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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秦蔻:「???」

糯米皮子包米饭啊……这……

这种主食包主食的诡异美感,让秦蔻就很莫名地想到了立本人用煎饺当配菜、配拉麵吃。

不过再一想,她们这边的人,吃的那个酸菜包子也是一样的。

酸菜是和土豆泥混在一起的,加点辣,包在麵皮里上锅一蒸,热气腾腾地咬开,里头的土豆泥已经被蒸的软烂了,颜色是被辣椒所染出的微橘,里头的酸菜还保留着一点脆爽的口感,酸味明快,正是绝配!

就是一种和外地人说起来很奇怪,其实真的吃吃看会很不错的东西。

唯一一个问题,主食吃多了真的容易困,秦蔻早上吃一个那样的包子,吃完原地就困,必须暴风吸入咖啡。

说完,也不知道是不是应景,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坐在副驾驶上的楚留香就忍不住笑了起来,只道:「这样的东西,想来是给要做活的人吃的多些。」

秦蔻说:「那倒确实,我之

前去江城那边,那边不是有『过早』么?我就看到有早餐店,大清早买的是把子肉糯米饭,一大块肉,满满一碗糯米里头浇肉汁,那个早餐店的阿姨就说,这个东西以前就是给码头上扛大包的力工吃的,抗饿。」

不过她自己就吃不下了,和当时乐队里的鼓手,她的大学室友王思雨,两个人一起点了一碗,结果都没吃了。打包吧,那会儿他们是住酒店呢,打包回去冷了怎么热?不打包吧,还觉得浪费。

楚留香含笑听她漫无目的地说着这些话。

车内的冷气开得很足,外头的落日有点烈,驾驶座上的秦蔻顺手带上了放在车里的墨镜,墨镜镜片很大,遮住了她的几乎半张脸,显得皮肤愈白、嘴唇愈红——这种装饰品,江湖上是没有的,所以楚留香觉得很有趣。

他还在无聊的时候想过,他的朋友里谁会比较喜欢墨镜。

一点红——他这般冷硬的五官,倒是很适合带墨镜,前两天去逛商场路过墨镜店时,秦蔻还兴致勃勃地帮他挑来挑去,不过最后被一点红阻止了,只说是带不习惯。

胡铁花……胡铁花就算了吧,那人瞧起来像猫,自己也很喜欢把自己当做只懒洋洋的大猫,虽然外号叫做「花蝴蝶」,实则浑身上下找不出一点配饰来,衣服都不好好穿。

姬冰雁感觉会很喜欢,他那个人还挺讲究时新的。

不过要他说,其实他心里想到的第一个人是高亚男。他很莫名的觉得高亚男如果带着墨镜带着剑,在江湖上闯荡,一定很合适。

楚留香微微一笑,又瞧了秦蔻一眼。

秦蔻的手搭在方向盘上,手指上换了大红色的美甲。

若是秦蔻生在江湖之中,应当也是个行走江湖、不羁潇洒的女侠吧。

不过……何必生在江湖?

人在江湖之中,生与死只在一瞬间,楚留香好交朋友,爱与人一同喝酒,把酒言欢、畅谈人生,离别之时,当然也会抱拳说一句「后会有期」。但与他喝酒的人之中,很多人都没能等到这「后会」,就已变成了一抔黄土。

所以楚留香既爱这江湖,有时又有些痛恨这江湖。

秦蔻自墨镜底下扫见了楚留香的目光,问:「阿楚哥想什么呢?」

楚留香道:「我只在想,倘若阿蔻什么时候想去江湖上玩一玩,要带你去哪里。」

秦蔻:「唔……我想想啊,悦来客栈?」

楚留香:「???」

楚留香:「悦来客栈是什么?」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其实我就是想知道,你们江湖上的消息是不是真的传得很快?而且为什么随便进一家客栈都是江湖中人聚集地啊?」

武侠小说出场率百分百的场景:神奇的客栈!

楚留香道:「关于这个问题嘛……」

其实也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一件事。

他们那地方是有路引存在的,路引,便是一种出远门上路时用到的、官府衙门出具的公文,若无此物出行,或者出行路线与路引上说的不一致,是要治罪的。

秦蔻说:「哦……我们这里几十年前出门也要介绍信,现在倒是没有了。」

楚留香便眨眨眼,笑道:「所以你能猜见,能四处乱窜的都是什么人了。」

秦蔻说:「你们以武犯禁的江湖人呗。」

官府都通过路引筛过一次了,有胆气、有本事不理会此物的人,不是江湖人又是谁?所以说很多地方的客栈开着,本来就是为了做江湖人的生意的。

这样的生意当然不好做,也得有几分本事才能做得,莫看有些客栈里那掌柜老迈、厨子木讷,那都很有可能曾经也在江湖上打出过名气。

所以,搞不清楚底细时,还是莫要轻举妄动的好。

秦蔻问:「嗯?所以其实很少有人会一言不合就砸人家店?」

楚留香淡淡道:「那也不是。」

混江湖的人形形色色,什么人都有,有人圆滑低调不爱搞事,那就有人咋咋呼呼喜欢惹是生非,不过这样的人,若是本事没那么大,通常都活不过几年。

秦蔻:「……」

秦蔻说:「那我还是再考虑考虑吧,江湖啊江湖,真是太危险了。」

陆小凤插嘴:「上次我问你的时候你还是坚决不去呢,怎么现在就变成『再考虑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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