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乐晨的脑袋搭在他的肩膀上,下巴直接贴着他的肩膀和颈侧的肌肤:「……啊?」
「咬吧。」薛锐摁着他的后脑勺,「就这么咬,我已经把周身防护撤了。」
熊乐晨迟疑了一瞬,动了动脑袋,当真咬了。
薛锐的身体一下紧绷起来,搂着熊乐晨的双臂也不由得更用力。熊乐晨被他摁在怀里,像是被鼓励了似的,于是当真狠狠咬了一下。
可惜薛锐已经是金刚不坏之体,就算防护全撤了,就算熊乐晨确实用力了,留下的也只有一个没出血的深深齿痕。
熊乐晨观察了一眼,随后报告:「咬完了。但是我没能咬穿你的皮肤……」
「没关係。」薛锐抱着他的姿势没变,声音却变得有些低沉,「那你就这么的,能感受到我被你咬之后,是高兴还是不悦吗?」
熊乐晨又不是真的靠眼睛去看的。
他轻易察觉了薛锐无声的笑意,回道:「你在高兴。」
「回答正确。」薛锐圈着他,「所以就是这样,我让你伤害我、不反抗,不代表我就比你弱;你用力咬我了,不代表我会生气。恰恰相反,这种理论上略带伤害的行为,在亲密的关係中,带来的是正面刺激。」
熊乐晨似懂非懂:「那是要我以后也咬你吗?」
「……我提出这事的时候再咬吧。」薛锐低笑,「这么想让我高兴?」
熊乐晨道:「如果你想的话……」
「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那就显得没那么珍贵了。而且还得是最合适的情况下这么做,才更令我高兴。」到了这会儿,薛锐终于稍微退开些,在近处凝视他,「对了,你可别去咬别人。是对方要求的也不行。」
「我当然不会这么做,不管是别人想咬我,还是想要我咬他。」熊乐晨道,「我没必要取悦别人。」
这个说法,极大取悦了薛锐。
他还问:「那要是别人说想咬我呢?」
熊乐晨这下反应快了:「不行。」
「为什么?」
「……总之不行。」熊乐晨其实也没弄明白,为什么自己不愿意看到别人这么咬一口薛锐,只能抬出之前已经明确的说法,「只有我能吃你。」
薛锐失笑。
我说的「吃」,可不是你说的「吃」啊。
「好,我也不会让别人这么对我。」薛锐望着熊乐晨,缓缓道,「那我们再回到最初的问题:求爱的时候,单膝跪下,你还觉得单单表示一种地位上的臣服吗?还会觉得下跪是会令人不快的屈辱吗?」
熊乐晨原本觉得这也不是多重要的问题。可薛锐花了这么多功夫,最后回到这个问题,熊乐晨也认真回答了:「不觉得了。应该就是……表达自己的心情?」
「回答正确。」薛锐笑了笑,「就算是我冲你跪下了,也不是要拜你当尊主,明白吗?」
熊乐晨:「……哦。」
——好像更不明白了怎么办?
第69章 ——半夜办案
这天下午,熊乐晨和薛锐就去某个警局,见了目击天蛾人的观星爱好者们。
彼时熊乐晨的伤口已经恢復正常,薛锐肩膀上的痕迹倒是留着。不是薛锐不能轻易恢復这点痕迹,是他特意保留下来的——还是在熊乐晨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以后熊乐晨发现后薛锐是什么反应和说辞,此为后话。
总之,两人见到了前天刚经过求婚的年轻人,和他们的朋友们。
「你们也没近距离看到它的长相?」
熊乐晨拿着杜芳芳给的问题列表,一个个问下来:「那你们看清了它的什么部分?」
「只看到了眼睛,因为发红光,很明显。但后来它飞下来的时候,我们都吓死了,就下意识躲避。后来它也没冲我们露出正面,实在没办法看清楚。」当日求婚的男人回道,「不过我看到了,那个东西不是羽毛的翅膀,是像飞蛾、蝴蝶那样的形状。我一下就想起了看过的怪谈——天蛾人!」
他说到这里顿了一下,仔细观察了熊乐晨和薛锐的表情,问道:「呃,两位警官,你们相信我说的话吗?」
「相不相信是我们的事,你继续说。」熊乐晨回道,「看到了翅膀的形状,还有呢?」
「别的我也没看清什么了。它飞得很快,抓起玉米——哦,就是她的宠物狗——就飞走了。」男人说完,又转头看向自己的未婚妻和其他同伴,「你们呢?」
其他人都摇头,只有狗主人说了一句:「应该是用手……反正是上肢,抓住的玉米。玉米是土狗,很强壮的,四十多斤呢,而且肯定挣扎了。但那个东西就这样把它带走了,还飞了挺远。警察同志,我已经把玉米最后的定位信息发给你们了,你们去调查没啊?」
其实她的态度有点冲,但毕竟狗没了,可以理解。何况熊乐晨根本无所谓这种情绪压迫,所以他的语气依旧淡然:「和你们沟通完就去。」
狗主人皱眉道:「昨天就发了,现在还没去吗?」
熊乐晨不吃她这套,径直跳过这个话题,继续问:「那东西还有什么特征?除了外形,还听到了什么声音吗?」
「没,基本上很安静。」众人道,「之前有警官说可能是猫头鹰,但猫头鹰怎么可能那么大,我们也没听到过附近有猫头鹰的叫声。」
熊乐晨又问:「它试图袭击你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