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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敢骂父母,这罪过更大了,这属于十恶中的不孝,跟谋反罪等同,杀你没商量。若是跟父母顶嘴,这叫忤逆,下大狱处绞刑的也有。便是父母去自辩了,说没有这事,那你也得在牢里呆着,等到哪一日朝廷大赦天下,说不得你还能出去继续过活去!

而儿媳妇辱骂公婆,跟子女辱骂父母一样,等同罪过的!

但是呢,有些人骂人是不用有负担的,也说不上来是罪过!哪些人呢?读书人!

真的!读书人骂人叫骂人吗?人家站在朝堂上骂的同僚恨不能撞柱子,骂的皇上直擦脸上的唾沫星子,又有谁说过骂人是犯罪吗?

没有吧!

这个骂人不获罪的前提,得有两个:第一,你不是升斗小民。第二,你没有出口成脏。

骂人骂的引经据典,这就不算是骂人。

如今争执的就是这个!一个说,骂人若是不治罪,那这社会风气得坏了。另一个说,骂人入刑,太过于严苛。这样的罪过,诬陷的成本太低,往往律法成了迫害人的工具。

各说各有理!

那怎么办呢?只能把骂人打架家庭矛盾这些,归纳到一块,归治安事件,而不是案件。对于仁义礼智信这一套,不能摒弃,该惩罚还是得有惩罚!

比如,骂人了,闹的厉害了,在城里的居民呢,就去扫大街,洒水,清扫市场。根据骂人的严重程度,从最低的三五天,到最高的三月。而不在城里的这种,大部分是宗族在管!以后,得淡化宗族的力量,若有告的,那就在村里,铲一铲路边的草,给鳏寡孤独挑水搂柴火。罚嘛!

得叫大家都知道,这事不对,不值得提倡。但也不能说,动辄就能要了人命。

至于孝道这里,得把住最底线的,子女不赡养父母不对,但父母不养育子女,这也是不对的!尤其是得把父母或是祖父母,溺婴和遗弃婴孩,纳入犯罪!这不能等同于治安事件。

林雨桐听了一耳朵,觉得没毛病!

结果第二天,宫门口就有一群狂生,引经据典的在那里反对,反对的点主要有两条:第一,父母不养子女,那子女就能不养父母吗?此为大谬!父给骨血母给肉,这般的恩德,非割肉还母,剔骨还父不能报也!怎能只因为父母不养,就不孝顺父母呢?

这个话很多人支持,百姓中支持的有很多!比如养不起孩子,孩子寄养在寺庙道观里,那孩子大了,该养父母吗?

朝廷的意思是不用养,那这怎么行呢?

第二,孝道的底线是子女赡养父母,可只赡养就够了吗?

子曾经这样的教导我们: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1】

这话啥意思呢?就是说,我们现在所说的孝道,就是能养父母。可只养就可以吗?狗啊马的,你不也都能养吗?若是对父母没有尊重,若是对孝道的底线只是能养老,那养父母跟养那些牲畜有啥不同呢?

从而得出结论,朝廷制定的这个律法,还是有问题。林雨桐:「……」她觉得她和四爷得被大明给磨死!眼下这个情况说明什么呢?说明他们跟大明读书人的拉锯战,从这个时候就算是正式开始了!

第547章 明月清风(123)

桐桐是个耐的住磨的性子吗?

拉锯战可以,但是你来我往的拉扯,这不行!

你拿了锯子来,我得拿斧头砍,这才是我的性格。

她背着四爷,让王成叫了宋康年:来来来!宋先生,咱俩合计合计!

宋先生小小的躯干了,藏着大大的坏主意。

循规蹈矩这件事,宋先生……其实也不咋喜欢!

被皇后一召唤,宋先生立马蠢蠢欲动:「娘娘,您说想怎么办?!」

林雨桐先跟宋先生讲道理:「……律法是行为底线,不能总把道德和律法放在一起捆绑!外面那些狂生,就是把道德和律法放在一起了!百姓们区分不了这个是非曲直,容易跟着盲从!」

懂了!就是跟他们去讲道理嘛!

对!就是得去跟他们讲道理!但是道理这个东西,你得看怎么讲了!关于孝道的道理,讲一百年都依旧存在争论!可不能因为争论,就耽搁的什么事情都不做了吧!

宋先生表示明白了,「您放心,最多三天,就没人来跟您再讲这个道理了。」

林雨桐点头,「儘量温和一些,打人还是不对的!」

您放心,打人这么低端的东西,咱们怎么会用了!讲道理这种事,越讲道理的人,跟这种人越是讲不通道理!他们不是真的想讲道理,而是为了讲道理而讲道理!

那臣也会很乐意跟他们去讲道理的!

隔了一天,那些要讲道理的狂生还在,结果很突然的,涌来一群男男女女来,哭天喊地的叫嚷着,「青天老爷做主哟!青天老爷做主哟!」

闹哄哄的人群不闹了,就见中间挤进来一个穿着朴素,但却风韵犹存的妇人来。

这妇人一来,就扯住叫嚣的最凶的那个狂生的袖子:「青天大老爷,您给小妇人做主呀!」

这狂生红了脸,拉扯了袖子,「这位嫂子,在下不是官老爷!」

「是官老爷我还不去呢!」这妇人说着,眼泪就下来了,「官老爷断的不公道,今儿,我就是来,在宫门口,叫明白事的读书的老爷们,帮我断个是非曲直!小妇人实在是冤枉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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