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妥协,相互找借口最后不了了之。
狄今昔想为冲突中,无辜受伤害的民众讨个说法!
法租界法院,院长您看这个案子怎么处理?现在各大报纸都在报道关注此案。
诉讼状
尊敬的法租界法院:
原告:和平粮行
地址:法租界哈同路
法定代表人:夏宇
一被告:东日国驻沪海大使馆
地址:公共租界(日租界)
法定代表人:藤原二郎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一被告赔偿原告一百二十根金条500克/根,二被告赔偿原告金条二十根。
1:原因和理由如下:1932年1月23日早晨7点10分,无故炸毁和平粮行位于吴松口码头的仓库,造成多人受伤,大米被毁2700吨,证据确凿,事实清晰。另附证据三份,人证六名。
2:和平粮行合法经营,正常纳税和治安管理费,附有连带责任。证据确凿,事实清晰。
综上所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的诉讼请求。
和平粮行
1932年2月15日
院长看完后问工作人员员道:和平粮行起诉东为啥要来法租界法院啊?
和平粮行的经理说,粮行注册所在地在法租界,法租界收取和平粮行的税费就应该为纳税人伸张正义,维护法租界的法律,法规,维护纳税人的权益!工作人员急忙汇报道。
公共租界是:日租界,美租界,德租界,英租界,等国租界的统称。
民众议论纷纷,均在关注,特别是与和平粮行处境相似的商家蠢蠢欲动。狄今昔安排夏宇动用大量的财力发动舆论攻势大肆宣传。
藤原二郎气的脸色发青。
得不偿失,刚被大本营骂了半天,又看到传票和报纸刊登的头条内容,气的欲哭无泪。
转身问助理,战争中,破坏的物品不是根据联合国条例不需要赔偿吗?
助理皮笑肉不笑的回到,是的,阁下!
打个比喻就是我们俩人打架,你伤到了路人,路人起诉你,于情于理你都需要赔偿的,阁下。
八嘎!八嘎!嘭嘭!手拍的通红,脸冒青筋的藤原二郎气的把书桌上的东西系数摔在地上来表达他此时此刻受伤的心。
吴铁成暗叫倒霉,刚来就干仗,刚干完就被起诉,奶奶的腿。
转身问女助理道:这个和平粮行有后台吗?什么来路?不能来协商吗?搞这么大的阵仗就为二十根金条?太不给面子了。
女助理笑吟吟的回道:老舅!听说那个老板长得超帅,被称作沪海滩第一美男子,具体的我们都刚来还不清楚呢。
吴市长老脸一红,去,打电话把法务处的李处长喊来!
李处长!这个市民起诉政府不应该是属于行政诉讼吗?怎么搞到法郎国人那里了?
报告市长,他不是以个人名誉起诉的,是以商行的性质就不同了,政府管不到他,这个不属于个人行为,属于那个新名词,叫公司性质!因为他注册在法租界,属于法租界的商行!李处长小心解释道。
狄今昔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