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是!」
李登终于从震惊中回神,却没有时间去多想,只能赶紧回话,「回禀摄,回禀皇上,回禀摄政王——」
燕长歌被他语无伦次的模样逗笑了,「李爱卿这是到底回谁呢?」
燕长歌其实很明白,这三个回禀的意思。
第一个,是李登习惯了张口回禀摄政王。
第二个,是想要改过来。
第三个么,就有点意思了,是改完了,又意识到,他这皇帝虽然看起来不傻了,但摄政王依旧是手握大权的摄政王。
万一他这个皇帝依旧是个摆设,当然还是摄政王比他皇帝说了算,所以他的回禀,不敢没有摄政王。
李登默默抹了把冷汗,他现在是真的不清楚这上头两位谁说了算,一开口,一个不小心,得罪错了,那就要掉脑袋!
「让薛朝去。」
殷或直接不耐烦地给出了名字,「他有平乱经验,且为人勇猛,他去最合适。」
「昂,」燕长歌懒懒往龙椅上一靠,「那就依摄政王之言。」
满朝文武就此齐齐得出结论:嗯,看来这朝堂还是摄政王说了算,皇帝开口只是走个过场!
这殷或高啊,居然能逼清醒的皇帝替他开金口当过场,显得他的所有决策更加名正言顺!
可比之前掌控一个傻子更可怕!
燕长歌压根不知道他的好大臣们都脑补了什么,也懒得琢磨,「众位爱卿还有什么事吗?」
「回…」一位年轻些的青色官服的人站了出来,略作犹豫,便只道,「回禀皇上,臣有本要奏。」
他一站出来,满朝老油条都做好了看他被摄政王降罪的打算。
这个年轻人,新入朝不久,看来弄不清形势啊!
居然只禀皇帝,不禀摄政王!
真是不知道这朝堂谁说了算。
「说。」
燕长歌道。
「回皇上,臣是岭南玉州刺史方桥,本无入朝资格,只因前不久恩师提拔,臣得以入京述职,故而今日有幸登朝。」
燕长歌摆了摆手,「说重点。」
「是,」方桥恭敬道,「臣自岭南来,发现一对商人夫妇短短几月便商铺占据岭南各地,其所售之物,尽皆稀奇,却价值不菲,百姓一时之间趋之若鹜。长此以往,那商人恐怕会将大量金银笼络手中——」
「方桥!」
一个老臣忽然开口打断了他,「方桥,你一个小小刺史,是不是到现在还没搞清楚金銮殿是个什么地方?这不是你拉家常的地方!一个什么商人,他们要做什么买卖,让他做去,也值得你把这种破事儿,搬到朝堂上来?」
士农工商,商居于末,一个末流之人的事,也是值得搬上金銮殿的?
这跟有人越过县衙直接跑到他的一州刺史府,就为了状告家里丢了一根针有什么区别!
「这……」
方桥被他呵斥地脸色不佳,似乎也不知道该不该说下去了。
他已经纠结了很久,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说。
那的确只是对商人的事,对金銮殿上的达官贵人来说,可能显得难登大雅之堂。
但方桥觉得,那对商人夫妇发展的速度实在太快了,而且影响很大,根本不该拿死板的等级观念去无视他们。
方桥觉得,那个商号,如果坐视不管,假以时日,必成大气候。
第53章 病娇摄政王x傻子小皇帝(十七)
「嘶…」燕长歌抬起手来,用小手指轻轻钻了钻耳朵,歪头看向一旁的殷或,「殷爱卿,这个,这个什么妨碍朝政,对吧,该如何治罪来着?」
殷或看到他歪着头故意问他的模样,嘴角带了一丝笑意,「杖责三十。」
「哦,」燕长歌摆了摆手,「那就去吧。方爱卿,你接着说。」
如果他所料不错,方桥说的,很有可能就是男女主。
他燕长歌不方便毫无理由的直接说出这么个人来,如果现在正好借方桥的口,让殷或现在就意识到齐昭这个人的势头,就能改变之后很多事。
「皇上!皇上饶命啊!臣这把老骨头了,哪里经得起杖责三十?摄政王,摄政王殿下,饶命啊!」
燕长歌又把另一隻耳朵钻了钻,「殷爱卿,这咆哮朝堂,又该何罪论处?」
殷或笑意越发浓郁,他竟然觉得,殷爱卿三个字这样从燕长歌嘴里说出来,好像带了几分调情的错觉一样,「非言官杖责四十,掌嘴三十,罚俸三月。言官只杖责五十,罚俸三月。」
燕长歌讚赏的看了他一眼,「殷爱卿不愧是替朕劳碌三年的优秀打工人,业务能力真是不错!」
记得这么清楚,也不像特意背下来的,应该是处理过多次类似的事了。
优秀打工人殷或:「……」
傻子竟是我自己。
虽然燕长歌的个别词他听着有些似懂非懂,但看燕长歌的表情,大概意思他还是懂了。
他之前真的是傻透了!
才觉得大权在握是件优越感十足的事,还为此心中隐隐志得意满。
「皇上!摄政王!老臣——」
「还不赶紧拖下去!」
殷或看到燕长歌遮耳朵,不禁黑了脸。
「方桥,你接着说。」
朝堂上终于再次安静了下来,燕长歌才看向了方桥。
「…是。」