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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你弯了。」

「我不是弯了, 我早已经是蚊香。」

「小娇妻穿夏装了哦, 唉她真是天生尤物呀,有胸器是腰精,这真的不是练练就能出来的,老天偏心的。」

……

办公室里,林总助和葛秘书都在。她们见乔孟笛忽然出现,惊得发呆。

乔孟笛今天并没有带花,而是提着书店的购物袋。

购物袋里装的是她刚刚买来的《小王子》,还有一本诗集。

「姚总在里面么?」乔孟笛无视她们的惊讶,小声问。

「姚总还在开会。」回答的是葛秘书。

乔孟笛笑笑,兀自走进去。

这个时间,姚池玥在忙是理所当然的。

这一次,她之所以带的是书,就是打算换一种玩法。

来公司的路上,她想起姚池玥的法文很流利,就让司机临时改道,先去了一趟书店,所以才错过了姚池玥午休的时间。

《小王子》她买的是中英法对照版,她打算让姚池玥念给她听。

姚池玥朗读的声音,乔孟笛想起来依然会不禁心悸。

她觉得自己真的没救了:姚池玥所有的一切我都很喜欢,虽然结了婚却还要努力地和她保持距离,老天爷对我真是太残忍了!如果按照天性,我只想一天到晚都跟她粘在一起。

嗯,我确实是一个粘人精。她想。

进入里间的办公室,几天没来,当中的气息依旧。

她坐到她常常坐的那个长沙发,拿出刚刚买的书。

《小王子》是她反覆看过很多遍的书,每次翻阅内心照例温柔。

看了几页,忽然,她的电话响起来。

拿起来,见到来电的人名字是高倚珊。

高倚珊,是原主的大学同学呀!乔孟笛忍不住皱眉。

依照原主的记忆,这是一个有点棘手的角色。

电话响了好久,看来对方并没有挂断的意思。

乔孟笛最终接了,因为对于她来说,高倚珊算是一个蛮特别的人。

「喂,倚珊。」她的声音还算自然,虽然这是她第一次和高倚珊通话。

「乔孟笛。」

身边很少有人会叫她的全名,是一道发音特别标准的悦耳嗓音。啊,对了,她是北方人。

「嗯,好久没有联繫哦!」

每次原主旧友联繫上来的时候,乔孟笛总会有一种熟悉交杂着陌生的奇怪感觉,那种熟悉感,就好像是来自前世的记忆,儘管遥远,但又能够清晰地想起很多细节,让你无法否认,那些事情是真是地发生过的。

「是啊,快两年了。时间很快对吧!」

高倚珊大学毕业后就主动和原主疏远了。

说起来,原主也是个粘人精,上学的时候,她就一天到晚地粘着高倚珊。

高倚珊实在是太宠她了,总是为她打点好一切。

「你回老家了么?」她老家是哪里的?乔孟笛在记忆中搜寻了一遍,嗯,没有相关的记忆,看来原主对高倚珊并不怎么上心。

走得那么近的同学,她不可能没有说过她家是哪里的,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原主没有记住。

「是的。」

这样的话就意味着不用见面。乔孟笛鬆了一口气,和原主的朋友见面还挺麻烦的。

「你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么?」

乔孟笛想起来,毕业离校的时候,高倚珊和原主算是闹掰了。

不难理解高倚珊那样做的本意,选择离开、选择伤原主的心,那一定是她感到特别痛苦了。

「我回家了,但现在我又离开了。猜猜现在我在哪儿?」

乔孟笛虽然不想猜,但还是胡乱地说了一个地名,「鹭州。」

「你果然了解我。」

乔孟笛心里苦笑,这是两个人拥有共同回忆的地方,她不猜这里猜哪里?

「你怎么又来鹭州啦?」

「在家好烦的,家里的生意我不喜欢,所以就跑回来了。」高倚珊轻声笑,笑声中透出淡淡的无奈。

「你家是做陶瓷的,对吧?」隐约记得是这样的。乔孟笛也不知道跟她说什么好。「那你安定下来了么?」

「你忘了?我在鹭州有房子的。」

「没忘啦,我是说,你要久待么?」安定=有女朋友了么,这才是乔孟笛所关心的。

「应该是吧,我最近找到了一份工作。你绝对猜不到在哪里!」

「我当然猜不到啊,鹭州也蛮大的,对吧!」

「说大也大,说小也小,现在我们应该在一栋大楼里。」

「什么?」乔孟笛惊得站起来,在一栋大楼里是什么意思?

「我前几天刚刚入职蓝鹭生物製药。」

「可是,我们学的是艺术设计呀!」

「营销部广告设计组。」

「这样啊,现在我还真的是在公司呢。」

「前几天一直忙乱,现在能鬆口气了。方便么?我们到公司的咖啡厅坐一会儿。」

高倚珊的请求是小心翼翼的。

「方便的,现在我有空。」

「那三点半,楼下的咖啡店见。」

电话挂断,乔孟笛一阵恍然。

原主毕业的时候,高倚珊明明单方面说过,以后不要再见,也不要再联繫,而且,她还单方面删了原主的所有联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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