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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剧情,童若云才发现她竟然猜错了。

男主并不是金爱国,而是金爱国的儿子,金坤铭。

金坤铭是金爱国二十七岁才有的儿子。

出生在1985年。

也就是八年后!

那时候,金爱国已经是大学教授了。

金爱国本身就被金母教育的很好,恢復了高考之后,他就考上了最着名的明华大学。

在大学毕业后,才跟李家的姑娘结婚,李家的姑娘也上了大学,学的是新闻系,毕业后进了电视台工作。

而金爱国读了研,之后留在大学中任教。

在小夫妻俩的前途都定下了之后,才要了这个孩子。

那时已经有了计划生育政策,一家只能生一个孩子。

金母无比的庆幸,儿媳妇给她生了孙子。

要是女孩,可就绝户了。

没人能想起曾经还有一个女孩住在金家,哪怕是金爱国自己,也不记得自己的初恋其实就是跟自己一起长大的童养媳。

他有选择的忘记了她,只记得眼前的人,过着眼前的生活。

原主本来是死了的,孩子被村里一家农户给收养了,那家生了三个女儿,就是没儿子。

见这孩子也没亲人了,又是那小,能养得熟,便养来做老时的依靠。

农村就是这样,女儿生多少都没有,嫁出去就是人家的,还是儿子才能养老。

当这孩子长大了之后,也是一次偶然,他听到了村里人的閒谈,才知道自己并不是父母亲生的。

他记在了心里,一直等到成年考上大学之后,才向父母问起了这件事。

可他的父母知道的也不多,只知道原主来自京城,叫林兰,生他的时候,应该是十七岁。

其他的就不清楚了。

就是这点信息,却让他找到了金家一家人。

那时,他已经快大学毕业了。

而金坤铭还是个初中生。

他偷偷接近了金坤铭,带着他玩,从他嘴里套消息。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拼凑的,坚决的认为是金家对不起原主。

好吧,确实也是,但原主却从来都没有怪过金家人。

人家把她养这么大,也不容易,哪怕她吃点亏,也无所谓了。

他把金坤铭带坏了,吃喝玩乐,还哄着他沾了毒。

他想毁掉男主。

可男主就是男主,男主有光环。

在金爱国发现这一切的时候,就将男主送去了国外。

等金坤铭再回来的时候,已经大学毕业了,还带了一个女朋友。

那就是女主,林馨。

金坤铭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带坏自己的人,就也是原主的儿子。

而当他知道金坤铭竟然成才了之后,心里的不甘也暴发出来。

两个人对上了,可想而知,赢的必须是男主。

在原主的儿子被金坤铭坑得染上了毒品之后,他找到了金爱国,将所有的一切都摊了开来。

可是金爱国却不相信,口口声声说他绝对不可能是他的儿子。

然后,一把火,将这对从没相认的父子一起烧死了。

男主在知道真相后,还唏嘘了一番,道:“如果他早点说清楚就好了!可是他害了父亲,我是绝对不会原谅他的,想来林姨也不会原谅他的。”

屁!谁要你原谅!

还有你凭什么确定原主不会原谅他?那可是她的儿子。

第2564章 养个反派大BOSS(6)

“衣衣,你说应该起个什么名字呢?”童若云烦恼的道。

这一世,她竟然成了反派大boss那个悲惨的妈,真是让人挺无语的。

而且这个年代啊,七几年啊!好想将时间拨得快一点,她的土坯房可是连个灯都没有。

想念不透风的房子,想念她前几个世界的大别墅。

可是现在,她什么都没有。

赚钱?没门!买房?做梦!

她能做的,要么就是想办法混出国,要么就是乖乖的在这里劳动赚工分。

话说回来,男主的女朋友是叫林馨吧?

那会不会是原主的亲戚?原主的父母和其他的长辈可是都去了国外啊。

目的地是哪里来着?原主没记住,童若云自然也不知道。

可依照剧情的尿性,还真是有极大的可能。

男主后来是去了m国的,那么反推回来,他们应该就是在m国才对。

可以去看看,至少在这个年代,国外比较好生活一些。

只是一扭头,看到小肉团一个,童若云摇了摇头,看来想要启程,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啊。

“叫林乐乐吧。”衣衣的尾巴一甩一甩的逗着小肉团玩。

童若云:……

算了,她就不该问衣衣。

仰头想了一会儿,童若云道:“叫林宽,心宽则体胖,他在原主的肚子过那么艰难的日子,竟然还长得这么胖,这个名字太适合他了。”

衣衣:……

还嫌我不会起名?你会?!←_←

再说,才四斤多一点而已,这叫胖?

直说你希望他能心宽一点不就得了。

童若云泡了牛奶,用手试了一下温度,嗯,温温的,可以喝。

把奶嘴塞到小肉团的嘴里,童若云认命的给小傢伙换尿布。

“你是这个世界中,第一个用上纸尿裤的孩子,开心吗?”童若云在小屁股上轻拍了两下,自己都感觉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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