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笑道:「一会儿再谢我也不迟,抬起手来。」
那人一怔之下,抬起了手。王怜花抓住他的手腕,略一搭脉,跟着手上用力,将他拽起身来,然后去看他鲜血淋漓的左臂和左肩,果然在一阵浓重的血腥味中,闻到了一阵极甜的花香。
又见伤口泛着白沫,王怜花心念一转,捡起一隻马蜂,用马蜂的针在伤口上轻轻一挑,然后凑到鼻端,嗅了一下,随即将马蜂扔回地上,微笑道:「算你命大,没用清水洗涤伤口!」他这么说,自是因为通常来讲,人们发现自己的伤口之中,发出一股极甜的香味,格外招蜜蜂和马蜂喜欢以后,都会用清水洗涤伤口,来将这股香味洗掉,以便摆脱群蜂的骚扰。
那人听到这话,面上立时露出喜色,说道:「王公子,你有所不知!那女魔头打伤我以后,就跟我说:『我劝你不要用水来清洗伤口,不然不等走到朱府,你就毒发身亡,无药可救啦!不过你若是一意孤行,非要找死,那也怪不得我。好啦,你去罢!』我可不想死,所以我虽然不知道那女魔头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还是照着她的嘱咐,一滴水都不敢碰。王公子,真没想到你居然连这件事都看出来了!却不知……不知你还看出什么来了吗?」
另外两人听到王怜花如此厉害,不由对视一眼,心中又欢喜,又怀疑,当下强忍痛苦,向他们走来。
王怜花微微一笑,说道:「这毒药虽然刁钻,却未必难得住公子爷!」说着转过身,看向先前那个帐房先生和书生,说道:「你们还不过来?」
那两人连忙小跑过来,王怜花看向那帐房先生,说道:「这个你来记!」
那帐房先生应了一声,回头叫道:「拿墨的拿砚的拿水的,你们也过来啊!我这支笔可不会自己生墨!」
原本这些在一旁围观的人,瞧见帐房先生和书生各拿着一沓纸和一支笔,已是诧异非常,寻思:「你们要在大街上写字吗?」知道他们居然连砚台都带来了,更是大吃一惊。
那帐房先生话音刚落,便有三人自人群中走了出来,一人拿着墨块,一人端着砚台,一人提着茶壶。这三人走到帐房先生和书生身后,拿墨块那人揭开盒盖,取出墨块,放到砚台上,提茶壶那人将水倒入砚台中,然后拿墨块那人走到端着砚台那人身前研墨。
众人见他们在街上旁若无人地做起这事来,皆是惊得呆了。人人在心中寻思:「他们是在干吗?耍杂技吗?干吗要在街上研墨写字?不能回家写吗?」
待墨研好,那帐房先生提起毛笔,蘸了几下,然后走回王怜花身边,一手拿纸,一手提笔。但见这一沓纸的上下两端都向地面下垂,偶尔微风吹过,还会随风飘动。这帐房先生心想,这沓纸也太柔软!只怕笔尖刚落到上面,这一沓纸就会变形了,这如何写字?便将难处告诉王怜花。
王怜花笑道:「这有何难?」看向人群,问道:「谁愿意过来帮忙?」话音未落,已有几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看上去兴致勃勃,跃跃欲试,显然是对王怜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满怀兴趣。
王怜花挑了两个身材最为高大的青年,向其中一个道:「你站在这里,不要动弹。」然后看向帐房先生,说道:「你便将这一沓纸放到他背上写。」
帐房先生和那人皆是一怔。
那人没料到王怜花挑自己出来,居然是让自己当桌子,不由得心下又气恼,又失望,还很害臊,脸颊也火辣辣的。那些没被王怜花选中的人则很是幸灾乐祸,还有人对那人做了个鬼脸,似乎是在嘲笑他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帐房先生看出那人很不情愿去当桌子,他不愿得罪人,手握毛笔,踌躇道:「这……这隻怕不好吧!」
王怜花却不管他,自顾自地道:「这人中了两种毒。一种是要命的剧毒,名为『水上阎王』,还有个俗名,叫作『见水完』。顾名思义,只要中毒之处碰到清水,毒性便会立即扩散,不到一盏茶的时分,身上的血肉便开始腐烂,即使用刀子将中毒之处挖下来,那也没有任何用处了。
另一种毒倒不致命,大概是用花粉、花蜜、膏脂等物调和而成的一种毒药。这种毒药,自身虽然没什么危害,但是它发出的阵阵甜香,对蜜蜂和马蜂的诱惑,就好像一碗东坡肉对一个饿了七八天的人的诱惑。
幸好那姑娘不想要你的命,特意在你的肩臂上划了几下,这几道伤口发出的阵阵血腥味和『水上阎王』那淡淡的土腥味混在一起,将这股甜香盖住不少,才没叫你被蜜蜂和马蜂咬死。用生龙骨、苏木、土狗、熊胆、五灵脂、千金子、蛤粉磨成细粉,敷在伤口上,便可以解毒了。等流出的血水不再泛白沫以后,便可以用清水冲洗伤口。」
这件事关係到自己的性命,中毒那人自是站在一旁,默不作声地将王怜花说的每一个字,都牢牢记在心上。虽然今日以前,他从没听说王怜花精通医术,但是只凭王怜花一眼便瞧出他中的这毒不能碰水一事,这人便对王怜花信服得五体投地。之后王怜花说起救治之法,这人听着听着,就记不下来,不由急得满头是汗。
待王怜花说完,他恳求道:「王公子!王公子!求您再说一遍,我没记下来!」
王怜花看向帐房先生,问道:「记下来了吗?」
那帐房先生讪讪地道:「土狗后面的那几味药材,小的没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