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林杳淡淡道:「希尔特这么厉害啊。」
艾伯特阴测测地笑了起来。
「你们根本不知道自己面对的究竟是怎么样的怪物!」
「嗯。」林杳点头,「很快,它就会消失了。」
艾伯特笑声一顿。
「你说什么?」
他觉得林杳疯了,不然怎么会说出这么搞笑的话。
「你不会真的以为我的证词就能扳倒一家站在资本链顶端的财团吧?!」
林杳笑道:「谁说要走ICIO的渠道搞他?」
艾伯特愣了,「不然呢?」
对啊,不然呢?
ICIO的三个人也不明所以。
林杳在心底轻轻哼了一声。
对抗资本最便捷的方式是什么?
当然就要用更强横的资本碾压过去。
第四十四章 云思慎:以后每一年,每一……
云思慎的城堡很大, 林杳借用来用于审问艾伯特的地方,不过是城堡荒废了的一处小花园。说来也奇怪,处处皆是富丽堂皇的城堡里, 竟然有这么一个破败的存在。
云思慎回忆了一下,想起了关于这片花园的说法, 「这座城堡的主人是一位有权有势的伯爵, 因为妻子喜欢玫瑰,所以他想尽千方百计收集各式玫瑰栽种到这里, 久而久之,城堡的深处, 挨近山脉的地方就诞生了一座美得不似人间的玫瑰园。可是——」
云思慎刻意停顿了一下,轻笑问道:「可是后来发生了什么,猜猜看?」
林杳望着眼前的遍地荒草,不假思索便道:「可是后来, 伯爵变心了。」
「嗯?」云思慎继续问道:「为什么这么想?」
「能让一座举世无双的花园凋零的, 只有创造它的主人。」林杳回道:「如果伯爵与妻子一直伉俪情深,那这片玫瑰花园自然永垂不朽。」
「万一伯爵只是害怕触景生情呢?」云思慎假设道:「你要知道, 几百年前的M州,医疗水平相当落后, 而承担了生育风险的女性更是难以长寿。」
「如果是因为妻子去世而痛心不已,你就不会说可是了。」林杳随手摺了根野草, 笑着用它打了云思慎一下,「快说吧,后来怎么样了?」
「你说得没错,伯爵变心了。」云思慎顺手接住那根说不出名字的草,缠在了指间,「他对妻子的爱只持续了三年, 三年后他喜欢上了另一个女人,伯爵夫人受不了打击,然后拖着伯爵在玫瑰园自焚了。」
好一会儿,林杳把无意识折在手心中的野草全部丢掉,轻笑道:「那这位夫人应该是没有遗憾的,她把自己最爱的东西一次性全带走了。」
「听说从那之后,这片土地就再也种不出花来了。」云思慎把林杳那隻沾上了草屑和汁液的手展开,细心地把它们一点点擦干净,像是不经意一般问道:「但你说得对,这片地方光溜溜的太难看了,所以要不要考虑——」
他说着,目光从嫩白的手心挪移到了林杳的脸上,藏在镜片后的眼睛闪过一道狡猾而勾人的光。
「帮我种一点花?」
他今天又换了一副眼镜,是方方正正的那种黑框眼镜,这种眼镜很多时候都能在书呆子的脸上见到,而现在在云思慎脸上,也确实让他有点书卷气了,像个温柔多情的学者。
但他一笑起来就不像了,像一隻放浪形骸的狐狸,披了身书生皮来勾人。
林杳被云思慎抓住的那隻手,就跟被什么烫到一样,五指不自觉地蜷缩了一下。
她迅速抽回了手,答非所问,「你今天又换了副眼镜。」
「对啊。」云思慎捻了捻指腹余存的温度,笑道:「杳姐不喜欢吗?」
林杳:「你的爱好似乎很广泛,如果我帮你种花的话,你肯定不会只想种一种。」
云思慎:「嗯?然后呢?」
林杳:「所以那会很累啊!」
云思慎有点烦恼,「没想到啊,这你也猜出来了,我确实不想只种一类花。」
林杳的神色淡了些许,但还是笑着,轻声道:「所以呢,我建议你请个专业的团队可能会比求助我更高效。」
「但我就是不想。」云思慎任性地道:「我就想你教我种,怎么办?」
林杳神色一顿,「你亲自种?」
「不,」云思慎:「是我们一起亲手再种一片花园出来,以后每一年,每一季,你都教我种一种花,怎么样,要不要试试?」
林杳怔了怔,而后缓缓笑了,「云思慎。」
这是她第一次喊他的全名,声音里有藏不住的笑。
「你好蠢啊。」
「毕竟第一次学着当园丁,体谅体谅行不行啊杳姐?」云思慎眉眼带笑,十分自然地就把刚才林杳抽开的手又握住了,认真地承诺道:「我绝对是个好学生,我保证!」
「这个地方这么大,就我们俩,什么时候才种得满?」林杳问他。
云思慎:「那就慢慢种。」
「好吧。」林杳反握住云思慎的手,轻轻地摇了摇,「那你现在想种什么?」
云思慎立刻脱口而出:「红色郁金香!」
林杳点了点头,「好,那我们先种双色郁金香吧!」
云思慎眯了下眼,「那我什么时候能种红色郁金香?」
林杳踮起脚尖,拍了拍云思慎的头,「双色郁金香开花就能种啦,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