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敲门,直接上来。」夏洛克从窗户里探出头来,把红髮男人吓了一跳。
杰贝斯威尔逊——这次的委託人,他坐在221B的单人沙发上,矮胖的身躯在接触坐垫的那刻,沙发发出了「吱呀」一声哀鸣。他嘟囔着沙发的质量问题,一脸颇为自负的样子。
事实上,每一位初到221B的委託人都不怎么相信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能力,他们大部分人是病急乱投医才找到这位咨询侦探的。
夏洛克坐在他的专属座椅上,眼睛一直盯着威尔逊先生,「今天是工作日,你的店没人照料吗?」
「呃!」威尔逊先生诧异地抬起头,「你怎么知道?」
「杰贝斯威尔逊,你有一家经营多年的皮具店,干过一阵体力活,喜欢吸鼻烟,共丨济会成员。啊,对了,你最近写过不少字吧?」夏洛克低沉的声音毫无情绪起伏,「别用吃惊的眼神看着我,这显而易见。」
「他应该还去过中国,」伊莎贝拉补充道,「手腕上文着中国特有的纹身图案——一条鱼。而且他的表链上坠着一枚中国古钱币。」
「你是谁?」威尔逊瞠目结舌,「福尔摩斯先生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叫我伊莎贝拉就好。」
「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说明你用右手干活。你佩戴了一枚指南针模样、弯弓的胸别针,恕我直言这已经违背了你们团体的规矩,噢还有,你右手的袖口被磨得光溜溜的,左袖子胳臂肘那儿由于经常靠在桌面上还打着补丁……针脚歪歪扭扭,你一个人住?」夏洛克挑挑眉。
「是、是的……」威尔逊先生从震惊中缓过神来,他强装着自己一点都不惊讶的样子,嘴硬道,「这么一说,福尔摩斯先生你也不是神机妙算呀。」
「基本演绎法,」夏洛克强调,「好了,可以开始叙述事情经过了。」
威尔逊点点头,从兜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报纸,他指着上边的一则广告说道:「看吧,这就是事情的起因。」
夏洛克接过报纸,快速读道:「红髮会?」
「由于原住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黎巴嫩市已故伊乔基亚霍普金斯的遗赠,现有一空缺名额,薪金每周一百镑,纯属挂名职务。凡红髮会男性会员,年满21岁,身体健康,智力健全,皆有资格申请。应聘者请于星期一上午11时亲至弗利特街教皇院7号红髮会办公室邓肯罗斯处提出申请为荷。」伊莎贝拉念了出来。
「是的,如你所说,福尔摩斯先生,我在科伯格广场附近开了一家皮具店,生意不是很红火,但也勉强能度日。为了替我分担工作,我招了一个伙计来帮我做每日保养皮具的活儿,他为了学会这门手艺,只要一半的工钱,这让我很是满意。」
「他叫什么名字?」
「文森特斯波尔丁,要我说,以他的体格去当个运动员或者什么保镖之类的行业肯定比待在我这里日復日一日地擦皮具来得钱多,可他似乎很喜欢这份工作,每天都勤勤恳恳的,有些皮具需要避光保养,他总是自告奋勇去那间又脏又破满是蜘蛛网和老鼠屎的地下室里清理皮料。总而言之,他是我见过最能干的伙计了。」
「然后呢?」伊莎贝拉忍不住问。
「两周前,他拿着这份报纸走进我的办公室,嘴里说着要是我的头髮也是红色的就好了,那就可以每周多得那么多钱啦,真是天上掉馅饼的美差,」威尔逊先生说着搔搔他火红的头髮,「我问他怎么啦,他把报纸给我看,说一周能赚一百英镑,而且活还很轻鬆,只不过他们必须要天生红髮的人来干这项工作。」
「描述一下斯波尔丁的衣着打扮,以及日常消费檔次。」夏洛克说。
「哦,好的。他嘛,和街上的小伙子没什么两样,我本人深居简出,对那些时尚不感兴趣,但是斯波尔丁的身材强壮、个头高大,不论多廉价的衣服穿到他身上都蛮不错的。」
「那就是他很缺钱喽?既然这么羡慕红髮会这份工作,又为什么甘愿在你这里领半份工资呢?」伊莎贝拉敏锐地抓住了这个漏洞。
「这个嘛,我想他可能是打算学会手艺好自己开店吧。」威尔逊先生说。
是这样吗?伊莎贝拉不置可否,开在市区的皮具店生意都不怎么样,就算学会了手艺自己单干又能挣多少钱呢?
「斯波尔丁又接着跟我说,这个红髮会发起人是一位叫伊乔基亚霍普金斯的美国百万富翁,脾气古怪。他本人长了一头红髮,所以对所有红头髮的人都怀有深厚的感情。霍普金斯终生未婚,他死后,留下遗嘱要用他的巨额遗产利息提供给红头髮的人一个舒适的差事。」
「他从哪听说的?为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伊莎贝拉看了一眼聚精会神的夏洛克,直觉告诉她,这个叫斯波尔丁的伙计一定有问题。
「我也不知道,他劝我说全伦敦的红髮成年男子并不多,而且条件十分苛刻,必须是天生的纯正火红色,而且他们还会当场测试,就算是染了头髮也逃不脱被发现的命运。」
作者有话要说:
圣诞快乐!!!新的案子来了来了,依旧斗胆改编原着~感谢在2020-12-24 00:37:53~2020-12-25 01:55:4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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