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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若怔了一瞬,摇头坚定道:「我绝不会让阿愿卷进漩涡里,我可以用任何人的面貌,但不能牵扯到她。」

高盛也是一愣:「她原来这么好?值得你倾心相付?」

安若不再言语,高盛坐回去,抛着瓜果道:「这样,就易容成同她有七分相似,不我如何向姑姑交差,你一个罪臣之女又如何进宫去?」

安若思虑良久,指节都勒出红痕。

高盛满意道:「相比别人,由你易容最合适,也最不会出卖陈姑娘,不过你也不用担心,阿景用情至深,兴许能认出你来。」

「我不是担心这个。」安若说着,唇边轻轻逸出声嘆息。

「我知道,你怕给陈愿惹麻烦。」高盛剥开一个蜜橘,仰头丢进嘴里,神情慵懒:「你一个罪臣之女,就别担心她了,陈姑娘指定和北陈太子有些关係,护着她的人远比护着你的要多。」

「小爷也算一个。」

高盛拍拍手,撑开双臂。

安若不再犹豫,点头应下。她想代替陈愿入宫是一方面,想復仇又是另一方面,每当经过从前的安宅时,那些凝在安若心底,冻成冰的热血又沸腾起来。

安家满门,上下三十九条人命,有的血洗长街,有的死在流放途中,还有无数女子充为军妓,失去生而为人的尊严。

她是嫡女,做不到苟且偷生。

这一世唯有辜负陈愿的好意,安若贪恋那点温暖与天光,尚能侥倖渡过白日,却在午夜梦回时,在负罪的痛苦中惊醒。

她长眠于世的父母带着黄泉边的冰冷,让安若不敢靠近太阳。

她觉得羞愧。

就如姜昭所说,倘若安若也少读一些束缚女子的书,便能明白不是非要玉碎才能明志,也不是粉身碎骨才能守节。

唯有活着,方有以后。

那些血海深仇太过沉重,做一个平庸度日的普通女子,隐姓埋名地活着也不是不好。

可那样的话,就不是安若了。

……

在高盛的筹谋下,曾名动金陵的安家小姐入了宫,见过高太后,被封为美人,封号「宜」,是萧元景御笔亲提的。

宫人们不知是不是取自「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但这位宜美人,却是第一位能够在帝王的承干殿过夜的妃嫔。

据候在殿外的彤史女官记载,干元初年,新帝始纳美人,当夜临幸,亥时灯灭,及至天明,方传唤宫人备水洗沐。

註:新帝缺席早朝,史无前例。

加註:宜美人承幸后腰肢酸软,昏昏欲睡,新帝传唤御医。

很快,萧元景似乎「一夜七次」的消息传遍阖宫上下,无人敢议论,却无人不知晓。

这与艷史无异的秘辛传至高盛耳朵时,已成了萧元景「三天三夜」,他年轻气盛,「器宇轩昂」,开荤后便不知餍足。

高小侯爷第一反应是:他竟比我强?第二反应是觉得可惜,一个名存实亡的陛下,连隐私都能被宫人流传,反而姑姑在含章宫养男宠的事,没人敢多嘴多舌。

若非天底下没有女皇帝的先例,恐怕姑姑要逆了这天。

高盛虽纨绔嚣张惯了,但骨子里还是认萧氏皇权的,因此才会成人之美,满足萧元景那点可怜的奢求。

一个女人而已。

高盛不明白,但萧元景是他从小到大的兄弟,恰逢及冠之年,却连个暖床的枕边人都没有,实在可怜。

高盛打了个哈欠,窗外的天色暗了下来,屋内的冰盆散发着丝丝凉气,今夜为他侍寝的妾室已沐浴更衣,躺在薄薄的丝绸被下。

他掀开红罗帐,妩媚的女子两颊飞红,娇声道:「小侯爷轻点。」

高盛伸出手捏了捏女子尤带脂粉的下巴,撮着指尖道:「小爷最不喜这些脂粉气,也不想碰了无情趣的女人。」

女子瑟瑟发抖,裹着薄被往下爬,浑没有反抗的意思。

高盛更觉得没劲了。

阖府上下,竟找不到一个需要他用强的女人,在这样的温柔乡里,青年没有半分征服的快|感。

他想到了陈愿,但不是将她压在身下亵渎的画面,那样的女子,若非明媒正娶,三书六礼相聘,是绝不肯委身于他的。

即便她从了,那能挽漂亮剑花的手也说不定能掐上他的脖子,同他在床笫间厮杀一番。

只这样想想,就欲罢不能。

可惜高盛寻了这么多年,在南萧从小习武的女子少之又少,即便有,也都容貌平平,不堪入眼。

南萧的世家极重对嫡女的教养,凡是世家小姐,无人会碰刀剑,就连将军府的姑娘也是空有花架子,一看就没上过战场。

高盛轻嘆一声,这北陈来的野玫瑰,他要定了。

……

六月月中,月格外圆。

自安若进宫后,陈愿就变得更加寡言少语,她枯坐在庭院里的秋韆上,一待就是大半日。

偶尔那隻小兔子跳到她的脚边,她才会分神去看几眼。

萧云砚从宫中回来时,便瞧见这一幕,夜色四合,少女伸手逗弄兔子,侧脸在昏黄的灯下燎出毛绒绒的边,柔和得似一汪清泉。

萧云砚浑身的疲惫一扫而空,他拎着御膳房的茶点走近,俯身抱起兔子,轻轻顺毛道:「阿愿,吃饭好不好?」

陈愿点头,指着花落尽了的香峦树问他:「你也喜欢吃柚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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