他兴师问罪的,但看看现场,骆辛就放弃了。
没意思。
就算找邵向晨又能做什么呢?
粉丝和偶像,从来都不是什么亲密平等的关係。
所有的付出,都是骆辛一个人的事情。
他喜欢自己那些墙头的时候,也没有问过他们的意见。
他为邵向晨控评、打榜、反黑的时候,也没有听到邵向晨说他需要这些。
他可以写一万字的彩虹屁,两万字的虐粉论文,但那些和邵向晨又有什么关係呢?
既然喜欢邵向晨的时候他没问过。
那么,现在他放弃,应该也不需要了吧?
他骆辛,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坦荡迷弟。
正当骆辛做好心理准备,节目结束就回家,做回那个万千墙头的高贵路人粉时,隔壁的另一个角落,来了两个说閒话的选手。
看样子应该表演完了,他们的脸上一点紧张都没有,看起来游刃有余。
骆辛这个位置非常好,是他精心挑选的,处在一个视觉盲区,前面还有个巨型设备遮挡着,离别的镜头十万八千里,很适合一个人想三想四。
当然,也很适合那些喜欢说悄悄话的人。
比如,此时此刻飞象乐队的主唱孙连和贝斯刘玛。
「妈的累死了,这个节目是不是有病啊!」刘玛翘起了二郎腿,翻了个白眼:「设置的什么破环节,都几百年了还搞这一套!」
孙连拍了拍队友的肩膀,道:「行了,谁让公司拿得出手的只有我们呢。」
骆辛点了点头,这倒是真的。
飞象乐队是在今年的乐队节目上刚刚有了点名气,虽然实力一般,里面的队员也都是临时拼凑的,但因为长得还行也有一票忠实的粉丝。
因为乐队节目是今年的,所以两人的人气还在,估计他们公司是想让他们拿个好一点的名次,后面也能多做点营销,这才又把选手派到了这个新节目里。
虽然急了一点,但也是常规操作,骆辛很理解。
「不过就这么个节目,到底找了多少回锅肉啊!」刘玛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上突然挂出了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听说那个邵向晨也来了!」
孙连也心照不宣地笑了一下:「真不知道他怎么有勇气出来的,不丢人吗?」
「嗨,糊了那么久,也就现在有点热度,可不得抓紧时间吗?」
「那点热度他也好意思?人家那个热搜连他的名字都没提,丢死人了!」
「哈哈哈哈哈小偶像嘛,也没办法……」
坦荡迷弟骆辛闭上了眼睛,他并不是特别难受。因为这也没什么,以前在网上,他见过的议论比这多多了,邵向晨正当红的时候他跟对家撕逼用词比这难听的更是数不胜数。
这才哪到哪?
既然已经决定退圈,他就得真的把人放下。
反黑这个活,他已经不需要做了,这么想着,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强扯出来的笑容:我很好,我没关係,说坏话就说坏话吧,又不会少块肉。
「之前不是有记者问天王那个热搜的事情,直接被嫌弃『关我屁事』了。」
「你怎么这么八卦!不过也太好笑了卧槽想想我都要笑喷。」
「要是我估计都不敢出门见人,他怎么好意思买这个热搜的?」
「嗨,被天王前嫂子睡一次换一次热搜,也不亏啊……」
听到这里,骆辛睁开了眼睛。
脏。
噁心。
骆辛的手紧紧攥起,不说好歹也红过的邵向晨,他粉过的墙头那么多,这两个人又算什么玩意儿?
几个脑残粉吹吹彩虹屁就把自己当人了?连个代表作都没有,靠着唱别人的歌在各种活动上捞钱,假唱就算了,还假弹,参加个乐队节目真以为自己是正经艺人了?
骆辛想都不用想,随口就能列出面前两个跳樑小丑十七八个黑料来。
邵向晨再糊,也轮不到这两个玩意说这种话。
此刻,他只恨自己的手机被节目组收起来了,否则立马撕到飞象的广场跟超话,让飞象的粉丝们知道他的厉害!
心里再气,骆辛也知道,这不是能撒野的地方,于是他强忍住怒气,听着这两个糊比说完閒话才慢慢走出来,并且在那一刻,他做出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