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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沈越对丁俊辉的爱是藏着掖着的,只要超出友谊的阶段一丢丢,沈越就会退一万步,深怕毁了他们的友谊。

自从结婚后,沈越就开始两万步两万步的前行,一点脸都不要了。

「喜欢吗?」

丁俊辉用力的亲了一口沈越的脸,发出一声啵叽的声音,察觉到不少人的视线,丁俊辉有些害羞的说道,「喜欢死了。」

超超超超超超级喜欢。

这时陈淑却一下子跑了进来,拍了一周了,陈淑每天早上就会准时到这里,坐在阮玲的身边,和阮玲讨论着剧本。

今天好像有什么事,这都下午了,陈淑才到。

当然陈淑一来最先找的就是她的男神丁俊辉了。只见陈淑一下子抱住丁俊辉,「男神今天我也很喜欢你啊!」

这些天丁俊辉已经接受了,他以前最喜欢的一名作者是自己的脑残粉这件事,所以陈淑就问丁俊辉能让他每天抱一下吗,这样可以让陈淑的写作更加有动力。

丁·为艺术献身·俊辉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他们俩都觉得没什么,现场也觉得没什么,可沈越不知道啊,他当下脸就拉了下来,一下子站起来把两人分开,有些怒气的说道,「怎么当着我的面绿我?」

陈淑这才发现她的老闆沈魔头在这里,求助的看向身后的阮玲,阮玲给她了个加油的手势,就跑走了。

毕竟那是沈魔头,不能惹不能惹啊!

丁俊辉奇怪的看着沈越,「怎么不行啊。」

陈淑感觉自己的心好像停止了跳动,她万万没想到他的男神会来这样的一句,这不是火上浇油吗?她现在买保险还来得及吗?

妈妈女儿不孝啊,这辈子都没怎么好好的照顾你,只能来世再报养育之恩了。

「丁俊辉!我现在很生气。」

「好好好,我错了。」

「错哪了?」沈越听到丁俊辉认错,脸色缓和了一些,说话的语气也回到了平常。

「不该惹我的小宝贝吃醋。」

陈淑感觉要晕过去了,妈妈我对不起你啊,看来这个养育之恩来世都还不了了。

——

快乐三更

我很好

第三十三章 生活所迫

「你还知道我是谁啊!当着我的面和别人抱抱?」

陈淑感觉自己的心好像能动一些了,但感觉下巴要掉下来了,沈魔头你是承认自己是小宝贝了吗?这个画风是不是不大对啊。

「我就喜欢看你吃醋的样子不行吗。」丁俊辉这句话说的理直气壮,陈淑好不容易开始跳动的心,又感觉停了下来,然而就在她以为沈越会把丁俊辉拉出去狠狠的惩罚一顿的时候,沈越拉住了丁俊辉的手。

哦,看来他的男神今晚是不会好过的。

就在陈淑准备给两人让道的时候,沈越捏了捏丁俊辉的手,「小坏蛋。」

没了?结束了?她都想到事后,她男神哭泣泣的撒娇了,怎么就结束了?沈魔头你醒醒,丁俊辉是在玩火啊,玩火啊!快酱酱酿酿的惩罚他啊!你这副小女人的模样是怎么回事。

说好的霸道总裁呢!都是骗人的。

陈淑因为极度缺少恋爱经验,所以为了让她的文中恋爱线多一些,她在《识破》前,就把各种狗血的总裁文澜了不少,这也是导致攻受的人设,十分的渣攻贱受,还狗血。

幸好通篇文笔不错,商战精彩,感情线也只有一丢丢,才没让《识破》变成狗血小说。

贱受傅岸的人设,也因为变态,被忽视掉了。

向毅的渣攻人设,也因为正义心,被读者们觉得没毛病。

丁俊辉翻了个白眼给沈越,「你以前去参加宴会的时候,你揉了多少女人的腰,以为我不知道?」

「七七还跟我说,你还去参加过各种Party,听说还有一个十分重口的?」

「七七还说亲眼目睹你让一个女的坐你身上。」

七七是沈越的秘书,也是沈越和丁俊辉两共同的高中同学,也是丁俊辉唯一的兄弟兼闺蜜,自从丁俊辉反应过来自己喜欢沈越后,七七一直在帮助她的两位好友。

七七大名袁七,因为丁俊辉从小就和沈越玩的好,两人之间几乎没人能融进去,所以两个人只有普通朋友,可袁七就是一个意外了。

袁七是丁俊辉的前桌,他们俩喜欢的明星一样,兴趣爱好一样,连看上的男人都一摸一样,你说巧不巧吧。

对袁七高中时期曾喜欢过沈越,小姑娘的喜欢去的快来的也快,只是觉得沈越长大帅才会喜欢的,所以一知道丁俊辉喜欢沈越后,小姑娘就不喜欢沈越了,还天天帮丁俊辉出谋划策。

后来袁七大学毕业就被沈越招过去当秘书了,袁七到现在和丁俊辉的友情已经变成了亲情,每周总有四五天两个人都要通一个两三小时的电话。

小姑娘也变成了大姑娘,在25岁就找到了对的人,踏入了爱情的坟墓。

现在生了个儿子别提多可爱,丁俊辉有时候还会帮这对年轻的夫妻带孩子呢。

丁俊辉双手交叉,一副小样跟我斗的模样,等待着沈越的解释。陈淑在一旁就差给丁俊辉鼓掌了,没想到她男神早有准备,难怪刚刚一点都不怕。

「我…生活所迫,那些揉腰的都是合作关係,七七看见的那个是那女的想要发生点什么,故意摔倒我身上的,我后来都把那女的封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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