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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就愣住了,这水凉了还没法换了。

弘晖和弘显这哥俩这才哈哈的大笑起来,乐的不得了,俩坏小子感情早想到了,愣是骗的他们十四叔湿了个透彻。这回不连裤衩换了都不行。

老四都没眼看,这叔叔不像叔叔,侄儿不像侄儿,没一个好的!甩了一句『不成体统』就不想搭理了!

这边都忙着正事,十四真就跟俩孩子在浴桶里玩呢。能说啥呢?

老八是解围高手,指着那光秃秃的花盆打岔问说,「是种着别的什么吧?」

「辣椒根、茄子根、狼桃根……虽都说是一年生的,但也想试试若是把根都护起来叫安稳的过个冬,明年能不能再长起来。」

老八点点头,难怪老六能在这些方面出头呢,这些东西谁往这个方向想。

把里里外外都看了,也不管老十四和俩孩子了,一串串的从里面出来,今儿是得留饭的。

桐桐在厨房,左右看看,「把咱们自己做的粉条和粉皮都拿出来……」

今儿用这个做几道菜!番薯这东西是皇上着重推广的,可怎么吃是个问题。百姓家有百姓家的吃法,但这种吃法这些阿哥爷未必吃的到,新上来的东西没一个人敢给阿哥们吃的。

自家从去年就开始吃了,不作为主粮只当做菜蔬的话,也是可以的。偶尔作为主粮隔三差五的吃吃,也能饱腹。

往常也吃粉丝粉条,但都是豆粉做的多。尤其是绿豆粉做的粉皮,吃的是最多的。

而今用番薯粉做出来叫这些阿哥们尝尝。

于是,今儿的菜色说不上来『好看』。

色香味,这个『色』在皇家特别讲究的,连摆盘都得专门的人去做。像是今儿这种,古古怪怪一桌子,什么玩意?

嗣谒一瞧就知道了,这才道:「尝尝那个黑饽饽,口感不是特别好,是番薯面做的。」说着,拿了一个,掰了一半分给老四,「您尝尝!」

哦!是这个意思呀!

一人拿了一个,放嘴里嚼了嚼,口感是不好,但还不到难以下咽的地步。

嗣谒这才说,「是里面加了精麵粉的缘故。但是百姓吃的话,口感只比这个更差。」

十一咽下去,「还不如苞米饼子适口。」

是!这个有些黏。

老四就说:「可见这个做主粮,长期是不行的。倒是苞米可行!这个只能作为补充,保证饿不死人。」

老九对粉皮有些兴趣,颜色不好看的粉皮,他第一次接触到,「这个也是番薯做的?」

「番薯洗粉之后做的。」

嗯?这个还可以!很劲道,也没有怪味。

然后一盘子分着吃了,不好看是不好看,但吃起来味道还不错。

老九就说十一:「尝一口就得了,这东西你不能吃。」

老八嘆气:「凡是这种物,必难以克化。不能多吃!」

是!

嗣谒把一盘子拔丝番薯叫人端给十一:「尝这个。」

好吃是好吃!可百姓家是吃不起糖的。

十三吃什么都好,就是酒不好,「有些甜!」一杯一杯的,没有酒那个劲儿。

嗣谒赶紧给拦了,「不能再喝了,这是去年用番薯酿的。喝起来没那个烈劲,但后劲不小。」

番薯酿的酒?

老九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抿进嘴里细细的咂摸,「不算是上好的酒。」料不对,没有成为好酒的潜质。

但至少这是一种番薯的用法。

今儿这一顿饭吃完什么感觉呢?别人怎么想老八不知道,反正老八在书房呆了半晚上。他突然觉得,皇上更喜欢能干实事的儿子。

自己的摺子递上去这么长时间了,一直没给批覆。不由的人就有些着急。

可要具体的差事的话,又从哪里着手呢?

士农工商四行,吃穿住行四样,无非从这里面选方向。桐桐在家里也跟孩子说这个:「……曰士农,曰工商,此四民,国之良。在《管子》中,又有这样的话,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管仲说,士农工商四民,都是国家的柱石之民。这样的话,又做何解呢?」

两个孩子都不说话了,《论语》上说,学而优则仕。

于是,仕理所当然的凌驾于其他之上,因为学而优呀!

所以,士农工商,是将人分了高下吗?

两个孩子都一脸沉思,良久之后弘晖先开口道:「百姓自己可分高下,可为分高下而争执,只唯皇家不能给分高下。治下子民,皆为柱石子民。就如同人有两隻手,有十根手指一般。不能因为右手好用常用,就鄙夷了左手。十根手指不一样长短,可只用长的手指,又能干什么呢?他们每一个都是珍贵的,都该被重视,只是放的位置不同,所需干的事不同而已。」

说着,他就起身,躬身再行礼:「娘,儿子明白了。」

嗣谒在外面怔愣住了,面色有些复杂。

苏培盛紧跟在后面,自家爷要回去了,叫自己跟过来接大阿哥,顺便看看养在这里的六阿哥。谁知道在外面听到这么一番话……

第83章 梦里清欢(83)

引导的话就那么些,但具体怎么去想,这得看个人吧!

对于这么大的孩子来说,理解到这里何其艰难?皇家到底意味着什么,没有比对,孩子其实是没有太明晰的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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