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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迷勇吆喝道:「猎狼去!比比谁更厉害。」

于是,一伙子上了半上午的课,哗啦啦的又跑了。

呼延氏急匆匆的禀报:「王妃,世子带人猎狼去了。」

桐桐抱着老三在怀里掂了掂,「无碍!想去就去吧。」

结果回来的时候都不同程度的受伤了,打了七头狼,折损了一匹马,人和狗都挂彩了。

桐桐得亲自给看伤,曜哥儿咬牙忍着:「先给他们治。」

行!那你忍着。

其他人伤的都不重,反倒是曜哥儿胳膊上几乎没被咬下一块肉去。

当爹娘的能不心疼吗?四爷在边上看着,一言不发。曜哥儿咬着布巾,疼的横眉竖目的,但就是一声不吭。

桐桐多看了曜哥儿好几眼,但什么都没说。只给把伤口处理了,过几天新肉长上来就好了,也儘量给下针止疼了。

等把药喝了,四爷才坐在边上看他:「千金之子戒垂堂。你可倒是好,脑袋一热就跑了!骑着那么个小马,猎狼?」

曜哥儿嘶嘶嘶:「狼才伤不了我呢。」

嗯?

「他们怕了。」

什么?

曜哥儿看着外面,「他们喊着猎狼,可谁都没真的打过狼,所以,他们怕了。」

然后呢?

「怕了就想跑,跑又跑不过狼群。」曜哥儿的面颊鼓起来了,「爹爹,我该把头狼杀了将其他狼吓跑,救他们呢?还是叫狼咬住我,我不往死里打那头头狼,激的他们回头来救我呢?」

四爷意外的挑眉,然后抬手拍了拍孩子的肩膀,「躺着吧!安神汤喝了就好好睡。今晚就睡在我跟你娘的牙帐里。」

嗯!

嘴上应着,不大会子工夫,孩子睡着了。

四爷嘴角这才翘起,然后看桐桐。

桐桐就嘆气,她就知道,这孩子受伤有猫腻。别的孩子没真的打过狼,但是她带着曜哥儿夜里真的出去狩过猎,还不止一次。所以,下面的人来报,说是出去猎狼去了,她压根就不担心。

结果回来说都受伤了,岂不奇怪?

孩子这么一说,做父母的就明白他的意思了,他是说,跟着他一块的那些孩子,都没有真正的狩过猎。

见了狼群之后,先是胆怯。

此时,他有两个法子:第一,衝上去先把狼王杀了,把狼群吓跑;第二,第一个衝上去跟狼王斗,哪怕受伤也不杀狼王,等着那些跑了的人回来帮他,一起杀狼。

若是第一种法子,大家都安然无恙。可自此之后,这些小伙伴在他面前就会气虚,跟他之间就会存在一种莫名的芥蒂。很难有彼此依赖信赖的纽带。

第二种法子,他受伤了,大家都受伤了。但他第一个衝上去,这个勇气足以叫其他人佩服。况且,他最后杀的是狼王,也证明了他的能力。其他人在他受伤的时候,没有弃他于不顾,这一回头,一起干了这一辈子都难忘的事。

这叫什么?这叫情分。

自此,彼此可信赖,背后可交託。

桐桐没言语,坐在这孩子边上没言语。

四爷拍了拍她:「你怕他失了赤诚?」

桐桐的手放在孩子的面颊上,还是没有说话。

「正是因着赤诚,才不惜以身为饵。」四爷就道,「你也不想想,你带的那数百亲卫,你是怎么训的?十人一伙,同吃同住同生死,凡是不顾袍泽的,一律淘汰。你是这么练兵的!练出来之后,这些人的战力明显在其他人之上。他整天跟着你看,自然就悟出这么一个道理。只有一起吃过苦,一起流过血,有了过命的交情,才算是把对方长在了自己身上。」

这并没有哪里不合适。

桐桐又给扎了针止疼,这才道:「你我并没有将那么大担子给他。他这脾性是怎么养成的?」

自小便跟着咱们从东到西的走,很难在一个地方常驻。东边去过海滨,西边去过大漠。在孩子看来,这其实跟游牧没有什么差别。

游牧代表着居无定所,代表着不能安心的待在一个地方。若是如此,你若不是强者,就无法生存。

这个生长环境,自然而然就叫他养成了这样的性格。

「所以,他註定是特别的。」四爷看着这小子就笑,「你心疼他,但他乐在其中。」所以,当个狠心的娘吧!

桐桐:「……」并不想当个狠心的娘。

四爷就看桐桐,憋了好半晌才道:「那你觉得他这样还受了谁的影响?」

谁?

四爷无奈的看她:「那狠劲上来,像不像你?」

他敢把胳膊放在狼嘴里,跟你带人直入辽国腹地,有区别吗?

我早告诉过他,别把自己放在别人的嘴边,可到了要紧的时候,他依旧敢那么干。为什么?你这个当娘的一点也不无辜!他都是跟你学的。

桐桐瞪起眼睛:还要不要讲道理了?这怎么就是跟我学的呢?哦!好的都是你教的,坏的都是跟我学的?

四爷就笑,揽着桐桐往屏风那边送,「你看着两个小的,我今晚守着大的。跟你学的好,你也教的好。」说实话,没有这么一个能成一方霸主的儿子,我也担心将来会怎么样。

四分五裂的地域想弥合在一起,谈何容易?没有一个气吞山河、雄霸八方的人物镇着,那到处都得闹鬼。

想着这个事呢,四爷一晚上真就守着孩子,没有动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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