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他明了的觉得那个人不是她,因为她不会眼睁睁看着他受伤。
不,她会。
下一秒,他自反其想。
时间转而及消逝,过眼之事如同故事片在他的脑海中放映。
滴滴答答的生命检测器一直在响,面色如墙壁一般的白的白榆被吵得晃动眼珠,可不论他怎么使力都不能将那一层眼皮抬起,头痛欲裂,在再一次昏迷时他听到了呼唤声。
「白榆,你醒醒。」
「白榆……」
就是简单的睡了个觉,也不知道那个人在激动什么,喊的就像他快死了一样。
可能是梦里有他相见的人,也有他所期待的事,所以他忍着疼痛也不愿醒来。
「白榆,你个混蛋,不就是个宋诗言吗,你有必要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吗?」
于洋使劲地摇晃着白榆的病床边,好在还有最后的理智,不然他真的忍不住再给病殃殃的白榆来上几拳。
「白榆,你丫的你快起来,说好了再打一场篮球赛的。」
于洋的嗓门实在是有点高,白榆微微皱眉,抬眼看到的是白花花的墙壁和哭的「梨花带雨」的于洋,他动了动手指,噗呲一声笑了出来,「于洋,你哭起来好娘啊,真丑。」
他一点力气也没有,声音几乎是飘着的,于洋一听就极速擦干眼泪,握着白榆的手激动的说:「白榆,你醒了真的太好了。」
「我还以为我从此就没有朋友了。」
白榆身子本来就虚,被于洋这么一摇,全身才是冒虚汗,他有气无力地说道:「你不是有很多朋友吗,死我一个算不上什么。」
「你和他们不一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两个大男人突然的抒情真的会引人不适,尤其是在床边。
白榆嫌弃地抽回手,不经意间动了一下右腿。
「嘶~」
无法控制的疼痛席捲他所有的思维,他的脑袋只剩两个字:好痛。
他身子一颤,似乎想起了什么,神情在一瞬间恍惚,额头泛起一层冷汗,看到被吊起来的那隻右腿,他的心头如同被浇上刺骨地冷水,身子忽的冷了一半。
于洋知道他在想什么,安慰道:「你小腿受了点伤,但你不用担心,你顶多就是走起路来丑一点。」
他的右腿因为撞到绿化区的石旁,导致小腿骨折,但好在伤势不重休息个一个月就能出院,这伤对他平时的生活没有影响,就是走路有点颠簸,不能干太重的活,篮球之类的运动也要少碰,没逢大雨天骨头会出现酸痛难耐。
白榆住院的这一个月里从未发过朋友圈的他连发了三十个朋友圈,每天发一个,他就这样一直期待着宋诗言会注意到他,然后来看医院看他一眼。
所有的盼望在出院的前一天策底破灭。
都市的夜晚,一片灯火通明,白榆却在寂静的病房里咬牙痛哭,他的心臟就像是被刀客一刀又一刀的剥开他的肉,即便是用拳头砸在上面还是不解,他全身颤抖地捲曲成一团,嘴唇被他咬出血,可眼泪还是忍不住的流。
突然手机再次闪烁,是宋诗言发来的信息,最后一条信息:我们就把对彼此的爱都埋在心里吧,白榆同学。
第二天,于洋来接白榆出院时带来了宋诗言离开紫云市的消息,白榆面无表情的接过于洋手里的笔记本,一翻开就看见自己的名字,在投去不解的眼神时,于洋开口解释道:「宋诗言落在毕业聚会上的,我觉得挺重要的就拿过来给你了。」
白榆没有回话。
于洋急忙伸手去拿并说道:「我帮你扔了。」
白榆敏捷的躲开,用手随意的提着走出病房,并悠悠地说:「先回家吧。」
作者有话说:
「我们就把对彼此的喜欢埋在心里吧,XXX同学」这是前任对本人说过的话,之后不久他就又谈了一个对象,只有我还在原地,呸,渣男(但是宋诗言不是渣女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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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要回紫云市◎
晚上九点的庆市。
十年如一日的笙歌鼎沸灯火辉煌, 不过此时,车窗严实合缝的关着,似是把外面的世界隔开来, 车侧坐着的宋诗言抬眼, 透过窗户看见自己一身华丽的礼服都衬托不出精神的素静而又萎靡不振的脸。
夏日的庆市雨水总是很多, 宋诗言上一秒还在苦恼于今天的新剧试镜,下一秒就陷入雨天的惆怅中。
菲姐的声音开始在房车里迴荡, 「诗言, 这是我为你争取的最后一次机会,你要把握住, 但是我得提醒你, 这部剧是一个偶像剧, 还是着名的刘导的戏,竞争对手很多, 而你是个喜剧出生,很难……」
欲言又止的最后是无奈的安慰,「实在不行, 你就再熬几年, 等合同到期了你也就可以休息了。」
「好的,谢谢菲姐, 我会努力争取的。」
等手机传来嘟嘟的声音,宋诗言才鬆了一口气, 今年是她成为哈火公司艺人的第五年,这些年她创造了好几个脍炙人口的小品和喜剧电影,可是今年的她做什么都没有兴趣, 还很容易失眠, 时常感伤时事过迁, 落叶随风去,去看了心理医生,初步诊断是轻度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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