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深浓,黑狼王嗷呜两声,沈宁宁就跟着它回家睡觉,次日再来村子里学习。

就这样,沈宁宁坚持了四五天。

白天她在屋子里学习,疯书生眼前围着敷药用的棉纱,在她身边负手踱步,听她念书。

时而指点她一些知识,时而又在她练字的时候,上手教导。

他教的认真,她当然学的也很卖力。

只是疯书生自己有时候会废寝忘食,连带着小傢伙也经常忘记吃饭。

黑狼王生气,经常站起来,用狼爪狠狠把疯书生按倒。

然而,疯书生也不生气。

每次都是自己站起来,拍拍衣袍,淡定地说:「你去吃饭,我再看看等会给你讲什么。」

村民们这几天更是热闹,每家每户割了果子,送去熬糖。

从村头到村尾都有村民们高兴的吆喝声。

想到能赚银子,哪怕烈阳当头,也有了不少干劲。

这日,沈宁宁学了两个时辰,疯书生允许她出去转转。

小傢伙便带着黑狼王和狼群,去了自己的地里查看。

她的枇杷果已经让刘大伯他们帮忙割走做糖了,相信要不了多久,就能拿到一笔银子。

沈宁宁算了算身上的钱。

上次的乌头卖了九百两,仙境里原本还有一些她存的银子,但为了给疯书生治病,也花的七七八八了。

她现在只有九百两银子,想再去买玉,恐怕也不够。

再攒攒好了!

小傢伙左右环顾,见周围没人,她便闪身进入了仙境。

提了一桶灵泉水出来,浇灌自己的枇杷树。

这时,黑狼王在她背后,拿爪子轻轻拍了拍她。

「嗷嗷~」

它说她背上粘着东西。

「嗯?」沈宁宁放下水桶,扭头看后背,却瞧不见黏了什么。

她小手拍了拍身后的衣襟,却见一团脑袋大小的乌云,从她背后缓缓升空。

「咦?什么时候带了一片乌云出来?」

第九十二章 宁宁唤雨

乌云应该是刚刚在仙境里不小心黏上去的。

没想到的是,她轻轻一拍,乌云没有散,反而是缓缓上升。

沈宁宁仰头,眼睁睁地看着那块脑袋大小的乌云上飘,最后隐入云层。

突然!

以乌云消失的地方为中心,云层突然变得漆黑,就像是坠着一团水的黑棉花。

雷声由远及近,轰隆作响!

沈宁宁惊愕地瞪圆了水眸,瞧着天际。

远处有村民大喊:「要下雨了!快拿盆接水!」

就在他说完的下一秒,豆大的雨滴轰然坠落!

就像是天上倒水一样,砸得沈宁宁小脸生疼。

黑狼王反应迅捷,叼住沈宁宁就往村屋跑。

回去以后站在屋檐下,小傢伙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么大的雨……」都是她的小乌云变的?!

不止村民们喜气洋洋,就连狼群,也高兴地在雨水里撒欢打滚。

说来离奇,这雨,以狼山为圆心,只下了方圆五十里地。

不过短短半炷香的时间,就停了。

但这已经足够让人欣喜。

家家户户存好了雨水,祥云村里每一亩地都得到了滋润和灌溉。

枇杷树经由暴雨的洗礼,竟变得苍翠葱茏,枝叶挺拔。

直到此刻。

沈宁宁确信,她仙境里的那一朵朵乌云,随便拽出来一片,就能下一场大雨。

突下暴雨的这个喜事,当天下午就传到了皇帝耳朵里。

御书房内,几名肱骨大臣,语气都带有喜色。

皇帝更是感慨:「天佑沧云国,再次降下甘霖,看来旱灾的情况,不多久一定能解决!」

众臣七嘴八舌——

「全是皇上您的庇佑啊。」

「这场大雨下起来的时候,京城还是一片艷阳天,但反观狼山附近的天穹,竟乌云密布,雷声阵阵,皇上,这定是有神仙显灵。」

皇帝高兴地点头:「不错。」

他忽然想起,狼山这个地名,怎么有些耳熟呢?

墨凌危在意的那位叫沈宁宁的小姑娘,好似就在那座山上生活。

可真是人杰地灵、风水奇佳的好地方啊!

正当皇帝要给予嘉奖时,却听到御史大夫说:「进宫前臣得知,是魏尚书的小女儿,去了狼山后的溪台村。」

皇帝脸上的笑容顿了顿。

他扬眉:「魏爱卿的小女儿?就是那位,出生便有招雨福女之名的孩子?」

「正是她,听说当时魏小姐就在村里,与魏家大少爷一干人等,在溪台村开棚施粥,救济百姓。」

皇帝的神色变得有些晦暗莫测。

他笑意未明:「那还真是巧了,朕记得她自打出生,魏家就称为福女,可除了她出生那夜下了大雨,之后每每求雨,都没有如愿。」

御史大夫跟着道:「许是年纪太小,功力不够深罢?」

「但之前皇上祭祀求雨,和这次狼山下雨,都跟魏小姐脱不开干係。」

皇帝笑出声了。

倒是御史大夫有些摸不准他的心意,喉咙里还有些对魏家的恭维,也不敢继续说下去。

皇帝开口,语气幽幽:「那之前还是朕轻视了这位福女啊。」

「再过几日就是太子的生辰了,宣那名魏小姐入宫,倘若太子生辰那日也能下雨,朕便封她为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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