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接过单据,仔细一看,只见上面除了十几万两白银,古董玉器,珠宝首饰以外,还写了一样东西,却是快活林。
王怜花一怔,看向高寄萍,微笑道:「原来快活林是你的?」
高寄萍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说道:「这快活林确实是我一手打造,屋舍是我找人建的,花木是我找人栽的,所有在快活林做事的人,也都是我一个个找来的。但是,快活林的地契,并不在我手里。要是哪天,地契的主人一个不高兴,把那块地皮收了回去,我也没法阻止。所以这快活林,可以说是我的,也可以说不是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古巨基为啥这么喜欢写爱脱衣服的女人啊。。。。。
王小花要是多多和古家女人打交道,应该能遇到一堆亲妈的低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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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章 第五十七章
王怜花漫不在意的点了点头,说道:「很好,你咬破手指,在上面按一下吧。」将字据交给高寄萍,然后站起身来,走到洪大福身后,微笑道:「洪老爷,你写好了吗?」
高寄萍见王怜花面朝洪大福,背朝自己,似是浑不在意自己从背后偷袭他,心想:「他这是深信我的武功远不及他,即使我现在对他出手,他也能在我伤到他之前,先反手抓住我。我须得想个办法,试一试他的武功。」
然后走到床边,取下头上的珠花,用珠花尖锐的一端,在床上那昏迷不醒的少女的手臂上,用力地划了一道。
鲜血如溪水般往外喷涌,那少女呜咽一声,似乎便要醒来,高寄萍伸手点住她的昏睡穴,然后伸出左手拇指,在少女手臂的伤口上一按,随即抬起左手。
她将字据放在腿上,字据的右下角上,写了三个簪花小楷:「高寄萍」。她将沾满鲜血的左手拇指按在这三个字上面,待她抬起手时,「高寄萍」这三个字上,已然多了一个血指印。
洪大福早被王怜花那两块木板吓得魂飞魄散,这时王怜花走到他的身后,问他写好了没有,他身上肥肉不住跳动,说道:「写好了!柴老爷,请你过目!」虽然王怜花一看便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但他自称是柴玉关,洪大福也只好把他当成比自己年长了二十几岁的柴玉关,称他为柴老爷。这话说完,洪大福便将面前的字据递给王怜花。
王怜花接过字据,扫了一眼,见字据上只写了洪雁塔,却没写塔中的赌场,冷笑道:「洪老爷,我要的是你全部的身家,你拿出这三瓜两枣,是想打发叫花子吗?你还真不把我柴玉关放在眼里啊!」
他的语气实在太过笃定,洪大福心头一震,暗道:「我明面上的家产,可都写在上面了,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应该是第一次来岩桥镇,哪会将我的底细摸得这样清楚?他一定是在诈我!」当下苦着脸道:「柴老爷,我要活命,哪敢骗你?这上面写的东西,当真是我的全部身家了!」
王怜花微微一笑,右手轻挥,洪大福写的这两张字据,便一齐向高寄萍飞去。这两张薄纸轻飘飘地飞去,好似被风送了过去,纸面犹如冰面一般波澜不兴,实比扔出两块几百斤的大石还难以做到。高寄萍和洪大福看到他这一手,皆想起一个人来,不由背上生出冷汗,心中怦怦乱跳。
这时两张薄纸飞到高寄萍面前,高寄萍定了定神,接住字据,面带微笑,手指却不住发抖。
王怜花笑道:「我跟你们说过,你们要么选钱,要么选命。若是选钱,就把你们的性命给我,若是选命,就把你们的全部身家给我。高夫人,你说他有没有把全部身家都写下来?」
高寄萍既因王怜花适才那一手,想起一个人来,这时看到王怜花,便不自禁地把王怜花和那人相比,心想:「但若站在我面前的人是他,他一定不会上我的当。只要我还活着,我总有办法,把这些钱财,从王怜花手中拿回来,我绝不能因为这点儿身外之物,就功亏一篑了。」
她下定决心,很快便想出主意,将两张薄纸凑到眼前,仔细读了一遍,然后站起身来,说道:「柴公子,这张字据上,确实少了几样东西。」
洪大福只吓得全身冷汗直冒,说道:「哪……哪少东西了?你可不要胡说八道!」心中暗想:「王怜花不过是拿话骗一骗咱们,你还真上他的当了?我没写的那几样东西,哪样是我自己的?若是让他知道,你把这几样东西,给了王怜花,你还要命吗!」
突然心中一凛,暗道:「这婊|子向来精明能干,怎会看不透这一点?是了!是了!她这是看出王怜花来意不善,他来找我,可能不是为了钱,或者不只是为了钱,她想要保命,只能向王怜花卖好!可是她出卖那人这件事应该如何收场?
难道……难道她想把罪名推到我头上?甚至把她告诉王怜花,快活林隶属她这罪名,也一起推到我头上?」想到这里,忽见高寄萍双指如闪电般刺来,指尖夹着那朵珠花,一瞬之间,珠花已抵他胸口。
这一下变故突如其来,洪大福大惊之下,待要避让,已来不及。在这一剎那之间,他先觉腰上一紧,身子微不可见地向右一移,跟着嗤的一声轻响,珠花自他左胸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