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皱了皱眉,对吉米·佩奇产生了一丝偏见。
爱德华打断两人热火朝天的交谈,递给吉米·佩奇《与我共舞》的乐谱,请他试演。
吉米看了看乐谱,说:「我不太认识五线谱。」
「不认识五线谱?」爱德华大脑一片空白,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乔尼,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找来的这个人才。
「也不是不认识,」吉米挠了挠后脑勺,「我是自学的吉他,没有专门学过五线谱和乐理,不过大致也能看懂,就是担心有些符号理解错意思……」
爱德华有点蠢蠢欲动,想把这人赶走。
吉米·佩奇却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唉,算了,我试试看吧。」
他拿出自带的那把吉布森吉他开始演奏。他的手指轻盈自如地移动,好像他演奏的曲目是多么简单。
但《与我共舞》的吉他难度不低,并不是谁都能一拿到乐谱就演奏得这样完美。吉米的演奏技巧完美无缺,还洋溢着浓厚的布鲁斯风情。
就连爱德华也只得承认:「全伦敦恐怕很难再找到这个水平的布鲁斯吉他手。」
吉米还是那样腼腆的样子,说着:「谢谢你的称讚。」
但是随即,他就向威廉提出建议:「我觉得这首歌很适合加入滑棒。」
「滑棒?」威廉疑惑。
「对。」吉米·佩奇取出一个金属的空心圆柱体,套在左手无名指上。他控制着滑棒在琴弦上滑动,製造出一种非常骚气的滑音。要威廉说,这种效果只能形容为「非常布鲁斯」。
「太棒了!」威廉的眼神亮晶晶的,「请给我讲讲其中的原理。」
「还有我,兄弟。」乔尼也自来熟地围过来,开始同吉米·佩奇称兄道弟,「这个什么滑棒也教教我呗?」他盘算着贝斯可能也能用。
「我当然可以教你们这个,但我只想知道我是否得到了这份工作?」吉米瞪着无辜的双眼问。
「当然,你被僱佣了。」威廉立刻说。
吉米·佩奇虽然没有太多录音棚里的经验,但是他高超的吉他技巧掩盖了所有不足。而且他适应能力很强,几次合练后就融入了青鸟乐队的风格。
他的性格也不错,见谁都是笑模样。一段时间后,就连爱德华都舍去了偏见,时常和他一起讨论吉他演奏技巧。
青鸟乐队的其他几人都和吉米成了朋友,只有麦可一直对他不冷不热。
私下里,爱德华甚至在考虑:「以后我们也许可以和他长期合作。」
麦可冷笑一声:「不可能。」
「他可是第一次见面就对威廉的作品指手画脚。」
麦可指的是《与我共舞》中新增的滑棒元素。真正腼腆害羞的人会在初次见面时就对他人的作品做出改动吗?
幸好威廉单纯又好脾气,不然心中肯定少不了芥蒂。
经过麦可提醒,爱德华也意识到:「他有想法,有野心,恐怕不可能甘于一直做个录音室乐手。」
吉米的事情略过不谈,先谈《与我共舞》这首歌。经过他们的精心打磨后,这首歌曲正式发行。
《公路骑士》的热度尚未消退,歌迷正对青鸟乐队的新歌翘首以盼。就算是为了跟风,人们也要到唱片店买一张他们的新单曲,好多些谈资。
《与我共舞》没有让歌迷失望,这首歌的质量不赖,甚至比《公路骑士》的受众还要广。
《公路骑士》毕竟受到了许多家长的批评,认为它对青少年有着不良影响。可《与我共舞》只是一首人畜无害的情歌,旋律优美到让人仿佛瞥见叮砰巷的余晖,俏皮的布鲁斯吉他又带给它足够现代的动感,滑棒特有的质感叫人眼前一亮。
总总元素迭加在一起,它的销量一发而不可收拾。
许多销量来自于舞厅酒吧的点唱机,许多精明的老闆购买了这张唱片供人点播。
它的名字像是一个邀约,节奏又很适合跳舞。渐渐地,点播这首歌竟然成了最流行的邀舞和告白的方式。
电台里,街角边,杂货店,处处都在播放这首歌。《与我共舞》是如此流行,以至于它的歌词连不到十岁的小妹妹都能唱出来:
「与我共舞吧,我的甜心,你的红裙子多么适合旋转……我们到花园里去……星星纷纷落下,是坠在你发梢的钻石……」
这张唱片的封面依然由乔尼绘製,封面上是一个跳舞的女孩,有着金色的捲髮,穿着红色的连衣裙。
一时间,女孩间流行起染金髮的风潮,还有商家打出「同款」的旗号卖起红色连衣裙,销量很好。
那天威廉从街上回来,向乔尼感慨:「商人真是厉害,居然这么快就做出了相似的款式。」
乔尼有些尴尬地搓了搓手,他偷偷对威廉说:「是我给他们画的设计图。」
威廉睁大眼睛。
此刻爱德华回来了,布里茨先生跟在他身后。
布里茨先生一脸喜悦:「小伙子们,猜猜我有什么消息要告诉你们?」
乔尼一本正经地端坐在那里,他说:「反正是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