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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目一把将林纸鸢扯了回来:「嫂子好生等着,大哥不可能出事。」

八目平心静气的样子稍稍安抚住了林纸鸢焦灼的内心,她坐下站起,一刻也閒不住,望眼欲穿只盯着苟宅看。

忽然,她看到苟宅中飘起了一缕青烟,转眼就变成了大火,一个小小的火球凌空飞起,昭示着季明烨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

成功了!林纸鸢和八目立刻跑出了小巷。

林纸鸢开始大声叫喊:「着火啦,苟举人家着火啦,快出来看呀!」

八目则是更损一些:「苟举人的小金库点着了,金子全漏出来了,快去捡啊!」

一番叫喊下来,原本漆黑安静的街道立马变得灯火通明,人们纷纷走出家门,前往苟举人家附近观火。

还有个别閒散人员,一听到金库着火,跑得那叫一个快,手里还拿着包袱盆桶,就要去趁火打劫。

须臾之间,苟举人家的大火已经冲天而起,苟举人霸道,他所住的那条街没有旁人,只安置着苟举人的宅院和铺面,此时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由于苟举人平时横行乡里,所以此刻围观的人虽多,但连个救火泼水的人都没有,人们围着大火指指点点,笑骂不绝,都说苍天有眼。

大火烧了足足三炷香的功夫,县里的潜火军才赶来救火,可惜火势太大,即使最后扑灭了,苟家的宅院和铺面也基本上焚烧殆尽了。

季明烨虽然纵火,但也及时给出了警示,所以苟家并没有多少伤亡,人基本都逃出来了。

苟举人跑得气喘吁吁,几乎断气,他拍着大腿大声哀嚎,急得双脚直跳,一面喊着救火,一面一个一个踢踹家丁,让他们进去将值钱的东西抢出来。

家丁也不是傻的,嘴上叫得忠心,腿上只是不动。

春香在着火之前就和季明烨翻出了院墙,此时正站在树梢上拍手称快。

眼看火灭了下去,捕快也赶了过来查看火情,季明烨将春香放进苟宅,指了指方向说:「去吧,你知道该怎么做。」

春香点了点头,捡起地上的黑炭在脸上抹了两把,抱着满怀的官服,往捕快方向奔跑,冷不丁的与一个捕快撞了个对门。

春香跌倒在地上,抬头一看,整个人突然一愣,她辨了辨捕快的面容,不确定的喊了一声:「顺子哥?」

小顺也认出了春香,忙将春香扶了起来:「春香,你没事吧,大火有没有伤着你?」

小顺是春香的同村人,两家一向交好,如果春香没有被苟举人强行纳娶,也许就是小顺的妻子了。

骤然相见,春香忍不住泪水涟涟,她刚想说些什么,就看到小顺眼神一动,竟将自己的外衣解了开来,披在了春香身上。

春香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因为今晚要敷衍苟举人的缘故,所以穿得十分轻薄俗艷,大片雪白的肌肤暴露在外面,看上去十分不雅。

这一发现加重了她的窘迫,她嗫嚅着道了声谢,往外走去。

小顺却拉住了她:「春香,难道你还想跟着苟举人?」

春香猛地回过头,已是泪流满面:「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当然不想。」

小顺心中一松:「那你还出去做什么?」

春香不解的看着他:「什么?」

小顺激动的握住春香的肩头,说道:「你既然不愿意跟着苟举人,那就跟我走,火势这么大,少你一个人是不会引起别人怀疑的,我将你远远的安置了,等风头过去,就和你成亲。」

春香恍若梦中,不可置信的说道:「你要,和我成亲?」

小顺坚定的点了点头:「当初你家出事,我只恨没有办法救你,这才当了捕快,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将你救出来,刚才我还以为你死在了大火里,我...我心都快碎了。」

春香看着眼前牛高马大,语气却温柔至极的男人,激动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小顺看了看四周无人,就要抱春香上墙。

春香赶忙拉住他,小顺双眼一暗,问道:「难道你不愿意跟我走?」

春香眼含泪水,笑着摇了摇头:「我愿意,但不是现在,你等我先报了仇,我一辈子都是你的了。」

***

由于火势太大,连白县令也被惊动了,坐轿来看。

苟举人一见白县令,立马号哭着扑上来:「白县令!肯定是有人故意纵火,你,你要为我做主啊!」

苟举人正哭着,突然见到春香抱着一堆东西跟着一个捕快走了过来,还以为春香是帮自己抢出了钱财,忙走了过去:「春香,好孩子,你拿了些什么东西,是值钱的么。」

春香冷笑一声,将一件衣裳抖落了开来。

绯红衣料,仙鹤刺绣,犀角玉带,居然是一件一品官员的官服。

苟举人看得身子一颤,回过神来,抬腿便踹:「好啊,你个贱|人,你要弃主!」

小顺哪里会让他得手,立刻举刀一挡,苟举人重心不稳,生生被推飞了出去,摔了个狗吃屎。

春香径直走到白县令面前跪下,大声说道:「大人,民女要状告苟举人强抢民女,打死家仆,为害乡里,私藏官服,民女手中的便是罪证,请大人为民女做主啊!」

苟举人爬了半天也没爬起来,嘴里还抖抖索索的骂道:「反了,反了,一个贱丫头也敢告我,我是举人!」

白县令看着春香怀里的官衣,宛如看到一堆白银在眼前闪闪发亮,他瞥了旁边的苟举人一眼,轻轻一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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